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2-2023学年上学期口腔实训室物资采购公告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2-2023学年上学期口腔实训室物资采购公告

1009发布-2022-2023学年上学期口腔实训室物资采购公告(采购编号:QZYGZ******).doc

一、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1《2022-2023学年上学期口腔实训室物资采购清单暨报价表》

二、最高控制价

9.7万元,如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人本次采购最高控制价将视为无效投标。

三、质量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原装、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或具有中国商检部门合格证明,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应达到该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采购公告的要求,且货物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次采购要求。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我校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针对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服务提出的任何指控均与我校无关,成交供应商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我校因此遭受损失,成交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3.若成交供应商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将被取消;我校将按照本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4.成交供应商应严格履行服务承诺,若产品出现质量、技术等问题,应免费更换合格的产品,并承担延迟交付的责任。

四、维保服务

1.本次采购的货物/服务验收合格后免费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

2.质保期内货物一旦出现故障,成交供应商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检修人员应在24小时内到达货物安装地点及时排除故障。

3.成交供应商如有违反上述保修服务条款,造成损失的同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交付时间及地点

1.交付时间:非口腔护理培训耗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供货完毕且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口腔护理培训耗材根据甲方具体要求供货。

2.交付地点: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洛江校区。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特定条件:无

3.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0时0分止

2.报名地点: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图书信息中心十楼采购管理办公室(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

3.联 系 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95-********

4.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到采购人处报名时应出具单位介绍信(格式详见附件2)和身份证原件。如单位负责人到校现场报名,应出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明联系电话、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

如投标人不便到现场报名,可将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其采购编号、联系人及其联系电话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照片复制在同一个word文档中发至电子邮箱qzygz_caigouban@163.com(邮件及word文档命名格式:投标人全称+采购项目名称+报名)。报名邮件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电子邮箱。投标人不得用同一电子邮箱发送两个及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名材料。

如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形,采购人有权视为无效报名:(1)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制作、提交报名材料;(2)报名材料模糊不清的。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报名资料,视为无效报名,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将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5.开标前应提交含以下资料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并密封,封口处应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2,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

(2)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报价表(含货物的品名、生产厂家、品牌、型号规格,如未按要求标注将视为无效投标,格式详见附件1),所有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含设备、配件及材料等)、运杂费、安装费、调试费、验收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保险费、海关手续费、税费以及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中标人拟供货物/服务不得低于采购人要求。

如未按上述要求制作、提交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模糊不清的视为无效投标。

八、开标事项

1.开标时间: 2022年10月14日15时0分

2.开标地点: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图书信息中心十楼第一会议室。

开标时间及地点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3.投标人代表进入采购人场所时应按采购人的防疫规定向采购人的门卫出示开标截止时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健康码(绿码)及行程码进行核验,获得许可后方可进入。因不符合采购人的防疫规定致投标人代表无法按要求参加开标工作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

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无效投标。

九、资格审查及评审方法

1.开标时采购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者投标报价将不被接受。

2.对资格确认未通过的投标申请人,采购人不予解释。

3.评审方法:

(1)在不低于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原则下,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2)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若出现投标人最低报价相同,则由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当场抽签决定排序。

(3)本采购项目只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

十、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应于签订合同前以电汇或转账方式向采购人(户名: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开户行:建行泉州市丰泽支行,账号:350*****037*********)提交按中标金额2%计算的履约保证金(转账或电汇的回单上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履约保证金”字样)。该履约保证金在货物/服务验收合格且成交供应商无任何违约行为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2.成交供应商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其履约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所提供的货物/服务与投标文件的承诺不相符;

(2)不能按期交付/提供服务并造成合同工期延误;

(3)违反所承诺的设备报价和质量、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服务规定等行为;

(4)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他主要条款。

十一、付款

非口腔护理培训耗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口腔护理培训耗材验收合格后据实结算。

十二、其他

1.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时限为成交结果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逾期视为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并按采购公告进行处理。

2.成交供应商应于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根据采购公告确定的事项、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公告和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若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前后表述不一致的,应按采购人认可的方式表述。若成交供应商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公告规定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采购人损失在内的法律责任。

附件:1.2022-2023学年上学期口腔实训室物资采购清单暨报价表

2.介绍信,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采购合同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10月9日

附件1

2022-2023学年上学期口腔实训室物资

采购清单暨报价表

序号

物资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及规格

品牌、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备 注

1

一次性橡胶手套

S M L(每付独立包装)


