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枝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枝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枝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08-******-04-0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单位为枝江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荣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设计施工安装总承包(EP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枝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ZJGJS0491-******-01
2.3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枝江市石宝山垃圾填埋场(填埋区)东南侧。
2.4项目概况:新建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总处理规模为600吨/日,配置一台15MW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一座处理能力为200吨/日的渗沥液处理站。
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主体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垃圾接收、贮存及输送系统工程;垃圾焚烧系统工程;余热发电系统工程;烟气净化系统工程;飞灰稳定化处理系统工程;污水处理系统工程;臭气处理工程等工程的设计、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
(2)附属工程:附属构建筑物(包括但不限于烟囱、冷却塔、汽机房、升压站、中控楼、倒班楼等项目配套的土建工程),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自动控制系统工程、电气系统工程(含并网工程厂内一、二次系统)、辅助燃料系统等)等工程的设计、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
(3)配套工程:红线内取水系统工程,取水管道、排水管道(含雨水及废水处理达标后的排水)等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范围内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验收、单位工程验收、调试、72+24h连续满负荷试运及试生产阶段消缺和性能测试;配合工程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工作。
2.5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安装总承包(EPC)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范围内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验收、单位工程验收、调试、72+24h满负荷试运及试生产阶段消缺和性能测试;配合竣工环保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期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7项目总工期要求:15个月(包含设计工期,具体工期以建设单位下达的工程任务书为准)。
2.8本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万元。
2.9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10项目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合格,遵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设计规范、施工规范等进行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服务。设计的深度、广度应满足现行有关文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采购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提供采购和管理服务等。
(3)安装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4)施工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11项目安全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资质证书)
3.2.2安装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资质证书)
3.2.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资质证书)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及安装方)
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类或机电工程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或具有建筑工程类或机电工程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2)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或安装项目经理。
3.5设计项目经理要求:拟派本项目设计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6安装项目经理要求:拟派本项目安装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7施工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经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
(3)拟派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有效的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管理人员(施工项目经理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质量(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均不少于3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施工员、质量(检)员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8提供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经理、安装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人员(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近3个月(2022年8月至10月)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9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其中设计方不超过1家,采购方不超过1家,安装方不超过1家、施工方不超过1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单位、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组成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章提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就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7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31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枝江市仙女大道190号,枝江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二室组织网上开标。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2年10月9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枝江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枝江市董市镇姚家港化工园区
联系人:叶春海
联系电话:180*****93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荣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97-2-911室
联系人:吕丽
联系电话:182*****271
标签: 生活垃圾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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