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朝阳市·市本级]朝阳市生态环境局臭氧污染及细颗粒物协同控制分析研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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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生态环境局臭氧污染及细颗粒物协同控制分析研究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臭氧污染及细颗粒物协同控制分析研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021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朝阳市生态环境局臭氧污染及细颗粒物协同控制分析研究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00

采购需求:1.能够基于多源卫星遥感数据,针对朝阳市开展细颗粒物、臭氧及其前体物遥感监测,获取其时空分布特征,识别污染排放重点关注区;并结合本地排放清单,利用移动监测手段对重点排放区域进行精细化监测,科学分析我市细颗粒物、臭氧及其前体物重要来源及其传输特征。

2.能够结合前期监测数据和前期VOCs源解析监测成果,综合分析VOCs和NOx排放对臭氧污染形成的影响,为下一步深入开展臭氧污染和细颗粒物协同控制研究奠定基础。

3.能够根据分析结果,结合本地VOCs和NOx排放及空间分布特征,提出科学可行的管控和削减建议。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2月30目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两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分派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3.1.1尽管委托人是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1.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各自的名义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

3.1.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1.4联合体各方负责的工作内容:牵头单位负责:1).结合前期监测数据和前期VOCs源解析监测成果,综合分析VOCs和NOx排放对臭氧污染形成的影响,为下一步深入开展臭氧污染和细颗粒物协同控制研究奠定基础。

2).根据分析结果,结合本地VOCs和NOx排放及空间分布特征,提出科学可行的管控和削减建议。

3).并结合本地排放清单,利用移动监测手段对重点排放区域进行精细化监测,科学分析我市细颗粒物、臭氧及其前体物重要来源及其传输特征。

联合体单位负责:基于多源卫星遥感数据,针对朝阳市开展细颗粒物、臭氧及其前体物遥感监测,获取其时空分布特征,识别污染排放重点关注区。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101120221017,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1021090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10210900(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朝阳市行政审批局楼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上(辽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不收取电子备份文件。
2.本项目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各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3. 观看开标直播请扫描二维码(详见采购文件)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朝阳市人民路1号              

联系方式:0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三段12-1号

联系方式: 0421-*******

邮箱地址: lnjyjt@sina.com

开户行: 朝阳银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24*****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董谕

电话: 182*****876

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2/10/10 15: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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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颗粒物 分析 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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