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HC-JLZB-2015-334
1、招标条件
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长净经审字【2013】18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消防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消防工程总承包。
2.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长春市净月高新开发区,东至空地,南至和美路,西至川渝用地,北至和融路。建设用地面积18465平方米,建筑面积10070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683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3865平方米,地下3层,地上23层,总建筑高度120米,结构高度99.75米。
2.3招标范围: 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项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系统、火灾早期报警系统、消防(电话)通讯系统、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及智能疏散指示系统、消防水系统、消防放排烟系统、防火卷帘及防火门系统、电气火灾监视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消防设备巡检、消防控制室的功能和设备安装等系统的设备材料供应、工程施工、设备调试、功能联动、整体消防验收。
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和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进行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施工。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提供经消防专业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出具的检测报告和CCC认证,必须提供厂家出具的专项授权书(投标时提供)及质量保证售后承诺(供货时提供)并加盖设备厂家公章。
2.3.1由消防承包单位实施部分: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系统:
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消防施工图范围内的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的设备材料供应、工程施工、系统调试。
施工图纸中涉及的数据机房部分内容不在本工程范围之内,数据机房部分作为独立工程,数据机房(东塔楼2-5层、裙楼3-4层)消防部分由机房专业设计单位设计,由机房施工单位施工。本工程需考虑消防报警主机设备容量,在消防报警主机部分作充分的接口预留。
2、火灾早期报警系统:
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消防施工图范围内的火灾早期报警系统的设备材料供应、工程施工、系统调试。
施工图纸中涉及的数据机房部分内容不在本工程范围之内,数据机房部分作为独立工程,数据机房(东塔楼2-5层、裙楼3-4层)消防部分由机房专业设计单位设计,由机房施工单位施工。本工程需考虑消防报警主机设备容量,在消防报警主机部分作充分的接口预留。
3、消防(电话)通讯系统
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消防施工图范围内的消防(电话)通讯系统的设备材料供应、工程施工、系统调试。
4、消防应急照明及智能疏散指示系统
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消防施工图范围内的消防应急照明及智能疏散指示系统的设备材料供应、工程施工、系统调试。
5、消防水系统
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消防施工图范围内的消防水源、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系统、室外消火栓、湿式灭火系统、建筑灭火器、消防排水、气体灭火系统的设备材料供应、工程施工、系统调试。
消防水源地下923立方米消防水池由土建施工单位完成施工。
施工图纸中自动喷水系统涉及的数据机房部分内容不在本工程范围之内,数据机房部分作为独立工程,采用管道气体灭火方式,由专业机房设计单位设计,由机房施工单位施工。本工程需考虑消防报警主机设备容量,在消防报警主机部分作充分的接口预留。
数据机房火灾报警后由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气体灭火系统。
6、消防放排烟系统
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消防施工图范围内的消防放排烟系统的设备材料供应、工程施工、系统调试。
本系统由暖通专业承包单位实施,消防联动部分由消防承包单位实施。
7、防火卷帘及防火门系统
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消防施工图范围内的防火卷帘及防火门系统的设备材料供应、工程施工、系统调试。
本系统防火卷帘门系统由消防承包单位实施,防火门系统由装饰承包单位实施,消防承包单位负责防火门开闭状态监控。
8、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消防施工图范围内的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设备材料供应、工程施工、系统调试。
9、消防控制室功能设计及设备安装。
消防控制室功能设计及装修由消防承包单位负责控制室的功能设计、设备排布、管线桥架布设。
2.3.2由消防承包单位联动调试部分:
电气火灾监视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消防巡检系统
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消防施工图范围内的电气火灾监视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消防巡检系统的设备材料供应、工程施工、系统调试。
本系统由机电专业承包单位实施,消防承包单位负责与消防系统的联动。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建设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开发区,东至空地,南至和美路,西至川渝用地,北至和融路。
2.6计划工期:2015年5月开工,2016年5月完工。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3、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012-2014年度具有同等规模业绩1项及以上(以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检测合格报告为准)。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公用类专业技术资格。
必须提供投标单位为项目管理团队向当地社保局缴纳的上年度社会保障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2拒绝列入当地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工程严禁挂靠,如发现中标单位有挂靠行为,或因其他因素废标的,发标方有权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并向行业主管部门如实反应情况,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发标方有权依据评标结果排序依次由后续投标单位继续执行合同。
3.4 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现实际施工人挂靠并签约的,合同无效,发包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并要求实际施工人赔偿全部损失,发包方不要求恢复原状的,仅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就已完成工程,向实际施工人按照已完成部分对应合同价款的50%给付费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试行办法》(吉建管〔2007〕17号)第八条规定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14〕6号)。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投标单位必须由公司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亲自前来报名,报名人需为投标单位正式聘用一年以上人员,必须提供投标单位向当地社保局缴纳的上年度社会保障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便开标前资格预审和开标时审查。参加投标者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5)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6)业绩证明文件: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和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检测合格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7)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8)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9)财务及信誉证明文件,包括依法缴纳个人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银行或评定机构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不含图纸押金),售后不退。
4.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35万元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23日上午10时,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5.2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5.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净月高新开发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冯吉龙 ****-********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建设大厦1411室
联 系 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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