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检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安康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检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安康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检测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HZZB-384

项目名称:安康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检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检测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尾气监测1,056(辆)详见采购文件1,050,000.001,050,000.00
1-2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机动车尾气检测7,008(辆)详见采购文件1,750,000.001,7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完成本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检测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检测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或投标人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1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021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0月31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 “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网上投标回执单、法人授权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安康市汉滨区竹园巷118号201室进行缴费确认,否则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缴费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扩展名为(*.SXSZF)的电子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17时00分,未在发售时间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远程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安康市育才路113号

联系方式:0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竹园巷118号2楼

联系方式:09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915-*******

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0日


标签: 非道路移动机 尾气排放 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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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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