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补助化肥招标公告

201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补助化肥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楚雄财政局 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和计划的通知》(楚财农【2015】17号,南财农【2015】16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南华县201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补助项目化肥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为南华县农业局,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采购人委托云南大昌招标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南华县201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补助项目化肥采购
2.项目编号:DCZBZC2015【010】
3.采购预算总价:20.188万元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南华县201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补助项目化肥采购发放情况表
供货地点(乡镇农推中心) 尿素(单位:吨,40公斤/包,含氮≥46.4%) 玉米专用复合肥(单位:吨,40公斤/包,氮磷钾为≥15:7:10) 硫酸钾肥(单位:吨,50公斤/包,含钾≥50%) 钙美磷(单位:吨,40公斤/包,含磷≥12%) 县城至乡镇农推中心距离(公里) 备注
龙川 2.6 2.6 2.0 0
沙桥 3.2 3.2 0.75 19
雨露 0.2 0.2 1.5 15
五街 1.6 1.6 1.5 45
一街 1.6 1.6 1.0 78
罗武庄 1.0 1.0 0.5 105
红土坡 1.4 1.4 0.75 115
五顶山 0.8 0.8 0.5 154
马街 2.0 2.0 0.75 175
兔街 1.6 1.6 0.75 207
小计 16 16 10
五街镇老厂玉米科技示范村(200亩) 4.0 3.0 52
玉米示范基地(200亩) 8.0 8.0 52
龙川魔芋示范基地(200亩) 6 8
小计 12.0 9 .0 8.0
总计 28(吨) 16(吨) 19(吨) 8.0(吨)


3.交货时间:(具体时间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4.供货地点:南华县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乡镇供货地点、数量及运距见采购分配表)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质量执行标准:GB15063-2009国家标准。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本次招标应具有的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件;
3.本次招标可以是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商需提供有效的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提供厂家的经销证明或授权函;
四.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备查:
(1)法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委托代理人复身份证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须具有本项目销售经营范围);(4)组织机构代码证(5)税务登记证副本;(6)生产许可证;(7)单位介绍信。(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提交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请于2015年4月2日至4月8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到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公务中心综合楼1楼大厅)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款到即寄竞争性文件。
六、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5年4月13日上午9时00分前提交到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逾期或不送达规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4月13日上午9时00分;
开标地点: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参加谈判采购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相关证件(相关证件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注意事项)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参加谈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华县农业局
办公地址:南华县龙川镇龙泉东路48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何永平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大昌招标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楚雄市开发区三号桥头拨云中心主楼1102室
联系电话:电话:0878—*******135*****116
联系人:李秋颖
2015年4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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