1600



S码1400付;M码200。其中S码400付用于口腔护理培训

2

一次性口腔检查盘

200*1


1400



其中400个用于口腔护理培训

3

一次性口腔印模托盘

大、中、小


600



中码600付,其中200个用于口腔护理培训

4

薄膜手套

100*1


22



其中2包用于口腔护理培训

5

银汞合金胶囊

400mg/50*1


10




6

合成树脂牙

A2(T6、L6、32U、32L)


400




7

棉球

0.3g 500g/包


4



其中2包用于口腔护理培训

8

齿科藻酸盐印模材料

908g


32



其中8桶用于口腔护理培训

9

95%酒精

25L(2.5L*10桶)/箱


10



按采购人要求送货

10

酒精灯芯

100根/包 粗6mm 长20cm


10




11

蜡片

20*1


100




12

注射器

5ml 100*1


3



其中1盒用于口腔护理培训

13

自凝造牙粉

Ⅱ型 100g


40



其中20瓶用于口腔护理培训

14

医用绷带卷

8cm*6m 10卷/包


80



其中20包用于口腔护理培训

15

玻璃离子水门汀

6×1 3对装


15



其中10盒用于口腔护理培训

16

成型片

1# 20*1 包


30




17

车针

5支/板主要材料①金属刃部:不锈钢;②工作部:合金上附有金刚砂;③柄部:不锈钢


400



TR-13F 100SR-11 100BR-31 100TF-11 100

18

车针

10支/板 主要材料①工作端:碳化钨材料②柄部分:不锈钢


400



FG-557 100支 FG-3 100 支 RA-3100支 RA-35 100 支

19

牙用锉

25mm长 6×1混装


400




20

橡皮障布

36片


16



其中6盒用于口腔护理培训

21

石膏切刀

6R


250




22

高速涡轮手机

按压式,连接形式:非快换接头式,四孔重量:65.7g-69.7 g 德国进口钢球轴承 机芯动平衡≤180μg,径向跳动量:≤0.01㎜ 转速:310,000-360,000转/分钟


60




23

暂时充填材料(暂封膏)

30g


10



用于口腔护理培训

24

根管充填抑菌剂

粉+液


10



用于口腔护理培训

25

硅橡胶初次印模

250ml+250ml


5



用于口腔护理培训

26

枪型二次硅橡胶

50ml*2支


2



用于口腔护理培训

27

酸蚀剂

2.5ml


10



用于口腔护理培训

28

前牙复合树脂

A2


10



用于口腔护理培训

29

临时冠

基质+催化剂(手调型)


2



用于口腔护理培训

30

比色板

16色


8



用于口腔护理培训

31

粘结剂

3ml


10



用于口腔护理培训

32

合计金额(元)


附件2.

介绍信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兹介绍本单位 张XX ,身份证号:35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139xxxxxxxx,前往贵校办理2022-2023学年上学期口腔实训室物资(采购编号:QZYGZ20******)采购投标报名事项,请予接洽是荷。

此致。

(单位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2022年 月 日

(有效期至2022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授权(姓名)代表本单位参与贵校组织的2022-2023学年上学期口腔实训室物资(采购编号:QZYGZ20******)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本单位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该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相关事项,本单位均予认可并承担责任。

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投标人代表(签名):,性别:,身份证号:

传真:电话:

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

合同编号:

2022-2023学年上学期口腔实训室物资买卖合同

(参考文本)

甲方(买受人):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乙方(出卖人):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2022-2023学年上学期口腔实训室物资(采购编号:QZYGZ20******) 签订本合同。

1.合同价格

1.1 合同价为人民币 元。

1.2 本合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按甲方规定条件进行供货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含标配)价格及运保费、货物的搬运费、安装费、调试至正常运行费、验收费、技术服务费、人员培训费、保险费、检验费(含海关、商检、技术监督局检验等发生的所有费用)、海关手续费、备品备件费、施工管理费、系统集成费、税费以及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

1.3 在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前,乙方在运输、装卸、安装等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1.4 在本合同执行期内,不论市场价格或税费政策是否调整,合同单价不作调整。

2.货物内容(附供货明细表)

详见附件,该附件应与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如有不一致,应以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为准。

3.质量及售后服务

3.1 乙方保证按投标的要求向甲方供货。

3.2 乙方必须确保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原装、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或具有中国商检部门合格证明,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应达到该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采购公告的要求,且货物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次采购要求。

