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科学研究所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林业科学研究所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南充市林业科学研究所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2015-04-01 17:36


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2015年4月2日

采购人

(盖章)

南充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政府

采购

进口

产品

论证

专家

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专业

吴斌

四川省林科院林产加工所

工程师

林产化工

付卓锐

四川省林科院林产加工所

工程师

林产化工

张正香

四川省林科院林产加工所

高 工

林产化工

解锦华

四川省林科院林产加工所

高 工

分析化学

王兴国

四川天普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法律

法律专家论证:

液相色谱仪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中禁止、限制的产品,建议购买进口产品。

技术专家论证:

通过对液相色谱仪的关键技术参数进行对比:(1)液相色谱仪泵的流量精度:目前进口产品<0.07%RSD,国产设备<0.1%。(2)进样器的进样精度、交叉污染:进口产品进样精度<0.25%RSD,交叉污染<0.004%;国产设备进样精度≤0.3% RSD,交叉污染< 0.05%。(3)检测器的基线噪声和漂移:进口产品基线噪声为±0.25×10-5AU,漂移<0.5×10-4AU/h;国产设备分别为<1.0x10-5AU和<2.0x10-4AU/h。

得出以下结论,国产同类仪器在泵的流量精度、进样器的进样精度、交叉污染及检测器的基线噪声和漂移等与进口仪器差距较大,国产仪器不能满足林产品质量检测对数据的重现性和稳定性的要求,故建议采购进口仪器。

综上,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拟采购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1

液相色谱仪

1台

相关单位和个人对专家组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15年4月2日- 2015年4月7日),填写《进口产品公示反馈意见》,并分别报送采购人和审核财政部门。

采购人 联系人:粟老师 电话:189*****956

审核财政部门 联系人:廖女士 电话:****-*******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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