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关于报送2022年度海洋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招标公告

潍坊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关于报送2022年度海洋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招标公告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属各开发区海洋和渔业(主管)局,人社局(党群工作部),各相关单位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及工作部署,现将2022年度海洋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材料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1.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海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2.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须符合海洋工程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可以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3.外省专业技术人才委托我省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需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综合管理部门开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央驻鲁单位和外省国有驻鲁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的,须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开具委托函,相关程序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中央驻鲁单位高级职称委托评审手续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63号)规定执行。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5.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基层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扶贫协作人才、复合型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

(二)申报条件

申报海洋工程专业职称的人员,应符合《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自然资规〔2021〕3号)所列相应职称申报条件。

1、学历资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海洋工程类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海洋工程类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海洋工程类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2、能力业绩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5)取得自然资源工程相应类别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应具备下列至少1项条件:

①作为主要完成人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省级以上较高水平。

②获得1项以上国家专利,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③参与的重点项目技术报告,经同行专家评议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须有相关机构评价意见),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

④参与完成本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编写。

⑤在中文核心期刊、CN或ISSN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技术论文至少1篇。

3、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4、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0〕16号)规定执行。

三、申报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申报。202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网上申报评审,申报人员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注册个人账户,依次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证明材料,连同其他纸质材料报工作单位审核后,提交主管部门或呈报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提报潍坊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注意:系统提报时选择“船舶与海洋工程”。

(二)应呈报的有关材料及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受奖项目以及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等材料。

1.《潍坊市2022年度海洋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花名册》2份,A3纸,Excel格式上报(成果奖励栏、论文论著栏的内容必须完整具体)。

2.《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4份(A3纸型,统一使用 系统导出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双面打印,以下简称《评审表》)。

3.申报人员学历证明材料,不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学历认证报告l份,其中报告验证期限应在2022年12月之前,设置二维码有效期6个月以上,并经单位审核盖章。

4.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科研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根据类别按原件如实规范填写,累计不超过15项)。

5.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评审表;聘任文件或聘书原件。

6.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7.《“六公开”监督卡》l份,签字部分不得用印章代替。

8.《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公示情况》l份,左下角贴体现公示情况的5寸清晰照。

9.《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家评议情况表》l份。

10.所在单位出具的任期内年度考核等次结果证明1份。事业单位人员的,须经主管部门确认盖章。

11、单位有2人以上同时申报的,需出具单位推荐意见书和排序推荐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12、事业人员申报的,须有本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事业单位设岗统计表》和《事业人员兼职审批表》。

13、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职称并聘用在相应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结合从事工作再申报评审其他专业同级别的职称,不受所在单位岗位限制。

14、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

以上材料均报送原件。申报人员档案材料顺序应与《潍坊市2022年度海洋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花名册》的编号顺序相一致。

四、系统申报注意事项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应按照要求,通过申报系统据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附件,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1.填报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单位公章中的名称完全一致。

2.毕业院校及专业,要严格按毕业证书规范填写,不得随意简写。

3.聘任时间及年限中的“年限”是指聘任累计的年限,年限计算到2022年年底。比如2018年聘任,现填聘任年限“4”。

4.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应按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填写(填写到2021年度)。

5.现专业技术职称,要规范填写(如: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6.近五年学习培训及继续教育经历,应按实际参加教育的情况填写。

7.表中“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及受奖情况”(以下简称“成果及受奖”);“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作品等”(以下简称“论文及著作”);表格中的所有“位次”栏填写要求是: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3人合作完成,申报人为第1位,填写为“1/3”)。只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成果及受奖、论文及著作,合计不超过15项。

8.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包括完成的业务工作任务、工作量、取得的效果等。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取得的效果要具体明确。

9.专业技术人员应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的“诚信承诺书”栏签字。《评审表》“单位意见”、“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栏的负责人签名、盖章、日期等信息要填写完整,其中“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栏要填写明确意见。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有关要求。

1.申报人员及其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负责。主管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全面审核申报人员身份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齐全、与原件是否一致,申报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内容格式是否符合规定等。呈报部门负责对个人申报材料的规范性进行复核,经复核合格的,统一呈报潍坊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用人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①不符合评审条件;②不符合填写规范;③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④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⑤有弄虚作假行为;⑥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严格把关,做好申报推荐和申报前公示工作,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有条件的单位应同时在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3.接收材料时,不受理各种用稿证明、电子刊物及复印件。论文及著作发表出版时间、成果及受奖公布时间等截止到网络提交申报材料的时间。申报材料时,请一次性上报所有材料,不受理补报的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等各种材料。

五、纪律要求

(一)申报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实事求是填写申报材料,并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按《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有关条款执行:“取消其申报晋升的资格;已骗取了专业技术资格的,由审核部门予以取消,已被聘任(任命)职务的,还要由聘任(任命)单位领导予以解聘(撤销);自查实之日起未满五年的,不准其再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至撤销职务的党纪处分或警告至撤职的行政处分。”并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4号)规定,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信用状况不良的个人、单位或组织,将在行政监管、行政便利、财政资金申请等方面给予一定限制和惩戒。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推荐审核责任,把好资格审查关,有关组织和个人为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提供假证明材料的,按《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有关条款执行:“给予负有责任的组织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责任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至撤销职务的党纪处分或警告至撤职的行政处分;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五年内不准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四)职称评审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切实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坚决杜绝、纠正评审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五)违反上述纪律要求被查处的或执行纪律要求不力的,处理结果或相关情况将采取不同形式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六、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报送时间:2022年10月31日前。请各呈报部门(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再接收材料。评审结束后,将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潍坊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官方网站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并按程序确认或核准备案后,发文公布,职称取得时间从评审通过之日起算。全面推行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报送地点:潍坊市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8楼西区潍坊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机关党委

联 系 人:李青 孙金华 联系电话:*******

附件:1. 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 “六公开” 监督卡

2.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家评议情况表

3.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公示情况

4. 事业单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情况表

5. 2022年度海洋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花名册

潍坊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2022年10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海洋工程 材料 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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