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第三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建筑材料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宜宾市第三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建筑材料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宜宾市第三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建筑材料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66号2930室或网络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CSD-2022-CCG344
项目名称:宜宾市第三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建筑材料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万元
最高限价:13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类别应具备见证取样检测、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检测类、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类、主体机构工程检测类、建筑节能与智能检测类);
(2)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
(3)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6)供应商不得是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3日,每天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66号2930室或网络获取;
网络报名:网络报名: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准备齐全报名资料后,彩色扫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scsdxmgl@163.com);与我司工作人员联系(李女士,联系电话028-********)完成相关报名登记手续。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登记表,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及报名登记表。
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四、响应文件提交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2年10月19日13点30分-2022年10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66号2930室本项目开标室。
五、开启时间:2022年10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66号2930室本项目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宜宾康润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月江镇福胜村一组附2号
联系方式:137*****6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66号2930室
联系方式:028-********(仅限报名咨询)、028-********(仅限技术咨询)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何先生、邹先生
电 话:028-********(仅限报名咨询)、028-********(仅限技术咨询)
项目名称(必填) | ||||||
包号 (若有,必填) | 项目编号 (必填) | |||||
供应商 填写 | 供应商 (全称) | |||||
联系人 (必填) | 联系电话(必填) | |||||
邮箱(必填) | ||||||
单位地址 | ||||||
报名资料 (以下资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 1、□ 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其他 | |||||
相关资料签收 | 1、□采购文件 2、□清单 3、□其他 | |||||
付款方式 | □现金 □支付宝/微信 □电汇 | |||||
供应商经办人 (签字) | 本公司承诺以上提供的材料、信息均真实可靠,如有不符,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接受相关规定处罚。若因信息错误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我公司自行承担。我公司的最终资格将由该项目的评审小组审查确定 供应商(加盖公章): 经办人(签字): 日期: | |||||
备注 | 若供应商为联合体参与采购的,应在供应商栏填写所有联合体成员名称并加盖公章 |
后附相关报名资料
标签: 第三垃圾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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