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人民检察院老院业务楼幕墙改造工程
泸西县人民检察院老院业务楼幕墙改造工程
泸西县人民检察院老院业务楼幕墙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泸西县人民检察院老院业务楼幕墙改造工程已由中共泸西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泸西县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泸西县人民检察院老院业务楼幕墙改造工程
2.2建设内容:泸西县人民检察院老院业务楼幕墙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投资: 46.00万元;
2.4建设地点:泸西县人民检察院老院业务楼;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现行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为1个标段进行招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冻结状态;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业绩要求:企业近年(2019年至今)完成过2个及以上(含2个)的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近年(2019年至今)完成过1个以上(含1个)的类似业绩。注: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已完工建筑工程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新成立企业在2019年至今无业绩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6财务要求:(1)提供2019-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且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状态;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税收完税凭证及社保缴费证明)。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满足规定年份的,应按实际年限提供。
3.8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网站(http://www.yncredi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2)无弄虚作假行为。
四、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5.1有意参加者请于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4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请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以下资料(加盖鲜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泸西县金博胜境小区商铺108栋3号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红河州迎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泸西县金博胜境小区商铺108栋3号)。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注意事项: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工作,请有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通告,自觉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进入项目地后主动配合防疫人员做好防疫检查,不扎堆聚集,不随意走动。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22年10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红河州迎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泸西县金博胜境小区商铺108栋3号)。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s:///)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泸西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泸西县中枢镇
联系方式:尚国飚 138*****478 高永康 137*****943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迎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泸西县金博胜境小区商铺108栋3号
联 系 人:程江南
联系电话:0873-665*****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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