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春镇中心卫生院九龙分院核酸采样车紧急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告

寿春镇中心卫生院九龙分院核酸采样车紧急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告

寿县寿春镇中心卫生院九龙分院核酸采样车紧急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本项目核酸采样车,预算价为人民币*****元。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二、招标方式:询价招标

三、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四、本次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如下:其中带“★”号参数为重要技术参数必须满足,非“★”号参数负偏离共计不得>3项,否则,按废标处理。

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见附件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交货前可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响应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交货前可向采购人提供样机并演示主要功能。

3、成交供应商交货前须向采购人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和原厂授权书原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投标人具有完善的本地化售后服务;

(四)邀标招标,无邀请函不接受投标。

六、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在投包内产品时,其报价应当包含服务费用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响应文件,或在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进行报价,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七、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技术参数:所有参数均为重要技术参数,★必须满足,其他负偏离不得>3项(含小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采购人通过摇号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须是合格产品,产品经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调试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地点为寿县寿春镇中心卫生院九龙分院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服务时间要求,如所需服务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包括没收质保金、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3.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4.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5.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6.未按照第三条规定进行投标报名的。

(六)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且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将按流标处理。

(七)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单位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九)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格);

2.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

5.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售后服务体系;(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

(十)本项目邀标采购活动由寿县寿春镇中心卫生院九龙分院组织,由医院领导班子组成评标小组。

(十一)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八、报价方式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现场递交:1、在2022年10月11日16:00时前,报价材料密封送达寿春镇中心卫生院九龙分院办公室,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必须包括“投标须知”第九款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一正一副。

3、本次投标文件无固定格式,投标人可按平时自己标书模板制作,不固定,不做具体要求。

(三)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2日15时00分。

(四)开标地点:寿县寿春镇中心卫生院九龙分院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盖公章):寿县寿春镇中心卫生院九龙分院

联系人:刘瑞

联系方式:188*****465

时间:2022年10月8日

·附件【核酸检测车参数.xls核酸检测车参数.docx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名:

  • 联系方式:

    提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核酸采样车紧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