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眼谷博览交易中心物业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眼谷博览交易中心物业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国眼谷博览交易中心物业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HX-**********

项目名称:中国眼谷博览交易中心物业服务

预算金额:261万元

最高限价:261万元

采购需求:中国眼谷博览交易中心物业服务,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物业服务管理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为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龙湾区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地点:政采云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500元,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将该费用转至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宝账户:158*****567,转账时注明投标项目及单位名称。

说明: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采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采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CA领取。

2、方式:潜在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3、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4、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采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日9点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投标

开标时间: 2022年11月1日9点30分

开标地点: 温州市龙湾区便民服务中心西裙楼三楼(永中街道府后路77号)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投标响应。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2.“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5.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建议顺丰快递邮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备份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黄屿大道宏地壹品国际5号楼802室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签收,否则视作投标人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6.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7.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1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2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经采购单位负责人同意,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进行采购活动。投标人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进行解密,可在公司办公场地在规定时间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重要提醒:解密用的CA为制作投标文件的CA。

8.本项目由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签收工作后,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采购代理机构将记录所有投标文件的开封过程的有关内容,并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监督人员签字确认。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须通过政采云平台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9.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详见:“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含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5、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针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温州市龙湾区卫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海盈

联系电话:135*****1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黄屿大道宏地壹品国际5号楼802室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77-********/188*****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建波

电话:137*****273

4、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国资)

监督人:郑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标签: 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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