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0日伊春市嘉荫生态环境局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2年10月10日伊春市嘉荫生态环境局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具体内容

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乌云镇集中供热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乌云镇乌云村

3、建设单位:嘉荫县乌云镇人民政府

4、建设性质:新建

5、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黑龙江环盛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6、项目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为2361.2m2,总建筑面积1018.61m2,新建一座锅炉房和燃料料仓,锅炉房内新建1台7MW燃生物质热水锅炉(锅炉型号为DZL7.0-1.0/115/70-S)用于周边良辰美景小区、中学、政府、医院等集中生活供暖,供暖面积为*****m2,锅炉配备布袋除尘器+低氮燃烧器及一根40m高烟囱,以成型的生物质颗粒为燃料。

项目防治污染措施

建设期

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应设置2m高围挡以减少扬尘扩散,并严禁在挡墙外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和渣土;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二次扬尘作业面,运输散装建材应采用专用车辆,并加以覆盖,对车辆运输中丢撒的弃土要及时清扫、冲洗,减少粉尘污染对市容市貌的不良影响;在施工场地设置专人管理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堆放、清运和处置,堆放场地应远离周围居民区,必要时加盖蓬布或洒水,防止二次扬尘污染;施工现场禁止烧煤、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或恶臭气体的物质。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局部隔声降噪措施,加强施工车辆管理。

在施工现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对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定期送往环卫部门生活垃圾指定堆放点。严格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中尽量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集中堆存,采取苫布遮盖措施,运往政府指定处置地点。

运营期

本项目锅炉除渣过程在锅炉房内完成,并配合洒水降尘措施,锅炉灰渣暂存在锅炉房内的灰渣区,杜绝露天堆放。锅炉渣在室内存放,并配合表面洒水降尘不会形成动力起尘的粉尘影响。

本项目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处理废水排入市政管网,污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经过嘉荫县乌云村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黑龙江。

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减振、消声、隔声处理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或综合利用,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拟批复意见:同意

联系电话:0458-******* 邮编:******

通讯地址:伊春市嘉荫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受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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