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路租赁项目邀请公告-62022101083097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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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链路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620*****083******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林峰0991-*******

报价起止时间:2022-10-11 15:06-2022-10-14 15:00

采购单位: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参数要求购买数量控制金额(元)意向品牌
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描述:提供一条20M的端到端专线链路,实现我单位与方圆16公里内另一地点的互联互通。;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
1件*****.00-

买家留言:-

附件: 链路租赁项目.docx

响应附件要求:(一)链路质量要求
1.链路传输比特差错率<1×10-8;
2.链路可用率>99.99%;
3.链路传输时延<20ms;
4.单向丢包率<0.7%。
(二)建设要求
1.工期: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开通。
2.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影响机关现有互联网用户的正常网络接入,确保网络链路高可靠性、高可用性和高冗余性。
(三)网络质量巡检及运维保障要求
故障修复时间不超过4小时,运营商每月至少一次到现场进行网络线路巡检,并出具巡检记录报告。
运营商网络运维保障内容包括:
1.运营商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链路质量要求,提供7×24小时的专用链路质量与运行监测服务,7×24小时响应并进行故障和发现、处理与恢复;链路租用期内,须提供免费的链路质保和相关维保服务。
2.运营商应对互联网链路通信质量提供长期、不间断的监测预警,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并告知用户。同时,提供应急响应,出现故障时,应在10分钟响应并在30分钟内解决,无法立即的解决的,2小时内提供备份链路。
3.运营商如需中断用户线路,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用户,经协商同意后实施,且不能影响用户的正常业务运行。
4.运营商应建立完备的用户档案,及时对相应的链路、设备进行特殊标记,以保证用户相关维护资料的准确性;建立详细、完备的链路资料档案和网络运行档案并提交用户。
5.运营商要制定完善的应急故障处理流程及保障预案,保证紧急情况下快速处理故障,缩短故障处理时限。
6.投标单位不得分包外包转包。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新市区 石油新村街道 石油新村街道西环北路2221号自治区党委网信办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商务要求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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