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轨道交通8号线消防(FAS、气灭、消防水、智能疏散等)系统维保项目(2022-2025年)招标公告

长春市轨道交通8号线消防(FAS、气灭、消防水、智能疏散等)系统维保项目(2022-2025年)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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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轨道交通 8 号线消防FAS气灭消防水智能疏散等系统维保项目
(2022-2025 年)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FA-BFJL-DL-20221478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轨道交通 8 号线消防FAS气灭消防水智能疏散等系统维保项目(2022-
2025 年)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长
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市轨道交通 8 号线消防FAS气灭消防水智能疏散等系统维保。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轨道交通 8 号线消防FAS气灭消防水智能疏散等系统维保项目(2022-
2025 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春市轨道交通 8 号线消防FAS气灭消防水智能疏散等系统维保项目(2022-
2025 年))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方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
核算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维修保养能力。
3.2投标方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2021年第7号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第五条规定的从业条件,在此基础上达到以下要求:
3.2.1 取得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3.2.2 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 200 平方米须提供工作场地的房产证明材料扫描件或者
租赁合同扫描件,证明材料须体现工作场地面积
3.2.3 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配备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从业条件应急201988 号附表 12 的要求。需提供维保设备采购发票等证明材料
3.2.4 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 2 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 1 人提供 2 人的注
册消防工程师身份证执业证书扫描件,且需提供 2022 年 7 月-9 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
保人员缴费证明,同时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方
3.2.5 取得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 9 人,其中高级技
能等级的不少于 2 人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人员身份证执业证书扫描件,且需提供 2022
年 7 月-9 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同时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方
3.2.6 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提供相关材料说明。
3.3 投标方须为国家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登记注册公示企业官网:
https://shhxf.119.gov.cn/
3.4 项目经理: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消防工程师
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有 FAS 及气灭系统及消防设施设备维保的管理经验,近三年2019
年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维保业绩至少 1 项,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业绩要求:投标方近三年2019 年至今独立承担过我国境内至少一项类似相关业绩需
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6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 年至 2021 年未出现连续亏损,能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7 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
资格且仍处在吉林省及长春市投标禁入期内的投标方须附信誉承诺书。近三年内2019
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
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
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 号。
3.11 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投标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
员,携带由投标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
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 年 10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2 年 10 月 14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列
资料彩色扫描件保存为 PDF 格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 2659064958qq.com 邮箱报名,并同时拨
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投标人邮件应在有效时间内到达指定邮箱: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 1 份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效的证书加
盖公章复印件 1 份如提供电子证书只需要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3
法人授权书4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 1 份5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
公示截图加盖公章 1 份6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的从业条件相关材
料加盖公章复印件 1 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11 月 02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 7263 号枫林园小区门市 37 栋 405 室开标室。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 年 11 月 02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 7263 号枫林园小区门市 37 栋 405 室开标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A-BFJL-DL-2022147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轨道交通 8 号线消防FAS气灭消防水智能疏散等系统维保项目
(2022-2025 年),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
例为 100%,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 8 号线消防FAS气灭消防水智能疏散等系统维保
项目(2022-2025 年)。
2.2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 工程概况:长春市轨道交通 8 号线消防FAS气灭消防水智能疏散等系统维保。
2.4 招标范围:1轨道交通 8 号线 12 个车站区间变电所以及 8 号线太平村车辆段内
各建筑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气体灭火系统及管网消防水系统应急疏散导向指示
防火卷帘门等设备设施的维保工作。2轨道交通 8 号线需值班的消防控制室为 2 处,分别
为北湖车辆段综合楼消防控制室北湖车辆段运用库消防控制室。具体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
2.5 服务期:维保服务期限为 36 个月,控制室值班值守为 32 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合同签
订日期为准。
2.6 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方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的
经营权和决策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维修保养
能力。
3.2投标方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2021年第7号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第五条规定的从业条件,在此基础上达到以下要求:
3.2.1 取得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3.2.2 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 200 平方米须提供工作场地的房产证明材料扫描件或者
租赁合同扫描件,证明材料须体现工作场地面积
3.2.3 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配备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从业条件应急201988 号附表 12 的要求。需提供维保设备采购发票等证明材料
3.2.4 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 2 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 1 人提供 2 人的注
册消防工程师身份证执业证书扫描件,且需提供 2022 年 7 月-9 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
保人员缴费证明,同时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方
3.2.5 取得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 9 人,其中高级技
能等级的不少于 2 人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人员身份证执业证书扫描件,且需提供 2022
年 7 月-9 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同时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方
3.2.6 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提供相关材料说明。
3.3 投标方须为国家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登记注册公示企业官网:
https://shhxf.119.gov.cn/
3.4 项目经理: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消防工程师
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有 FAS 及气灭系统及消防设施设备维保的管理经验,近三年2019
年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维保业绩至少 1 项,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业绩要求:投标方近三年2019 年至今独立承担过我国境内至少一项类似相关业绩需提
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6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 年至 2021 年未出现连续亏损,能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7 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
资格且仍处在吉林省及长春市投标禁入期内的投标方须附信誉承诺书。近三年内2019
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
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
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 号。
3.11 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投标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
员,携带由投标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
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列资料彩色扫
描件保存为 PDF 格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 2659064958qq.com 邮箱报名,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
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投标人邮件应在有效时间内到达指定邮箱: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 1 份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效的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1 份如提供电子证书只需要提
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 1 份
5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公示截图加盖公章 1 份
6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的从业条件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 1 份。
4.2 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11 月 2 日 13 时 30 分,地点
为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 7263 号枫林园小区门市 37 栋 405 室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 万元。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汇
联系人:殷红 电话:0431-8433610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 7263 号枫林园小区门市 37 栋 405 室
联系人:生浩男 电话:0431-84621603 转 80513321584069
2022 年 10 月 10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汇
联 系 人:殷红
电 话:0431-8433610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 7263 号枫林园小区门市 37 栋 405 室
联 系 人: 生浩男
电 话: 0431-84621603 转 805
电子邮件: beijingdianfangourmail.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FAS 消防 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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