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生态环境局龙门分局龙门县大气污染防治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龙门分局龙门县大气污染防治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龙门分局龙门县大气污染防治项目(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龙门分局 | ||
行政区域 | 龙门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10月10日10:0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 ||
开标时间 | 2022年11月01日09:00 | ||
开标地点 |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 ||
预算金额 | ¥2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梁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2-******* | ||
采购单位 |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龙门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林路6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2-******* | ||
代理机构名称 | 龙门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体育西路6号城投大厦十一楼(工程咨询公司办公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2-******* | ||
附件: | |||
附件1 |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龙门分局龙门县大气污染防治项目(二次)招标文件(**********).zip |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龙门分局龙门县大气污染防治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0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LMCT*******
项目名称:惠州市生态环境局龙门分局龙门县大气污染防治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惠州市生态环境局龙门分局龙门县大气污染防治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 设备购置 防爆风速仪2套、挥发性有机物气体分析仪2套、油气回收检测仪2套、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1套、便携式颗粒物检测仪2套、直读烟尘测试仪1套。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00 | - |
1-2 |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 技术服务 针对县区57家涉VOCs企业、18家涉颗粒物企业和18家涉NOx窑炉企业开展精细化排查、专家诊断核查及帮扶指导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提供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惠州市生态环境局龙门分局龙门县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惠州市生态环境局龙门分局龙门县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相关查询结果截图证明材料。(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时间: 2022年10月11日 至 2022年10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2年11月0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开标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不要求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6.供应商在开始解密后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投标/报价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若因无法解密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8.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名称:惠州市生态环境局龙门分局
地址:西林路60号
联系方式:0752-*******
名称:龙门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体育西路6号城投大厦十一楼(工程咨询公司办公室)
联系方式:0752-*******
项目联系人:梁工
电话:0752-*******
龙门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0日
标签: 大气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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