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废旧物资外售招标说明书

一次性废旧物资外售招标说明书


2014-12-30 阅读298次

我公司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将目前库存中一批废旧物资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处理,为规范本次竞标和外售活动,特制定如下说明。

一、招标标的物及保证金、标书款

序号

标的

估计数量

保证金

标书款

备注

1

原漆包线车间废设备及机配件

60吨

10万

200元

含报废车床、铣床4台,报废工装模具,废收放线架,踏板、旧电器柜、旧防护罩、电梯和行车坏配件,铝合金边框,粉碎机、废风扇、旧不锈钢水槽、加料料器及部分设备配废

2

铜业废线圈、废结晶器

25个/30根

3万

100元

为含铜和铁件,在原铜业公司

3

废水套

若干

构造为不锈钢和铁件,在原铜业公司

4

废硫化管道

2万

100

橡缆更换旧管道

5

废铜泥

8吨

3万

200

多次流标,已积压

6

废填充料

1万

100

剥线车间

7

铝管废塑料

5000元

--

剥线车间

8

废垃圾塑料

5000元

--

剥线车间

二、报名单位资质

报名资格界定为:具有国内注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工商部门核定有色金属回收资质的生产加工企业,以及法人或委托代表身份证,相关资格文件需提供原件查阅并保留复印件存档(盖单位红章)。

三、公司对投标单位(或个人)收取一定的标书款和中标保证金。标书款交纳后一律不退,未中标单位(或个人)保证金待评标活动结束二日内退还。

四、标书款、保证金须在 2015年01月09日11:45 时前交到公司财务部或指定帐户,招标人专用账户信息:户名: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帐号为:****************32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宝胜桥支行。(请选择电汇或者网汇方式的汇款时,在摘要栏里,写上“招标办××项目保证金),投标单位代表凭财务部出具的收款收据或电汇凭证到招标办领取《招标说明书》和《报价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标单填写数字均采用小写格式,字迹要清楚、工整,投标人要签署单位(盖章)、投标人姓名和日期,注明联系电话号码。凡字迹不清或无签名的标书将视为废标。

六、本次投标采用暗标的形式,由投标方将填好的《报价单》用信封自行密封,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也可由投标人自己在封口处签名。投标方将签名或盖章的《报价单》信封送到招标办,投标活动截止时间为 2015年01月10日11时。标书送到指定地点后不得拿回。

七、由公司招标处理小组进行开定标,报公司批准后予以通知、公布。

八、所有投标单位或个人进入公司大门后必须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投标方之间不准同串通压低投标价,任何影响投标公正公平的活动将导致其投标结果无效。

九、中标方须知:

1、中标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二日内到公司招标办签定废旧物资回收合同,落实双方责任。

2、开票单位须是填写的投标单位。

3、本批废品在签订协议后一周内必须提清所有货源(如遇雨可顺延)。不得逾期。若逾期将按2000元/日从中标方缴纳的保证金扣罚,逾期超过7日则终止双方协议的履行,投标方保证金不予退还。

4、中标方承运车辆必须接受公司有关部门检查,装货过程服从现场监装人的管理和监督,如发现不在中标范围内物资必须拣出。

5、在装货和运输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及相关力资费用均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6、中标方有任何弃标情况发生的,所交保证金全额充公处理,永久取消在本公司从事任何业务的资格。

7、中标方装货过程中有损害我公司利益的行为,诸如掺杂掺假、弄虚作假,骗取不当利益,我公司有权按所获取利益价值的10倍以上给予罚款(即违约金),并视情节情况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本次招标活动和标书解释权由招标办、生产部负责,咨询电话0514-********(招标办)徐先生、****-********9(生产部)郭先生。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一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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