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通信系统(设备集成部分)
[招标公告]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通信系统(设备集成部分)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通信系统(设备集成部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1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本次招标范围为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全线,含1个控制中心、22个地下车站、1个车辆段、1个停车场、1个培训中心(设于车辆段内)、2个区间变电所、1个地铁公安分局(与1号线合用)及2个派出所。(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内容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15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段(包)编号:A320*****010132*****001 | |
建设单位: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 |
标段(包)名称: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通信系统(设备集成部分) | |
招标代理单位: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 |
总投资(万元):*****.15 | |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全线,含1个控制中心、22个地下车站、1个车辆段、1个停车场、1个培训中心(设于车辆段内)、2个区间变电所、1个地铁公安分局(与1号线合用)及2个派出所。(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内容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8日 | |
投标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10月18日 08时30分 | |
公告正文: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通信系统(设备集成部分)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吉发改审批【2019】123号),招标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通信系统(设备集成部分)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6号线在双丰站、长春西站与2号线(已运营)换乘、在飞跃广场站与7号线换乘、在硅谷广场站与5号线换乘、在蔚山路站与空港线远期换乘、在南湖中街站与双阳线远期换乘、在华庆路站与1号线(已运营)换乘、在福祉路西站与4号线南延换乘、在长影世纪城站与3号线(已运营)换乘。线路全长29.570km,共设置车站22座,换乘站9座,全部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1396m。在绕城高速以南、临河街以西设置吴家店车辆段一座,占地面积约31.536ha;6号线西湖停车场与2号线西湖车辆段共址建设,仅新建1座单体,为运用库,总面积约为26ha。共设置2座区间变电所。6号线按统一工艺原则接入南四环控制中心。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全线,含1个控制中心、22个地下车站、1个车辆段、1个停车场、1个培训中心(设于车辆段内)、2个区间变电所、1个地铁公安分局(与1号线合用)及2个派出所。(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内容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3供货期:投标方根据工程的工期要求及供货要求统筹安排,按照工程里程碑节点合理安排工期。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2.6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1466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在正线且不少于11个车站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中具有1条通信系统集成采购或总承包的类似供货业绩(集成或总承包合同中至少包含专用通信系统); 3.3投标人拟提供子系统业绩资格要求: 自2017年1月1日至今: 1)投标人提供的传输系统设备至少具有3条国内城市轨道交通专用通信传输系统所投产品供货业绩; 2)投标人提供的专用电话系统设备至少具有3条国内城市轨道交通专用电话系统所投产品开通业绩; 3)乘客信息系统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交换机、服务器、LCD显示屏、播放控制器、车地无线设备)及其软件平台、视频监视系统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摄像机、拾音器、网络视频存储设备、服务器、大屏幕显示设备)、电源系统(包括交流配电柜、UPS、高频开关电源、蓄电池等)至少具有2条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开通业绩;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通信与广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自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在境内(不含港澳台)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中具有1个通信系统集成采购或总承包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如为联合体,项目负责人由牵头方拟派; 3.5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且在有效期内; 3.6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提供2019年-2021年(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2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2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满足上述全部投标人资格要求。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项目主要系统设备(至少包含传输、专用电话、视频监视、乘客信息系统)须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提供实施,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其他要求: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1)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近三年(2019-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10月11日8时30分至2022年10月18日8时3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2年11月1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时不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单位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截止后30分钟内,投标单位开始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自行准备好投标文件制作及解密投标文件软件(软件支持电话:**********)。若投标单位观看开标仪式,请在2022年11月15日9时00分以后进入腾讯会议,会议号在开标时公布。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 5.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80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存入指定账户,并将保证金存款凭证(单独封装)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过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的确认以最终到账日期为准。采用保函形式的,应按照长公管委办[2021]14号文件、长公管委办[2021]19号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页面右下方“电子保函”链接,进入“长春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在线选择保函出具机构办理相关业务。电子保函的提交情况纳入投标保证金到账解密流程,投标电子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由申请人和开立人负责。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尹先生 电 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轻铁大厦7层 联 系 人:张经理、周经理 联系电话:010-********、043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 |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客服)、177*****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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