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奇台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品牌化体系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XJGZ【2022】003
新疆高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奇台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品牌化体系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XJGZ【2022】003
项目概况
奇台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品牌化体系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高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州奇台县靖宁时代广场6-6号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GZ【2022】003
项目名称:奇台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品牌化体系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奇台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品牌体系化建设(新疆电视台、广播电视台广告投放)项目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播放频道:包括但不限于《新疆新闻联播》、《今日聚焦》、《早间新闻》,服务参数要求:1.播放周期:以2022年10月16日至2023年7月16日为主。2.播出“奇台国家农业产业园”15秒形象宣传片。3.专题报道(时长10分钟)2次
备注:
标项名称: 奇台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品牌体系化建设(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高铁站及高速路高立柱媒体广告投放)项目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播放频道: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媒体广告投放、高铁站媒体广告投放、高速路高立柱媒体广告投放,服务参数要求:乌鲁木齐国际机场T2、T3航
站楼(41组电子屏)媒体宣、互动裸眼3D屏,高铁站南广场出站层通道内进行媒体宣传、高立柱三个段位进行媒体宣传:
1.乌鲁木齐-奇台段2.乌鲁木齐-奎屯段3.乌鲁木齐-哈密段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2年10月22日-2023年7月22日;标项 2,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乌鲁木齐高铁站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6个月,高速高立柱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责任的能力;三年内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及履约能力;
(二)、投标人需提供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a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四个网站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现场查询);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高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州奇台县靖宁时代广场6-6号商铺)
方式:现场或网上报名
售价(元): 3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高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州奇台县靖宁时代广场6-6号商铺),电子邮箱**********@qq.com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0月20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高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州奇台县靖宁时代广场6-6号商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资料
采购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下述资料1份
(1)有效地《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奇台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奇台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189*****5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高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州奇台县靖宁时代广场6-6号商铺
联系方式:131*****7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成瑜
电 话:131*****793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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