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宁县2015年度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发改委与黑龙江省水利厅以黑发改投资〔2015〕39号文件《关于下达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下达投资计划,实施方案已由东宁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以东发改投资〔2015〕4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省级投资。招标人为东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哈尔滨峻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在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进行了招标备案,招标编号:SLSGG2015-171。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计划分为1个标段。
建设内容为:水源井工程1眼,供水设备1台套,变频设备1台套,消毒设备2套,井房1座,水源地保护1处,输配水管网工程8322m(包含给水聚乙烯PE管材、管件),室外电器安装1处。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5月4日,计划完工日期:2015年9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独立法人单位,潜在投标人和承担该工程的项目经理要具有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未承建其它在建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4月02日至2015年04月09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获取招标文件时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如是法人,则不需要)、身份证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3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04月24日9:30,地点为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2015年04月10日上午9:00至11:00为集中答疑时间(潜在投标人在集中答疑时间之外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以回复)。由购买招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在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将澄清申请涵交予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于当日下午14:00至16:00在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放答复函,由购买招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领取并签字确认。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峻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89号
邮 编:150090
联 系 人:曹先生 马女士
电 话:186*****882186*****835
电子邮件:********6@qq.com

2015年4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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