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0703破7号关于通过竞价方式确定投资人的招标公告

(2021)浙0703破7号关于通过竞价方式确定投资人的招标公告


金华福田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2年10月12日10时至2022年10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金华福田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金东区人民法院,网址: https://susong.taobao.com/)以公开竞价方式确定金华福田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田公司”)投资人,现就有关竞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价公告》、《竞价须知》、《标的物介绍》及附件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土地房屋性质、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价资质、竞价委托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有疑问可与管理人联系。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竞价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估价结果清单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竞价文件披露外,竞价人应对竞价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价人视为对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福田公司目前仍处于破产清算程序,是否转为重整程序、何时转为重整程序、债权人会议能否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过的时间等均具有不确定性。

5.在竞价实施过程中,管理人有权根据破产程序需要酌情确定、调整竞价活动,有权随时撤回竞价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违约和/赔偿责任。

6.竞价人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参与竞拍,竞价成功后(包括悔拍),竞价人需向该平台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

二.竞价标的

福田公司名下位于浙江省金东区孝顺镇上市基村的国有工业用地及该宗土地上的厂房、简易房、棚房等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如金华福田混凝土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且重整计划(草案)获金东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则竞价范围还包含福田公司100%股权。

(一)福田公司工商登记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金华福田混凝土有限公司

住所地:浙江金东经济开发区金山大道北63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61******K

法定代表人:蔡雪峰

注册资本:1903.6791 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4月21日

营业期限:自2004-4-21至2034-04-20

经营范围:混凝土技术研发;五金工具生产、销售(以上除危险品及电镀.金属表面处理等由污染的工艺)。(凡涉及后置审批项目的,凭相关许可证经营,浙江省后置审批目录详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官网)

股权结构:蔡雪峰出资人民币********.70元,占比75%,方兰娟出资人民币*******.50元,占比25%。其中股东蔡雪峰股权(1428万)被义乌市人民法院冻结,冻结期限自2017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26日。

福田公司经营范围虽为“混凝土技术研发;五金工具生产、销售”,但管理人交接材料中无混凝土、五金工具的相关经营许可证及资质证书等资料,厂区内未发现相关混凝土、五金工具的设施设备。

(二)实物资产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总价分别为********元/********元/********元。

序号

剩余土地面积(㎡)

评估价格(元)

备注

01

*****

********

本宗地证载面积*****㎡,根据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金东区人民法院(2021)浙0703破7号函的复函(金自然资规函【2021】195号):该公司的*****平方米土地已被收回,扣减已被收回*****平方米,剩余土地面积为*****平方米。

02

*****.68

********

本宗地证载面积*****㎡,根据【2022】字043号《测绘技术报告》记载,实测土地面积为*****.68平方米。

03

*****.35

********

本宗地证载面积*****㎡,根据【2022】字043号《测绘技术报告》记载,委估宗地已被征用面积为*****.65平方米,扣减已被征用*****.65平后,剩余土地面积为*****.35平方米。

特别说明:上述列表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剩余面积及评估价格,系根据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自然资规函【2021】195号复函.【2022】字043号测绘技术报告分别作出的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描述,系选择关系,并非并列关系,不能相加合计。

2.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评估总价********元。

项目

证号

建筑面积(㎡)

评估价(元)

备注

建筑物

金房权证婺字第********

*****.29

********

含电梯2台

/

183.1

17000

金房权证婺字第00404682号

4101.42

4449000

含电梯1台

/

4024.72

3183000

含电梯1台

/

14131.89

15147000

含电梯2台

/

81.99

6000

/

107.43

125000

/

14162.2

10974000

含电梯2台

/

2669.05

1588000

金房权证金东字第095140号

1378.07

699000

/

6.44

3000

/

1610.56

515000

/

376.71

115000

/

312.66

70000

/

293.62

210000

建筑物

/

712.77

160000

/

3.96

2000

/

70.95

5000

/

71.6

7000

小计

56993.43

50718000

附属物

名称

数量

评估价格(元)

水泥地坪

1项

1309000

绿化苗木

1项

18000

变配电设施

1项

129000

小计

1456000

总计

********

3.实物资产总评估价格:100793000元/102778000元/100019000元。

序号

土地面积(㎡)

土地评估价(元)

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评估价(元)

总评估价(元)

1

*****

********

********

100793000

2

*****.68

********

102778000

3

*****.35

********

100019000

(三)特别说明:

1.因福田公司现处于破产清算程序,故本次竞价成交附生效条件(效力待定)。

①如福田公司依法由破产清算程序转为破产重整程序,本次竞价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经法院批准可适当延长),金华福田混凝土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则本次竞价投资人成交正式生效。

②如金华福田混凝土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法院裁定批准的,本次竞价成交价款是否作为上述实物资产的处置对价款将提交债权人大会表决。债权人大会表决通过的,本次竞价人可在自愿承担应由其承担的所有税费前提下,选择按本次竞价成交价受让上述实物资产,并与管理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竞价公告、竞价须知程序办理竞价实物资产交付手续。竞价人也可选择本次竞价不生效或债权人大表表决未通过的,竞价人所交纳的款项予以无息退还,由此造成竞价人的相应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包含本次竞价活动的软件交易费)。债权人大会表决未通过的或竞价人选择不生效的,管理人将第一时间重新启动拍卖程序。

2.本次竞价起拍价以实物资产序号1总评估价100793000元为基准价。

3.福田公司银行存款、应收帐款等其他资产不纳入本次竞价资产范围内,由管理人自行归集.追收并用以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破产债权等。如有必要竞价人应予配合。

