招标公告--黑龙江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供水厂工程(利民松花江净水厂)电力工程监理(二次)

招标公告--黑龙江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供水厂工程(利民松花江净水厂)电力工程监理(二次)

项目: 黑龙江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供水厂工程(利民松花江净水厂)电力工程监理(二次)
招 标 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2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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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供水厂工程(利民松花江净水厂)电力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0102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供水厂工程项目"已由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哈新审投【2020】00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城建计划内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利民松花江净水厂)电力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供水厂工程(利民松花江净水厂)电力工程监理(二次);
2.2 建设地点:松北区利民开发区昆明大街与荣昌路交叉口东侧地块;
2.3 建设规模:黑龙江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供水厂工程(利民松花江净水厂)正式电工程、临时电工程;
2.4 资金来源:城建计划内资金;
2.5 计划工期:2022年11月15日2024年10月31日,共716日历天(具体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6 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参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和 《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取费费率为80%为最高投标限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提供近连续3个月(2022年06月-2022年08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下载时间为2022年10月09日17时00分至年2022年10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09时30分至10时00分之间(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完整版电子投标文件(电子版 PDF 格式(一个PDF版本文件))、投标人代表的姓名及联系电话,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dclj001@163.com。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一次性发送,如有修改的,将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收到的邮件为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进行,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2年10月31日09时30分。
8.评标、定标方式
8.1 执行新区的"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取商务标、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采用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jjzx.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其他
10.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10.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等相关责任主体投标期间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以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黑龙江(http://www.hljcredit.gov.cn/)"等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10.3投标期间,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10.4本项目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工程监理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哈住建发〔2022〕14号)文件执行,名录内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如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6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
10.7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贸西大道2829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51-********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高新区创新三路95号17号楼2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华鸿国际3号楼12层
联 系 人:刘女士(招标二部)
电话:0451-********
电子邮件:dclj001@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力工程 净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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