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岳塘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外墙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湘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岳塘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外墙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2-10-09 17:00:00原文链接地址
湘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岳塘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外墙改造工程,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2022)232号,委托代理编号为:XTGHZB[2022]0072号。采购人为湘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代理机构为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现采用网上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湘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岳塘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外墙改造工程
2、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2022)232号
3、委托代理编号:XTGHZB[2022]0072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预算价:******.06元
6、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7、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整包 湘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岳塘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外墙改造工程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1、质量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及相关规范进行保修。
2、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1、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内竣工完毕。
2、项目现场:采购方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工程竣工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及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出具工程质量相关报告后;付款额不低于该工程合同总额的50%,经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结算评审后付款至审计工程款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在项目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8、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1.3 银行开户证明材料;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4.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1.4.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1.5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1.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2.4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执行,配备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2.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缴纳的自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须无在建工程,不接受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作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元整(人民币)
3.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电子保函。
3.3银行转账:(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 (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3.4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content_******.html),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3.5银行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板块,“获取线下保证金账号” 栏目内(网址:http://222.243.150.80:8090/hqbzj/index.jhtml)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 信息,点击“获取银行保函验证码”后点击“申请银行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为了方便随时查询保函状态,建议投标人将订单编号保存。
3.6担保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板块,“获取线下保证金账号” 栏目内(网址:http://222.243.150.80:8090/hqbzj/index.jhtml)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 信息,点击“获取担保保函验证码”后“申请担保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为了方便随时查询保函状态,建议投标人将订单编号保存。
3.7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采购人。
3.8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3.9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保函生效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10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3.11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请投标供应商从2022年10月9日起至2022年10月14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2. 所有投标供应商须在2022年10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4018.jhtml。
3.投标供应商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0日14:30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2年10月20日14:30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湘潭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
六、发布媒体及公告期限
1、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同步公示(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为准)。
2、公告期限:2022年10月9日起至2022年10月14日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湘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28号
联 系 人: 胡先生
联系电话:0731-********

采购代理机构: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乐塘路1号5楼招标公司
联系人:朱玲王平
电话:0731-********

★温馨提示: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行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中心物业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完成签到递交投标文件及唱标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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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警察 工程采购 技术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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