4.竞价标的的土地使用权及3幢有证房屋均有抵押,并有金东区人民法院及义乌市人民法院查封及轮候查封。

5.【2022】字043号《测绘技术报告》记载已征用土地面积*****.65平方米系根据金华金义新区新城建设管理中心(地政规划中心)提供的征地红线坐标与用地红线坐标计算。

6.本次纳入竞价标的所有土地及厂房面积均由管理人委托测绘机构测绘所得,若其他第三方测绘面积与管理人委托测绘面积存在差异的,由竞价人自行处理,并不得影响本次竞价价格。福田公司土地被征用后未变更产权证载面积,故登记的土地面积与现状不一致;建筑物存在无证建筑物。故上述竞价标的实物办理登记可能面临的其他事宜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无证被责令拆除.罚款或因无证影响补偿等由竞价人自行负责。

7.目前厂房存在租赁现状,有28户承租户占有使用福田公司厂房。

参与竞价即表示已认可前述事项,不得以承租户未腾退而退出或因此主张任何权益。如有需要,管理人将协助竞价人清退承租户。

8.本次竞价以标的物现状进行竞价,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瑕疵保证责任,其基础设施、配套设施、进出道路、相邻关系及房屋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管理人与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价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相关手续。

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及情况说明、照片等未必完整描述福田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管理人不承诺所披露信息是无遗漏且完全正确的,仅为竞价人参与竞价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价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价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价人参与竞价则视为认同所有已知或未知的瑕疵(包括显性、隐性瑕疵),责任由竞价人承担。

9.竞价人应事先与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对接,自行向发改、规划、环保、国土、水电、供电等相关部门咨询,对福田公司土地利用情况、环保要求、规划情况做好尽调,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10.福田公司至今未向管理人移交财务账册、文书、档案等资料,因此福田公司财务账册、文书、档案等管理人无法移交。福田公司由于缺失财务财册的税务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三.竞价起拍价、保证金、增加幅度

起拍价:【7100】万元,保证金:【600】万元,增价幅度【20.00】万元(或整倍数)。

四.咨询看样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价日前一天17时止(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接受咨询,有意者请提前与管理人并统一安排看样。联系电话:13566786958(郑先生)、13566904543(伍律师)。

五.竞价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价,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价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拍品为工业房地产,竞价人需符合金义都市新区工业项目入园(招商)条件。请意向竞价人自行向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管理委员会及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管理部门咨询。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意向投资人务必自行向相关管理部门咨询)。

管理人对竞价人是否符合相关部门要求不进行审核,不构成对竞价人条件的限制,因投资项目不符合相关部门要求,造成不能过户及其他后果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责任。

3.参与竞价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价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竞拍开始前向管理人提交委托书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等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加竞价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价:①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管理人;②网格服务提供者;③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④第①-③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4.竞价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竞价方式

本次竞拍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将流拍。

七.竞拍延时

本次竞拍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拍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价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如竞价人取得重整投资人资格需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由竞价人自行办理,涉及相应税.费均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竞价人可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实物资产办理登记或过户等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双方依法依规各自承担,竞价人在竞价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价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拍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竞拍成交后,竞价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竞价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竞价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3.竞拍余款根据竞价条件予以支付。

①如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竞价人应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后一个月内支付竞拍尾款,具体付款时间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时间为准。

②如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法院裁定批准的,竞价人可选择在自愿承担相应税费前提下,与管理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一个月内以本次竞价成交价付清全部竞价尾款。

管理人收款帐户名:金华福田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金东支行,帐号:15703012010390000070

3.竞价标的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价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价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竞价人未按期支付拍卖款,或未支付软件服务费等原因导致管理人未能按期收到竞价人交付的保证金的,均视为悔拍。竞价成交后竞价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竞拍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竞拍价款低于竞拍价款的差价.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清偿破产债权等。

九.拍品交付

1.竞价成交后竞价人应及时按现状交接标的物,自竞价标的物交付给竞价人之日起,竞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等风险。

2.竞价成交后竞价人自行凭法院裁定书等办理有关手续,管理人予以协助;法院解除抵押、查封手续及清缴税款等方面均需要一定时间,竞价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需要办理注销手续的,相关手续办理时间会延长。如因竞价标的物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长办理相关手续及可能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由竞价人自负。管理人或破产企业不承诺办理相关手续的具体时间,请竞价人在竞价之前综合考虑相关成本和风险。

3.因标的物可能产生的先分割办证再过户,导致办证迟延.税费增加等后果,均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4.本拍品为工业房地产,如竞价人为公民.其他组织的,可能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或可能造成竞价人其他不利影响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所有税费及风险。

十一.特别提醒

1.本次竞价程序有别于一般的拍卖程序,请意向竞价人务必认真仔细阅读《竞价公告》.《竞价须知》.《标的物介绍》及附件,因竞价人未阅读.了解上述内容进行竞价造成的相应损失由竞价人承担。

2.本次竞价标的属于债务人财产,管理人不负责提供发票。对上述竞价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及时向管理人提出。

3.因福田公司不能清偿银行到期债务导致其存在不良银行信用记录。该记录或将在福田公司重整后若干时期内仍存在,且影响其向银行正常融资及经营活动,该影响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十二.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价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价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该材料仅为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而非《成交确认书》。

十三.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579-82190845

管理人咨询电话:13566786958(郑先生)、13757961507(方律师)

管理人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环城南路西段1586号龙腾铭德广场8楼 浙江迎鸽律师事务所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金华福田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O二二年九月十一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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