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选择定点检测机构招标公告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选择定点检测机构招标公告

  长春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选择定点检测机构(招标编号:TC*******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长春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选择定点检测机构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268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长春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选择定点检测机构

  

  招标编号:TC*******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用途:负责对合同期内已竣工的长春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量和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正规的检测报告。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总金额:7000万元(工程投资额)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吉林省水利厅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等级证书(应同时具备混凝土工程和量测资质),拥有高效稳定的专业团队,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满足需要。

  3.2检测鉴定单位除具有营业执照外,其能力范围应具有涵盖本工程需要的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成立时间在三年以上的水利水电检测机构。

  3.3测量员应不低于20人,须具有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检测机构应保证各区的测量时间和质量。测量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要实行指定专人的项目负责制。

  3.4近三年(2011-2013年)财务状况良好。

  3.5近三年(2012-2014年)应有类似工程业绩,并能提供所具有的设备清单,(提供所持有的设备一览表,发票复印件及固定资产明细账复印件)。

  3.6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近两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未有劣迹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

  3.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投标人只允许其中一个投标人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5)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时间为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景阳大路399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02室)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不含图纸),售出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4月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4年4月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三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孙高超、韩亚男

  

  联系方式:****-********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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