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办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全办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杨庄街道安委办决定在全办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
二、任务主线
各级党委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项目审批安全红线把守;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查处;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打非治违”工作开展;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行为查处;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等 15 条硬措施以及省安委会提出的 105 条具体工作举措落实情况。
三、重点检查内容及牵头单位
(一)能源领域(电力)
电力: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控和应急处置措施情况,尤其是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作业的现场管控,杜绝冒险作业、违章作业,严防由于抢工期、超能力作业引发的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隐患。督促各电力企业加强设备检修维护,减少设备非计划停运。(经发办)
(二)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油库等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危化品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职工的安全技术技能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应急办)
(三)消防
以夜市排挡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牵头单位:应急办,配合单位:城建所)
(四)学校
重点检查学校安全领导机构是否健全;检查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各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修定情况;校舍是否有危房;学校的体育和实验器材、锅炉、旗杆、护栏、楼道、跑道等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情况;学校的消防器材是否配足、配全;是否及时检查、定期维护更换;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安装到位,安全通道、出口是否通畅等。(文化服务中心)
(五)农业(农机)
农业机械行业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情况;农机合作社及服务组织负责人对农机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机库(棚)、储油等场所是否配置防火设备,建筑、设施、设备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等情况;农机户及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实施安全教育情况。(农技站)
(六)民政福利机构
执行消防安全工作等有关规定,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应急、安全设备,做到定期检查和有效管理、使用,并建立检查、使用情况登记制度等情况;护理员安全知识培训,消防、水、电安全使用宣传教育等情况;电源及其线路检查和维修情况。(民政办)
(七)特种设备
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企业“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预案”执行情况。“三落实”:落实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落实管理制度;“二有证”:特种设备使用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证;“一检验”:保证在用特种设备在检验有效期内,并在检验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检验机构申请检验。“一预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食安办)
(八)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城建所)
(九)商贸流通行业
大型商业综合体、超市、菜市场等高密度人群场所的安全管控措施落实、安全隐患排查等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各类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情况。(经发办)
(十)工业和信息化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业现场施工人员“三违”情况;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情况;企业内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经发办)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力度,对不放心的薄弱地区、部位和环节驻点督导,严防漏管失控的问题发生。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自文件印发之日至 5 月 31 日)。各部门要深刻汲取近期各类安全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压实各方责任,提出工作要求,立即开展全面深入自查行动。要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对于重大风险隐患要分级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协调配合,集中攻坚解决。自查工作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务求实际效果。
(二)专项检查阶段(6月1日至10月31日)。街道安委办各成员单位推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全面排查整治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特别要深入研究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法制等深层次矛盾问题,从法律政策层面推动解决,从根上堵住漏洞、消除盲区。
(三)街道安委办实地督导检查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街道安委办将组成综合检查组(详见附件),对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综合检查,重点检查各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和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综合检查于6月底前完成,发现的问题将及时反馈各部门强化整改,对重点难点问题要盯住不放、一督到底。
(四)“回头看”检查阶段(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关键期,街道安委办综合检查组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和单位开展“回头看”,推动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部门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进一步细化完善检查方案,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落实落细职责分工,视情况成立工作小组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二)加强问题整改。要组织专业力量深入现场严督细查,
针对性配齐配强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加强指导服务,通过大检查真正解决安全问题、提高安全水平。要充分运用座谈交流、重点谈话、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方法掌握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方法督促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强化责任措施落实,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对安全生产上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的,要严查严处、严肃追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优势,集中宣传报道大检查期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突出单位和企业,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工作纪律。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廉洁自律,注重对重点企业单位的明查暗访,严防摆拍式、作秀式检查,避免蜻蜓点水、走马观花,确保查出实实在在的问题和隐患。
(五)加强疫情防控。要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安全大检查,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安排,既要抓紧时间尽快开展,又要严防疫情风险。检查期间,各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个人防护,切实保障安全。
(六)加强信息报送。按照工作安排,街道安委办综合检查组要及时反馈大检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并按要求形成各阶段工作报告报送街道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街道安委办综合检查组
附件
街道安委会综合检查组安排
组 长:单严飞(街道安委会副主任)
成 员:城建所1人、应急办1人、经发办1人、民政办1人、农技站1人、文化服务中心1人。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