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农村干部学院(苏州干部学院)关于生鲜食材集中配送采购招标公告(SZJX2022-G-004)

苏州市农村干部学院(苏州干部学院)关于生鲜食材集中配送采购招标公告(SZJX2022-G-004)

苏州市农村干部学院(苏州干部学院)关于生鲜食材集中配送采购招标公告
【发稿时间:2022-10-10】

项目概况

生鲜食材集中配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 11月 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JX2022-G-004

2、项目名称:生鲜食材集中配送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整(¥*******.00)

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整(¥*******.00)

4、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为切实加强苏州市农村干部学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及物资采购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确保食堂食材采购价格公开、透明、合理,对食堂所需食材进行“统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配送”。

(2)项目服务内容:

2.1 服务对象:全国各地的培训学员及学院教职工;

2.2 就餐形式:自助餐形式及桌餐形式;

2.3 配送频次:隔天下单,每日配送。

(3)项目特点:

3.1 每日就餐人数不固定,波动较大,生鲜的供应需求波动大;

3.2 菜单每日更新,每天的生鲜需求品种有较大差异;

3.3 双休天、节假日也需要送货;

3.4 生鲜需求涵盖的类别广、品种多、单品数量偏少,个性化需求多;

3.5 有一定的应急配送需求;

3.6 水产类需要配送单位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安排人员在采购方现场活杀;为了能够更好的了解学院生鲜的供应需求,投标单位可自行现场勘查。

(4)配送内容及质量标准:

4.1 配送内容:蔬菜、肉类、水果、家禽、鲜蛋、水产、豆制品、冻品等;

4.2 质量标准:所有食材均为非转基因产品;

①蔬菜类(土豆、西红柿、青椒、青菜、大白菜、包菜、茭白、芋艿、豆芽等)质量要求:品种齐全,有一定规模,日销量大。所提供的蔬菜必须保证新鲜、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不腐烂变质,对蔬菜中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提供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产地合格证明,且符合GB*****.1-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

②肉类(排肉、精肉,牛肉等)质量要求:用冷鲜肉品牌产品,猪肉质量必须符合GB9959.1-2001标准,主要产品包括大排、肉丝、肉片、方肉、小排、肉酱、猪蹄、鲜猪肝等。排肉是指无骨腿肉和无骨夹心肉,其中腿肉要求剔除大股骨,夹心肉要求割除下懒肉,整方供应,配送所需的生猪应由规模养殖场提供经农业部门检测、检疫合格的鲜活健康猪源,经定点屠宰厂屠宰加工并检验合格并且每方肉上必须盖有屠宰场的检验检疫章,配送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其他货物混装,防止肉品二次污染。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并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③水果类。质量要求:按照采购单位提出的品名、产地、等级、规格、包装等要求供应水果,保证水果光洁新鲜、无斑点、无畸形、无伤果、无烂果、无病虫害、无严重机械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安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质量要求;

④家禽类。质量要求: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必须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并提供养殖基地有效证件。

⑤鲜蛋类。质量要求:禽蛋必须保证新鲜(7日内产品),破损不超过2%,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符合GB2748-2003标准,并提供养殖基地有效证件。

⑥水产类(鱼、虾等)。需要在采购单位膳食部工作场地现场活杀,质量要求:符合GB2733-201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2005《鱼糜制品卫生标准》、GB*****-2005《水产调味品卫生标准》、GB*****-2005《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2005《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GB*****-2005《藻类制品卫生标准》等。鲜活、鳞片齐全、无血迹、无异味,并且产品的感观、安全、卫生、稳定性等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⑦豆制品(豆腐、千张、香干、素鸡、大油豆腐、小油豆腐等)类。质量要求:发酵性豆制品必须符合GB2712-2003标准,非发酵豆制品必须符合GBT *****-2008标准、GB2711-2003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对豆制品的有关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规定,豆制品定型包装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⑧冰冻类(家禽冻品如:鸡腿、鸡翅、鸡尖等;其他如贡丸、香肠、青豆、玉米、毛豆仁等)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

