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备设施更新改造招标公告
消防设备设施更新改造招标公告
吉林空管分局消防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HTC-GC-2015-067
一、招标条件
吉林空管分局消防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已由民航东北空发〔2014〕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吉林分局。建设资金来源:东北空管局统筹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吉林空管分局消防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2、招标范围:吉林空管分局消防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包括更新航管楼、雷达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塔台气体灭火系统,航管楼、雷达站气体灭火系统,安全疏散系统;维修消防泵房等工程。
3、工程建设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航管楼及雷达站。
4、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5月7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7月14日,共68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及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与本工程相关专业小型项目经理或本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近三年(2012、2013、2014年)类似工程业绩1项及以上。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施工企业需到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子公司工商注册、备案后方可参加投标。(吉建管[2011]32号)。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报名
4.1投标人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2日至4月9日,每日8:30 时至16:00 时,投标人报名地点为长春市政务大厅。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在报名日期内,投标人可购买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为长春市政务大厅新华招标有限公司窗口。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大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项目发包价
本项目发包价为*******元,投标人应完全响应此发包价及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八、评标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吉林分局
地 址:解放大路438号盛荣大厦十楼
联系人:谷聪
电 话:180*****761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蔚山路2499号吉林大学科技园10楼
邮编:130021
联系人:陈晓晨 朱林华
电子邮件:baoming001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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