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生态环境领域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生态环境领域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做好2022年度生态环境领域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海南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生态环境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琼环人字〔2022〕9号)和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县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乐人才局〔2022〕5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22年度生态环境领域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人员应为从事生态环境监测与分析、生态环境工程与咨询、生态环境规划与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具体如下:

(一)我县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含公务员、参公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二)在我县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报。

(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可由所在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档案托管机构报送。

(四)中央驻琼单位或外省驻琼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员,如需在我县申报评审的,经其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人事部门出具委托函后,可视情受理。

二、评审专业

生态环境领域工程设置生态环境监测与分析、生态环境工程与咨询、生态环境规划与管理等3个专业。

三、申报条件

(一)业绩条件。按照《海南省生态环境领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琼环人字〔2020〕5号)执行(详见附件3)。

(二)职称外语、计算机条件。对申报初、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

(三)学历条件。学历须是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民教育、成人教育或经自学考试合格的毕业学历。非本专业毕业学历人员申报评审,应经本专业相应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进修或岗位职务培训,并增加1年工作岗位经历。

(四)资历条件。资历计算以用人单位聘书(或劳动合同)为据,自聘任之日计算,任职资历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所需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其它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年内受理材料的截止时间。对我省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3年内可按规定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根据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五)品德要求。将品德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把好推荐关,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六)继续教育条件。申报人原则上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培训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参加省、县施教机构和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培训活动,由施教机构和继续教育基地进行学时认定和登记;参加县级继续教育基地培训的学员,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参加其他机构或培训基地培训的学员,提供培训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参加远程继续教育网络平台公需科目培训,由继续教育网络平台负责学时认定和登记,学员自行在网站上打印相关培训证书,或由继续教育网络平台出具有效证明。参加省、县行业部门或用人单位统一组织的继续教育活动,每天按8学时计算,半天按4学时计算,由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进行认定和登记。学员应提供培训通知(邀请函)、培训签到表(参会回执)等相关证明材料。凡担任我县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会评委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视为完成当年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习。

(七)职称和职业资格对应条件。严格落实《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职称和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381号)要求,对符合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八)职称确认和转评条件。

1.从中央、外省县到我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办理职称确认满1年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转评或晋升评审,其前后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2.不同系列、不同专业的转评需提供转岗证明材料,转岗满1年后方可申请转评同级别专业技术职称;转评满1年后,方可按规定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四、申报材料

(一)《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胶装,粘贴1寸彩色照片)。

签名、日期必须手写,在本表“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的最后由本人亲笔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个人综述材料》(使用A4纸依序编好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1.封面。标题统一为“申报XX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资格评审材料”,封面题目下方注明单位、姓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务必提供能联系到本人的号码)并加盖呈报单位公章。

2.目录(需编页码)。

3.个人综述报告(3000字左右)。内容包括:学历、资历、现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政治思想、身体状况、年度考核、继续教育、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业绩成果、承诺语等方面情况。

4.所在单位营业执照。

5.单位公示证明材料。

6.身份证件。

7.学信网的学历认证和学历学位证书。

8.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呈报表》(申报工程师和转评人员提供)。

9.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聘书或劳动合同。

10.业绩成果及证明材料、论文著作或技术报告。

11.参加继续教育材料(培训证书或参会文件和报名回执单)。

12.相应工作年限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13.任现职期间各年度考核登记表。

14.两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15.其他应提供的说明和材料。

申报材料以复印件的形式提交,统一用牛皮纸档案袋封装(竖装),并在档案袋封面加贴材料清单,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评专业、申评专业技术资格、联系电话等。

五、申报材料审核和公示

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各种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对其申报资格进行初审,并在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上报。用人单位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详见附件2)“基层公示结果”栏中,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XX年XX月XX日至XX日),材料真实,同意上报”。“单位鉴定意见”栏中,“主管领导”应由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均须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呈报单位要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未经核实盖章的复印件不予受理。凡发现申报材料存在造假或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一律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须由单位人事部门派专人统一报送,确需由个人报送的须持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介绍信方予受理。申报人员如有两个以上工作岗位(兼职),应以本人档案托管单位名义申报。

(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应当如实提供申报材料,严谨弄虚作假。对在申报、评审过程中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申报资格,从评审的次年开始3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七、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受理时间: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0月28日(不含节假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申报受理地点: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五楼综合管理组办公室(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江北新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大楼五楼)。

申报时用人单位须提供《乐东黎族自治县2022年度申评生态环境领域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表》(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评审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吴华娇,联系电话:0898-********,电子邮箱:ledong99@163.com。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申报材料的,本年度不再受理。


附件:1.乐东黎族自治县2022年度申评生态环境领域工程

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表

2.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3.《海南省生态环境领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

(试行)》(琼环人字〔2020〕5号)

4.《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和职业资格对应

关系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381号)



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10日

附件1.乐东黎族自治县2022年度申评生态环境领域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表

附件2.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乐东版,填写电子版后双面打印,胶装。A4,一式2份)

附件3.关于印发《海南省生态环境领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通知(琼环人字〔2020〕5号 )

附件4.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和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381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环境 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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