(5)品牌及检测报告要求:

4.1 肉类(含家禽、鱼、肉等冷鲜肉及冷冻肉)、豆制品须使用品牌产品,即由所处经营领域中有较高知名度与美誉度的大型企业提供,其产品可以追根溯源。

4.2 每次配送均需提供配送食材的检测报告或食材检验合格证。

4.3 采购单位将委托权威部门定期对配送单位提供的食材进行检测。如检测发现质量问题,由配送单位承担检测费用并承担相应责任。

(6)原材料采购卫生要求:

6.1 配送单位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并根据协议约定和采购单位膳食部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每日的配送清单须是打印稿,如发现食材卫生质量问题或者以次充好,采购单位可立即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对配送单位扣除进行本次配送全部货物金额5-10倍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6.2 配送单位严禁提供以下食品:(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除蔬菜等非定型包装食品);(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4)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采购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农药残留超标的水果、蔬菜等;(5)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6.3 如因配送单位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员工和学员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由配送单位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情节较为严重的,采购单位有权立即终止供货协议,并按相关法律处理。

6.4 如因供货问题造成食堂无法正常运行的,配送单位应根据合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经核实如配送单位提供非法渠道的食品,视为欺诈,配送单位要承担相应的赔偿,并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责任。

(7)配送要求:

7.1 时间要求:采购方每天下午18点前确定下一天的食材内容、数量、质量发送至配送单位,确定后如遇临时增减、调整,双方协商解决;如需应急配送的,配送单位应在30分钟内响应,2小时之内送达。投标人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时间送达采购方膳食部指定的位置。

7.2 设施设备要求:具有一定规模的食品经营、加工、储存、配送、检测场所,有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有专门的储藏(冷藏)设备和配送设备(冷链车)。

7.3 投标人须具备紧急配送的能力,特殊情况,投标人须满足能随时送货。

7.4 投标人应具有车辆,在配送过程中,蔬菜、水果等配送,须提供车、筐等运输工具;半成品配送(如生肉之类),须提供冷藏或者冷冻设备保存;水产活物配送,须提供制氧设备。

(8)验收标准及要求:

8.1 验收标准:按照招标文件及国家标准执行。原材料验收由管理方、供应方、膳食部使用方,三方现场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三方签字,各自留存。

8.2 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单位的验货数量为准。

8.3 质量方面要求:在供货期间,若采购方对中标单位所供货物质量产生异议,送质量检测部门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并接受采购方处罚。

8.4 中标单位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货物的质量、品种、数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方有权拒收,并由配送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8.5 本项目要求服务人员不低于8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团队成员不少于7人。

(9)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为期一年。(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者的备案信息采集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7日

2、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

3、方式:网上报名

(1)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2)申领CA 证书。详见《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

(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售价:无

5、咨询电话

(1)注册咨询:0512-********

(2)CA办理及咨询:0512-********

(3)交易系统维护:

客服qq:*********,*********,*********

咨询电话:139*****964

(4)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0512-********

信息管理部:0512-********

6、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7、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时间截止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CA证书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并进行CA解密。未能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CA证书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2、现场解密。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解密。开标时,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3、投标人除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现场完成解密工作外,需额外提供一套纸质的投标文件,装在一个袋里密封,封口处盖章,并按照须知中要求密封,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现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须保证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评标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 11月1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疫情防控期间具体入场要求请关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提示。目前凡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人员(招标人、采购人、投标单位、供应商、招标代理、评委等)必须体温正常、正确佩戴口罩、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当日核酸采样证明)、扫描场所码、点击并出示符合防疫要求的健康码及行程卡,若行程卡显示非绿色,提示到访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人员,可能会被谢绝入内,具体根据场所要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农村干部学院

地 址:苏州市高新区滨河路1728号

联系方式:0512-********(林晨)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南园北路天和商务大厦6-206室

联系方式: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业超、陈琼、张瑾

电 话:0512-********

标签: 生鲜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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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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