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定安县定城镇潭榄洋蔬菜大棚产业项目EPC(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2年定安县定城镇潭榄洋蔬菜大棚产业项目EPC(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 年定安县定城镇潭榄洋蔬菜大棚产业项目EPC(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定安县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蔬菜大棚种植基地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200 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大棚工程、灌溉工程、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及电力工程、配套附属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 308.06 吨蔬菜,900 万株种苗和 1574.50 万棵活体叶菜的生产能力。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实施项目管理。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96元 ,其中施工费********.36元、设计费(施工图纸编制)******.60元。

2.2建设地点:定安县定城镇后山社区潭榄洋。

2.3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11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设计工期:20 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总承包。(1)设计招标范围: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核及需要的深化设计、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后续服务;(2)施工招标范围: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及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完成并配合项目的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最终具体以合同建设内容为准)。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工程设计、施工规范和标准及政府相关部门审查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3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4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信息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地址、驻派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等投标项目信息。

(2)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提供查询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未处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2家(允许最多1家设计投标人和1家施工承包投标人);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有约束力;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 10 月 10 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2 年 10月 14 日 17 时 30 分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迎宾大道236号恒大海口文化旅游城49栋603

各供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联合体各单位营业执照、联合体协议书、授权委托书一份复印件加盖牵头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提供选择 不含 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00元。

5.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 10 月 31 日 10 时 00分 ,地点为: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3 号开标室。(适用于现场递交)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2年 10 月 31 日 10 时 00分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险保证、担保保函。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等媒介上发布。

7. 履约担保的要求

7.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

7.2履约担保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

7.3履约担保期限:自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招标人向银行发

出履约担保解除通知之日止。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定安县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人民南路22号县供销联社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 0898-********

代理机构: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迎宾大道236号恒大海口文化旅游城49栋603

联系人:陈工

电话: 136*****15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潭榄洋蔬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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