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数字化管理系统(第2次)招标公告

佛山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数字化管理系统(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数字化管理系统(第2次)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佛山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数字化管理系统(第2次)

2.2 项目编号: JG2022(SZ)XZ0094

2.3建设地点:佛山市。

2.4项目建设规模:

铁投集团成立于2009年,代表佛山市参与途经佛山的国家铁路、省属铁路、珠江三角洲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建设,主要负责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资源开发,目前拥有下属子公司共26家,其中全资子公司4家,控股、参股公司22家。根据集团“十四五”规划,未来三年集团累计将新增员工8800多人,总人数将到达上万人规模,管理和职能序列员工占比约13%,技术和生产序列员工占比约87%,庞大的人才队伍规模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出巨大挑战。

通过建设数字化HR管理系统,能够更好支撑业务发展,推动集团管控业务的落地执行,理顺集团与下属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权责界面,建立规范、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集团总部及各下属机构的人力资源信息完整及共享,并帮助集团实现由人力资源管理向人力资源开发和经营的过渡,逐步形成人力资源为驱动的企业核心竞争力。

2.5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系统全部功能开发调试并完成试运行。

具体完成时间,以招标人确认的计划时间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担因服务期限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6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招标控制价如下:

2.6.1本项目招标内容包含集团及下属单位人力资源数字化管理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用户需求书。

2.6.2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元,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

2.7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2.8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3.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3.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3.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3.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3.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对投标人的企业业绩要求

在近五年内(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 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200万元的国内人力资源数字化管理系统(至少包含组织管理、绩效管理、薪酬管理、报表管理、考勤管理,下同)业绩。

注:(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已完成。

(2)项目时间的认定:以采购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项目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分包业绩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本项目可2022年10月9日 17 分00点至2022年10月14日 17 分00点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交易主体登录类型选择:“采购供应商登录”→国企采购板块→登记及下载采购文件)

5.3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办事指南-常见问题”栏目中“办理企业入库温馨提示”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5.4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年11月08日08时30分;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8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8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9.3疫情防控提醒及相关要求

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保障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开展,请前来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包括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等),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

具体防疫要求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最新公告为准,请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公告。疫情防控提醒链接:http://ggzy.foshan.gov.cn/zwgk/xwdt/tzgg/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佛山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湾华控制中心18F

联 系 人:庄工

联系电话:0757-********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7楼

联系人:张庭

电话:020-********

电子邮件:zhangting@e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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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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