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长春市轨道交通 3 号线网轨检测车车载检测设备大修项目2020 年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FA-BFJL-DL-20210764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轨道交通 3 号线网轨检测车车载检测设备大修项目2020 年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轨道交通 3 号线为长春轨道交通线网的骨干线之一,贯通城区南北。线路全
长 31.90km,运营线路从长春站至长影世纪城,车站数量 32 座,车辆类型为国标 C 型轻轨
电动客车,最高运营速度 70km/h。线路轨距 1435mm,接触网供电 DC750V。网轨综合检测车
是长春轨道交通 3 号线的配套设备,由轨道车提供动力的车辆。主要由车辆轨道检测系统
接触网检测系统等三大部分组成,车辆内外部安装有轨检网检设备及其附件。综合检测
车内部设轨道检测间接触网检测间会议室副驾驶室,各间能相互独立使用。长春轨道
交通 3 号线接触网和轨道综合检测车于 2010 年投入运营,系统工作已经接近 10 年,系统处
于老化故障频发阶段。同时,系统由于受 10 年前的技术限制,检测原理落后,精度不高,
无法为现阶段的系统检修提供有效的检修指导依据,已无法满足实际运营需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轨道交通 3 号线网轨检测车车载检测设备大修项目2020 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春市轨道交通 3 号线网轨检测车车载检测设备大修项目2020 年)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3.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的制造
商或经销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的经营范围内具有履行合同所
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业绩要求:投标方近三年2019 年至今具有同类供货业绩至少一项。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 年-2021 年未出现连续亏损,能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提供近年财务审计报告,如今年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
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 信誉要求:近三年内2019 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
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
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 号。
3.9 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投标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
携带由投标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
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 年 10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2 年 10 月 14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
同将下列资料彩色扫描件保存为PDF格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2659064958qq.com邮箱报名,
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投标人邮件应在有效时间内到达指
定邮箱: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11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 7263 号枫林园小区门市 37 栋 405 室开标室。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 年 11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 7263 号枫林园小区门市 37 栋 405 室开标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A-BFJL-DL-2021076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轨道交通 3 号线网轨检测车车载检测设备大修项目2020 年,招标人为
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建设资金
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 3 号线网轨检测车车载检测设备大修项目2020 年。
2.2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项目概况:长春轨道交通 3 号线为长春轨道交通线网的骨干线之一,贯通城区南北。线
路全长 31.90km,运营线路从长春站至长影世纪城,车站数量 32 座,车辆类型为国标 C 型
轻轨电动客车,最高运营速度 70km/h。线路轨距 1435mm,接触网供电 DC750V。
网轨综合检测车是长春轨道交通 3 号线的配套设备,由轨道车提供动力的车辆。主要由车辆
轨道检测系统接触网检测系统等三大部分组成,车辆内外部安装有轨检网检设备及其
附件。综合检测车内部设轨道检测间接触网检测间会议室副驾驶室,各间能相互独立
使用。
长春轨道交通3号线接触网和轨道综合检测车于2010年投入运营,系统工作已经接近10年,
系统处于老化故障频发阶段。同时,系统由于受 10 年前的技术限制,检测原理落后,精
度不高,无法为现阶段的系统检修提供有效的检修指导依据,已无法满足实际运营需要。
2.4 招标范围:长春市轨道交通 3 号线网轨检测车车载检测设备,应提供但不限于新检测设
备的采购设计设计联络制造检测试验包装运输仓储原车上设备拆卸
新检测设备安装联调试运行验收质保服务和技术培训等各类技术服务,以及本系统
随机的附件工具备件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及技术文件等。其中,原车上设备拆卸新
检测设备安装的工作量主要为原检测系统安装零部件拆除车体内饰拆除原检测系统线缆
拆除新检测系统的安装底座焊接新检测系统布线内饰恢复新检测系统零部件安装等。
具体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长春市现行最新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的经营范围内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业绩要求:投标方近三年2019 年至今具有同类供货业绩至少一项。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 年-2021 年未出现连续亏损,能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提供近年财务审计报告,如今年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
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 信誉要求:近三年内2019 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
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
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 号。
3.9 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投标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
携带由投标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
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
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
列资料彩色扫描件保存为 PDF 格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 2659064958qq.com 邮箱报名,并同时
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投标人邮件应在有效时间内到达指定邮
箱: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11 月 4 日 9 时 00 分,地点
为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 7263 号枫林园小区门市 37 栋 405 室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9 万元。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汇
联系人:殷红 电话:0431-8433610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 7263 号枫林园小区门市 37 栋 405 室
联系人:生浩男 电话:0431-84621603 转 80513321584069
2022 年 10 月 10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汇
联 系 人:殷红
电 话:0431-8433610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 7263 号枫林园小区门市 37 栋 405 室
联 系 人: 生浩男
电 话: 0431-84621603 转 805
电子邮件: beijingdianfangourmail.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