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废品出售招标公告
宝胜废品出售招标公告
宝胜集团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到期的各种生产性废旧物资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处理。为规范本次竞标工作,特制定如下说明。 一、报名需要提供资质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涉及环保的废料,须提供环保部门经营许可和处置协议),开票单位的法人委托书(盖单位公章),投标人身份证。 二、公司对投标单位(人)收取一定的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其中标书款交纳后一律不退,未中标单位(人)保证金待本次评标活动结束后一日内退还,中标方保证金待废品外售合同履行期限结束后退还。 三、本次标的为公司制造产品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旧物资(废品界定和来源见附表),投标前请详细阅读此表。 四、标书款、保证金须在2014年12月5日下午17点前交到股份公司财务部,投标单位代表凭财务部收款收据当日到招标办(供应部二楼)领取招标说明书和投标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投标单中投标价格数字采用小写格式,字迹要清楚、工整,投标人签署姓名和日期,注明电话号码。凡字迹不清或无签名的标书将视为废标。 六、本次投标采用暗标的形式,由投标人将填好的标书用信封自行密封,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也可由投标人自己在封口处签名。 七、投标人将签名或盖章的投标单信封送到公司招标办,投标受理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 6日上午11点。标书送到指定地点后不得拿回。 八、在投标后三日内,由宝胜招标办组织进行开定标。废品价格确定依据是:投标人最高价,往年废品处理价格和当前本地市场行情,最后由废品招标小组成员评议是否确定为最终中标价格。 九、所有投标单位或个人进入公司大门后必须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投标方之间不准同串通压低投标价,任何影响投标公正公平的活动将导致其投标结果无效。 十、中标方须知: 1、中标单位(或个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三日内同公司生产部签定 《废旧物资外售合同》,合同履行有效期限暂定为4个月,期间废品外售价格保持不变(一次外售废品除外)。 2、中标人一律以报名单位为税票开具单位,中途不得更换。 3、废品装运频次将在双方合同中明确。中标方在接到通知的12小时内必须来车装货,否则按协议规定对中标方进行罚款。废品数量积压影响现场的,公司有权采取其他应急处理方式,处理的废品差价部分将从中标方保证金中补足。 4、中标方有弃权情况发生的,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五年内取消在本公司从事废品收购业务资格。 5、中标方装货过程中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行为,将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见合同),并视情节严重程度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次招标活动和标书说明解释权由招标办和生产部负责,咨询电话********(招标办)、********(生产部)。 附《宝胜废品招标明细表》 宝胜招标办公室 2014年11月 2014年12月宝胜废品招标明细表
注:废品质量以实物为准,每月产生数量不作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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