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程学院机电、勘测、建筑校企合作实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长春工程学院机电、勘测、建筑校企合作实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长春工程学院机电、勘测、建筑校企合作实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1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提供工程建设阶段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包括项目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563.0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
标段(包)编号:A320*****010163*****001 | |
建设单位:长春工程学院 | |
标段(包)名称:长春工程学院机电、勘测、建筑校企合作实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 |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长春工程学院湖西一校区内、湖东校区内、湖西二校区内 | |
总投资(万元):563.0 | |
建筑面积:*****.00平方米 |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提供工程建设阶段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包括项目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10月31日至2025年06月30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18日 | |
投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208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10月18日 16时00分 | |
公告正文: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ZSZB22-32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工程学院机电、勘测、建筑校企合作实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已由吉发改审批【2022】26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工程学院,建设资金为100%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工程学院机电、勘测、建筑校企合作实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 建设地点:分别位于长春工程学院湖西一校区内、湖东校区内、湖西二校区内。 2.3 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1.7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6万平方米,主要建设湖西一校区的机电实验实训楼1栋,建筑面积0.91万平方米,内设汽车主被动安全研究实验室、机器人研发实验室、吉林省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技术科技创新中心研究室等相关业务用房;湖东校区的勘测实验实训楼1栋,建筑面积1.89万平方米,内设岩石力学实验室、基础测绘实验室、宝石优化处理实验室等相关业务用房;湖西二校区的建筑实验实训楼1栋,建筑面积0.37万平方米,内设建筑节能检测实验室、采光设计研究室、近零耗能研究室等相关业务用房;建设道路及场地硬化、绿化等配套附属设施;购置工程设备48台(套)。 2.4 招标范围:提供工程建设阶段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包括项目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4.1 项目管理服务范围:本项目全建设周期的报建报批、合同管理、成本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等管理与协调并提供工程资料收集整理移交服务等,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4.2 工程设计服务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工作。 2.4.3 工程监理服务范围:设计监理、设计管理及优化、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2.4.4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5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6月。 2.6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地方法律法规要求和行业相关服务标准的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及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须具备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及工程造价咨询能力。 3.2 投标人近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或工程监理业绩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单位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为准。 3.3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要求: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总负责人1人,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且在该企业注册;具备一定建设项目的管理知识体系、具备良好的策划、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和指挥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信誉。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任职。 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且在该企业注册。 设计负责人1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在该企业注册。 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在该企业注册;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监监理项目。 造价负责人1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在该企业注册。 社保要求:以上从业人员及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均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须查询有效。 注:(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服务范围为1+N(N>=2),“1”为项目管理,“N”为勘察或设计或监理或造价。 (2)设计、监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 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须查询有效。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分工;(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网上注册验证并办理CA认证获取招标文件;(5)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应以设计单位作为牵头单位;(6)当多家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总负责人应由牵头单位派出,并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授权。(7)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第二年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文件内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全部成员均须提供以上材料。 3.7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配备人员等情况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满足项目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全部成员均须满足以上要求。 3.8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总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全部成员均须满足以上要求。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10月12日8时30分至2022年10月18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电话:043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208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于开标时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远程开标会议室的账号、密码,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过程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供不少于壹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工程学院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宽平大路395号 联系人:刘莉慧 电 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联系人:王东 电 话:043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 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 |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客服)、177*****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
长春工程学院机电、勘测、建筑校企合作实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1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提供工程建设阶段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包括项目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563.0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
标段(包)编号:A320*****010163*****001 | |
建设单位:长春工程学院 | |
标段(包)名称:长春工程学院机电、勘测、建筑校企合作实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 |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长春工程学院湖西一校区内、湖东校区内、湖西二校区内 | |
总投资(万元):563.0 | |
建筑面积:*****.00平方米 |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提供工程建设阶段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包括项目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10月31日至2025年06月30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18日 | |
投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208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10月18日 16时00分 | |
公告正文: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ZSZB22-32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工程学院机电、勘测、建筑校企合作实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已由吉发改审批【2022】26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工程学院,建设资金为100%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工程学院机电、勘测、建筑校企合作实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 建设地点:分别位于长春工程学院湖西一校区内、湖东校区内、湖西二校区内。 2.3 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1.7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6万平方米,主要建设湖西一校区的机电实验实训楼1栋,建筑面积0.91万平方米,内设汽车主被动安全研究实验室、机器人研发实验室、吉林省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技术科技创新中心研究室等相关业务用房;湖东校区的勘测实验实训楼1栋,建筑面积1.89万平方米,内设岩石力学实验室、基础测绘实验室、宝石优化处理实验室等相关业务用房;湖西二校区的建筑实验实训楼1栋,建筑面积0.37万平方米,内设建筑节能检测实验室、采光设计研究室、近零耗能研究室等相关业务用房;建设道路及场地硬化、绿化等配套附属设施;购置工程设备48台(套)。 2.4 招标范围:提供工程建设阶段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包括项目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4.1 项目管理服务范围:本项目全建设周期的报建报批、合同管理、成本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等管理与协调并提供工程资料收集整理移交服务等,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4.2 工程设计服务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工作。 2.4.3 工程监理服务范围:设计监理、设计管理及优化、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2.4.4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5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6月。 2.6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地方法律法规要求和行业相关服务标准的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及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须具备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及工程造价咨询能力。 3.2 投标人近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或工程监理业绩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单位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为准。 3.3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要求: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总负责人1人,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且在该企业注册;具备一定建设项目的管理知识体系、具备良好的策划、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和指挥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信誉。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任职。 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且在该企业注册。 设计负责人1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在该企业注册。 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在该企业注册;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监监理项目。 造价负责人1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在该企业注册。 社保要求:以上从业人员及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均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须查询有效。 注:(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服务范围为1+N(N>=2),“1”为项目管理,“N”为勘察或设计或监理或造价。 (2)设计、监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 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须查询有效。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分工;(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网上注册验证并办理CA认证获取招标文件;(5)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应以设计单位作为牵头单位;(6)当多家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总负责人应由牵头单位派出,并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授权。(7)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第二年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文件内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全部成员均须提供以上材料。 3.7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配备人员等情况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满足项目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全部成员均须满足以上要求。 3.8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总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全部成员均须满足以上要求。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10月12日8时30分至2022年10月18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电话:043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208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于开标时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远程开标会议室的账号、密码,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过程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供不少于壹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工程学院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宽平大路395号 联系人:刘莉慧 电 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联系人:王东 电 话:043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 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 |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客服)、177*****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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