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涿高速公路隧道监控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原信息化智能化改造)、张涿高速公路2022年隧道照明灯具更换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张涿高速公路隧道监控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原信息化智能化改造)、张涿高速公路2022年隧道照明灯具更换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涿高速公路隧道监控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原信息化智能化改造)、张涿高速公路2022年隧道照明灯具更换工程监理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2022年第二批养护工程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高规〔2022〕24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涿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张涿高速公路。
2.1.2建设规模
(1)张涿高速公路隧道监控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原信息化智能化改造)
将张涿高速公路全线现有700多路模拟摄像机更换为400W像素数字高清摄像机,新增配套监控配电箱、工业以太网交换机和视频以太网交换机及配套光电线缆,对隧管所的视频存储IPSAN进行更换,在分中心及隧管所分别新增视频转/分发服务器等。
(2)张涿高速公路2022年隧道照明灯具更换工程
更换原张涿高速公路张家口段沿线隧道洞内所有照明灯具,各隧道灯具布置方式、供电方式及控制模式均利旧,灯具连接线、穿刺线夹、照明支线电缆应充分利旧,只更换部分无法修复连接线、穿刺线夹及支线电缆,并在原有控制模式基础上,增加无级调光控制系统。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张涿高速公路隧道监控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原信息化智能化改造)、张涿高速公路2022年隧道照明灯具更换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试运行、交(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及相关工作。本项目监理模式为一级监理,共分1个标段。
2.2.2监理服务期: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计划监理服务期为16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4个月(含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行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1.2其他要求:
(1)本公告3.5修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投标。(2)增加3.6款: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2019年10月1日至今)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
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本项目施工单位是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如单位负责人与其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0日9时00分至2022年10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2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招标人定于2022年10月20日09时30分在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906会议室举行现场开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河北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张涿分公司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涿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涿州市鹏程北街208号
联 系 人:侯佳
电 话:0312-*******
招标代理: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高新区祁连街95号润江慧谷大厦B座17层
联 系 人:张德祥、张光磊
电 话:0311-********、0311-********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3年内(2019年10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成功完成过1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机电工程(包含隧道机电)的监理业绩。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近1年内(2021年10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机电工程监理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机电工程监理合同被解除。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进行了从业登记(登记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一致);近3年内(2019年10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机电工程的监理工作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累计金额高的优先。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质量要求、安全目标、监理服务期限、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等;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报价不低于监理服务总费用的3%。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除外)、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2.2.1 | 分值构成 |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20分 业 绩:30分 信 誉:5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不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报价 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 (3)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2)条不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规定个数的最高值和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a、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6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最高值和最低值。 b、如果6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 c、如果10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2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2个最高值和2个最低值; d、如果20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3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3个最高值和3个最低值; e、如果30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5个最高值和5个最低值;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3.6.1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的复核结果一致;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相关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或网页截图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的核查结果不一致,则相关资质不予认定。 (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所附相关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复核结果一致,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相关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或网页截图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核查结果不一致,则相关业绩不予认定。 (3)所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复核结果一致,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或网页截图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核查结果不一致,则相关业绩不予认定。 (4)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应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形的(均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核查结果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所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复核结果一致;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截图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核查结果不一致,则该信用评价结果不予认定。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截图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处理结果同时报相关政府网站管理部门。 |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5分 | 监理大纲和措施 | 20分 | 对本招标项目监理工作范围和任务理解(5分) | 理解准确,思路清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4.0(不含)-5分; | |
理解较准确,思路较清晰,得3.0(不含)-4.0(含)分; | |||||||
理解基本准确,得3.0分; | |||||||
监理方案及措施 (5分) | 方案详尽,措施具体全面合理,可行性强,得4.0(不含)-5分; | ||||||
方案较详尽,措施合理,可行性较好,得3.0(不含)-4.0(含)分; | |||||||
方案一般,措施基本全面,可行性一般,得3.0分; | |||||||
监理工 作程序 (10分) | 内容齐全,阶段划分合理、正确,可实施性强,得8.0(不含)-10分 | ||||||
内容较齐全,阶段划分较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6.0(不含)-8.0(含)分 | |||||||
内容基本齐全,阶段划分基本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6.0分 | |||||||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10分 | 分析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准确;处理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可行,得8.0(不含)-10分 | |||||
分析较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较准确;处理措施合理,可行,得6.0(不含)-8.0(含)分 | |||||||
分析一般,对难点、重点把握一般;处理措施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6.0分 | |||||||
对本工程的建议 | 5分 | 建议措施具体全面、可靠、合理,可实施性强,4.0(不含)-5分 | |||||
建议措施全面、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3.0(不含)-4.0(含)分 | |||||||
建议措施基本全面、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3.0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0分 | 总监理工 程师 | 12分 | 满足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得12分; | ||
8分 | 每增加1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机电工程监理工作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的业绩加4分,本项最多加8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
2.2.4(4) | 其他因素 | 35分 | 企业业绩 | 18分 | 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18分; | ||
12分 | 每增加1项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6分,本项最多加12分。 | ||||||
信誉 | 3分 | 满足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的,得3分; | |||||
2分 | 投标人最近1个年度(即2020年度)被交通运输部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评定为AA级的加2分,本项最多加2分。 |
注:第2.2.4(1)项各评委打分保留1位小数,投标人该项得分以各评委打分平均值计算所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评审因素缺项则该项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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