3.3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针对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服务提出的任何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遭受损失,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3.4若乙方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将按照本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5乙方应严格履行服务承诺 若产品出现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免费更换合格的产品,并承担延迟交付的责任。

3.6 保证货物在正常安装、使用和维护的情况下,自安装调试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 年的免费保质期。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故障乙方应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包括免费更换零部件。

3.7质保期内货物一旦出现故障,乙方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检修人员应在24小时内到货物安装地点及时排除故障,如故障不能排除,乙方应负责提供替代货物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3.8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乙方提供终身免费咨询服务;货物一旦出现故障,应提供维修所需的零配件,并派出检修人员在24小时内到达货物安装现场对设备进行维修,只收取更换的零配件成本费和检修人员差旅费。

3.9乙方如有违反上述保修服务条款或自身承诺,甲方有权不予返还其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一切损害赔偿责任。

4.货物的交付

4.1 交货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日历日内供货完毕且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4.2 交货方式:一次性供货。

4.3 交货地点: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洛江校区。

4.4乙方应对设备进行妥善包装并负责办理一切必要的手续及支付相关的费用以确保货物顺利运抵指定的地点。

4.5 货物的验收

4.5.1 验收要求

4.5.1.1 货物运抵合同约定的地点后,由甲方进行质量和数量的初步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

4.5.1.2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国家有关标准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

4.5.1.3 安装调试结束后,由乙方会同甲方按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联合验收。

4.5.2 安装和调试

4.5.2.1 由乙方负责在货物安装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直至交付甲方使用。

4.5.2.2 乙方应负责安装前的详细场地的规范布置,提供安装的现场指导;乙方应在设备运抵现场一周前,向甲方提供安装、调试进度计划。

4.5.3 培训

乙方应有计划地对甲方的管理、使用及维保人员进行本次采购货物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保养技术的现场培训(包括厂方针对性的培训),以保证售后的良好运行状态。

5.履约保证金

5.1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5.2 货物验收合格且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时,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

6.款项支付

6.1甲方在乙方提交货款支付申请并提供含税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

6.2 乙方应提供完整的书面款项支付申请资料,且乙方、发票单位、购货票证开票单位三者应一致。

6.3 乙方提供的收款账号应为经批准的收款单位银行账号。

6.4 乙方应于货物安装调试、人员培训、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转 个月后提出货款支付申请。

6.5 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

6.6 乙方如未遵守6.1至6.4之约定,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

7.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金及违约金从自行解除合同之日起计算,于10日内付清。

7.2 乙方每逾期一个日历日交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延期履行违约金,逾期达20个日历日的,甲方有权单独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7.3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即视为违约,甲方有权不予返还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且乙方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7.3.1 所提供的货物、配件不能达到采购文件及投标承诺的要求。

7.3.2 不能按期交货或交付使用的,并造成合同工期延误。

7.3.3 违反承诺的品牌、生产厂家、报价、质量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技术与性能、服务规定的内容行为。

7.3.4 未经甲方同意将项目转包他人。

7.3.5 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他主要条款。

7.4 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应根据客观情况协商处理。

7.5 乙方在货物运输、装卸、安装等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包括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造成设备或配件的损坏等概由乙方负责。

7.6乙方货物在保质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乙方应负责免费予以更换,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7.7 索赔

如果出现设备供货内容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违约责任。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应按下列顺序与方式理赔:

7.7.1 免费更换相应的部件,换件必须全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性能,且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7.7.2 按照货物的质量差别程度、损坏范围及甲方遭受的损失,将货物贬值处理,乙方应赔偿甲方货物贬值部分的损失。同时,乙方应按货款的20%向甲方支付质量违约赔偿金。

7.7.3无条件接收甲方退货,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费用、仓租等发生的一切必要费用。

7.7.4 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提出违约赔偿和损害赔偿请求。

7.8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乙方的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任何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甲方为维护自身权益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调查费、公证费、公告费。

8.其他

8.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8.3 本合同系双方协商签订,任何条款不能认定为任何一方提供的格式条款。

8.4 若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经核查属实,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不予返还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或质量维护保证金,并取消乙方一至三年内参与甲方的采购投标资格。

8.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供货清单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 地址:

开户银行:建行泉州市丰泽支行 开户银行:

账号:350*****037********* 账号:

签订地点: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标签: 上学期口腔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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