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公告】寿宁县茗溪供销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监理)

【邀请公告】寿宁县茗溪供销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监理)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寿宁县茗溪供销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投标邀请书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审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被邀请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寿宁县茗溪供销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寿发改审批[2022]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寿宁县农资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与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福建省寿宁县农资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瑞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寿宁县鳌阳镇

2.2工程建设规模:寿宁县茗溪供销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用地面积1590.30㎡,总建筑面积4121.6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农贸市场一座,建筑占地面积796.99㎡,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地下一层为机动车停车场、消防水池及泵房,设机动车停车位8个;建筑一层为农贸市场,二层为商业超市,三层、四层为商业区,并配套建设完善的给排水、电力、消防、暖通等辅助工程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1533.7598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取费标准下浮3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按30.0371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1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根据闽招协〔2022〕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注册人员专业和数量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所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本项目所需资质类别等级对应的资质标准注册人员的网页截图。若注册人员不满足相应“监理资质”标准要求的投标人,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9本招标项目采用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1日 12:00:002022年10月16日 17:30:00

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寿宁县农资公司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解放街189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80*****954,传真:/

联系人: 卓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瑞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区金龙纽约街2号楼3单元605室,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88*****826,传真:/

联系人:方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059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335号

联系电话:059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一层

联系电话:0593-*******

附件1-1:确认通知(适用于邀请招标)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监理招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姓名章)

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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