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物(水泥)招标公告

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物(水泥)招标公告

康县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物(水泥)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康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对康县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物(水泥)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GSJY-ZC*******
  二、招标内容:
  水泥6000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预算资金:222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3、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供应商必须具备供货和运输能力;
  5、供应商必须具有固定合格的仓储场所;
  6、供应商住所地或者项目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8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农科所9楼)公开发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5年4月 27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七、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康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龙生华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 晓 联系电话:****-*******
  九、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人: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陇南市武都支行
  账 户:********9054
  行 号:********5018
  咨询电话:0939—*******
  十、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前
  十一、投标保证金缴纳须知: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缴纳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个人、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3、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银行电汇手续时,必须按包逐笔缴纳投标保证金,在银行电汇附言栏上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包信息。
  十二、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lnsggzyjy.cn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3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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