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海铁大道加油站工程招标公告
(设计)海铁大道加油站工程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42001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东疆设计[2015]04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德港石油制品服务有限公司海铁大道加油站工程 已由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 以 行政许可【2014】56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德港石油制品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建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德港石油制品服务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加油站占地面积4895.2平方米,建筑面积1462.89平方米,建一级加油站。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美洲路与海铁大道交口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包括:站房、罩棚、加油岛、油罐池等。汽油罐选用了1座50立方米储油罐;1座30立方米储油罐,柴油罐选用4座50立方米储油罐,总容量180立方米(柴油存储折半)
2.4 工期要求:2015年05月04日 至 2015年05月18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和建筑行业甲级 , 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有效的资质证书;3、非本市的设计企业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勘察设计企业单项备案登记表》;4、网上报名后必须在通告截止时间前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外地进津勘察设计企业单项备案登记表》、报名人企业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和养老保险手册和企业业绩文件(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不能满足以上要求任一项或逾期不提交资料,不得参加投标)到代理单位核实登记,并准备资格预审 , 业绩要求: 近两年(2013年3月1日至今)承揽过类似工程,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已备案)为准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04月0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 年 4 月 2 日 至 2015 年 4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04月02日至2015年04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路29号青海园写字楼6楼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另行通知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另行通知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另行通知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德港石油制品服务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管学富(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美洲路3689-2号
邮政编码:300456联系人:马跃电话:138*****361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建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伟(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路29号青海园写字楼6层
邮政编码:300456联系人:许振青、郑媛电话:********
传 真:********
日期:2015 年 4 月 2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建交局受理负责人:张军、杨学军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zhangjun@dongjiang.gov.cn、tjgzbz@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塘沽津港路99号航运服务区6号楼1601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刘卫民、赵健
电话:********、********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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