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坪路加宽道路建设项目磋商公告

牛坪路加宽道路建设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FSZY*********
牛坪路加宽道路建设项目磋商公告

中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富顺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富顺县龙万乡人民政府委托,拟对牛坪路加宽道路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SZY*********
2.项目名称:牛坪路加宽道路建设项目
3.采购人:富顺县龙万乡人民政府
4.采购代理机构:中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富顺分公司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6.预算金额:******.00元 (大写:肆拾陆万贰仟伍佰柒拾捌元整 )
7.最高限价:******.00元 (大写:叁拾玖万柒仟捌佰壹拾柒拾捌元整 )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2022年中央和省级第一批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富乡村振兴函{2022}1号)。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牛坪路加宽道路建设项目,长度为955.333m,主要是对原有道路加宽1.0m,路面结构为15cm厚碎石垫层+20cm厚C30混凝土面层,同步设置错车道2个,C20毛石混凝土挡墙80m。
四、公告方式:
本次谈判邀请在富顺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sxzf.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9、本项目的特殊资质性要求:
(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说明: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
(4)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
(5)符合《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竞争性磋商文件2022年1011日至20221017 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富顺县富世街道办釜江大道西段424号5号楼3层现场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若需邮购,邮购联系方式:请将报名资料电子版传至**********@qq.com,联系电话:0813-*******
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时必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详见第十章 附件1);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1018 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1018 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富顺县富世街道办釜江大道西段424号5号楼3层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富顺县龙万乡人民政府
地址:富顺县龙万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祁老师
电话:138*****960
采购代理机构:中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富顺分公司
地 址:富顺县富世街道办釜江大道西段424号5号楼3层。
联系人:董女士
电话:0813-*******
电子邮件:**********@qq.com">**********@qq.com
十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采购活动现场的所有人员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合格口罩,主动配合做好测温、亮码、扫码通行等防控工作,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

标签: 道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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