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裕丰·林溪城小区二次加压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新建裕丰·林溪城小区二次加压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新建裕丰·林溪城小区二次加压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裕丰·林溪城小区二次加压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围审批备字【2022】1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湖泗汰桥南裕丰·林溪城小区。供货及安装期限:30日历天。本次招标投资额约:70.95万元。
??2.2招标范围:在裕丰·林溪城小区内安装供水二次加压设备2套。中区、高区均采用罐式无负压供水设备供给;其中:中区1套,用水户130户;高区1套,用水户99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2)无负压供水设备具有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具有行政许可部门出具的涉水卫生许可批件;(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5)根据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评标时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址进行核查;(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10 08:30至2022-10-14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1-02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天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围场县围场镇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凤凰北路宏安商厦404室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

邢立军

联系人:于淼
电话:

0314-*******

电话:0314-*******
传真:

0314-*******

传真:0314-*******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hbtzzbgs@126.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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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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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河北天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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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509*****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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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加压设备 安装 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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