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体育公园室外篮球场地面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长丰县体育公园室外篮球场地面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长丰县水湖镇长丰体育公园室外篮球场地面维修改造工程。
2.项目地点: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
3.招标单位:合肥北城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长丰县水湖镇长丰体育公园室外篮球场位于长丰县杨公路长丰体育中心内,球场总面积约1440平方米(3片全场),室外篮球场地面维修改造工程。
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长丰体育公园室外篮球场地面维修改造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用水、临时用电接、围墙基础、道口开设等为保证达到建设单位要求的而需进行的全部作业内容。在施工过程中,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及招标范围内所示内容,招标人有权在施工过程中对图纸及相关工作内容进行调整变更。
二、项目要求
施工进场至竣工完成期间所涉及的相关程序和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办理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拆除手续、封路手续、垃圾清运等相关事项,保障施工及道路交通安全,不得损坏周边构筑物,所属场地质保期不得低于2年、维护期不得低于5-8年,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需出具一般纳税人证明)
2、信用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控制价:人民币******元
五、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决算审计后支付至审定价的100%。
六、工期要求:签发中标通知书后15日历天完工。
七、质量要求:合格。
八、报名须知
1、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2年10月14日15时00 分(请在此时间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开户名:合肥北城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长丰县支行双凤分理处
账 号: 122*****040******
3、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4日15时00 分
4、开标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15时00 分
5、接收投标文件日期及方式:为不影响正常开标,投标人需在北京时间2022年10月14日14时20分-14时40分,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投标文件至开标地点,提前、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提交材料: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价单、承诺函,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以上材料密封后报送)。
7、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合肥市长丰县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双墩镇政府旁南部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北侧楼合肥北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楼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办理方式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报名之前(时间以转账发生日期为准),以对公转账形式提交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作为投标的一部分。
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凭缴费凭证(银行回执单等)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单独提供)。
注: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对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5、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履约保证金。退还预中标和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均不计利息。(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请认真填写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信息:收款单位名称、开户行名称和帐号;投标保证金退还需提供:收据、银行回执单等原件,除同标书装订外,还需要单独提供)。
6、对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因故放弃投标的,投标人应提供银行转账凭据至招标人处办理退款手续。
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报价;
(2)预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a)根据规定签订合同;
(b)根据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
(3)项目单位或招标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按招标人要求,本项目由招标人在符合条件报名企业中根据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和商务标报价进行计算和评审,统计综合得分,得最高分者为中标候选人。
十一、中标公示:中标候选人产生后,将在招标人单位网站上公示3个日历日,公示期满后,未发现违法情况的,将按照规定程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二、项目实施方案提交:
1.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提交份数:一式三份
3.编制要求:项目实施方案应打印装订成册(宜用胶装),字迹清楚不褪色,并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项目实施方案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中标公示期满后3日内。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交的,视同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中标候选人递补为中标单位。
十三、发放中标通知书:公示结束,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十四、签订合同: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合同格式详见附件。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接受处罚。
十五、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5000元,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缴纳后双方签订合同,未按合同执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六、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废标:
1、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2、未按要求书写报价单;
3、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0551-********
?????????????????????????????????????????????????????????????????????????????合肥北城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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