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厦管理基地二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泉厦管理基地二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港湾监招[2015]第07号
招标人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工程项目的监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监理单位,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驻厦门办事处
2、招标人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集源路39号; 邮政编码: 361022 。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东渡路15号 邮政编码: 361012 。
5、招标项目名称: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泉厦管理基地二期工程(监理)
6、招标项目地点:厦门市集美区集源路39号
7、招标项目实施时间:2015年4月
8、招标项目性质、规模、数量:本工程建筑面积为8934.97平方米,地下2层,地上6层,建筑高度23.95米。二期现为停车场、篮球场和一个庭院公园;拟建设为泉厦高速公路泉厦研发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本工程投资概算额为7093.86万元人民币,其中建安工程费为 4980.99 万元。本次招标范围为该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9、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派人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制度。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需提供任何证明手续。投标人在开标后,凭招标人开具的无投标人名称的费用缴费凭证向招标人补开完整的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
10、参加本次资格后审及投标的单位应为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并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的监理企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元 整。用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入指定的账户,账户资料如下:账户名: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美分中心;开户行:厦门银行杏林支行;账号:****************。
11、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请于2015年04月02日至2015年04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美分中心(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一号之1三楼(集美行政服务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超过统一发售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的,愿意投标的投标人也可在本工程截标日前继续向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报名,地点:厦门市东渡路15号(港湾咨询大厦5楼招标代理部)。
12、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2015年04月23日 0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美分中心(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一号之1三楼(集美行政服务中心))。
14、有关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其他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或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本次招标的联系人: 小张,小黄 ;电话: ****-*******转8021 ;传真: ****-*******。
招标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驻厦门办事处(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委托人 : (签字或盖章) 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2015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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