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服务费招标公告

绥中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服务费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绥中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服务费竞争性磋商公告有效期:2022-10-12 至 2022-10-18
撰写单位:绥中县政务服务中心撰写人:赵文强



(绥中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服务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绥中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服务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绥中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服务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08,000.00
最高限价(元):708,000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绥中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项目

一、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采购供应商须为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注册登记的供应商;

(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

2)乙级以上(含乙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设计资质。

二、服务内容: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使用省级下发的调查评价底图和自主提取的耕地后备资源图斑,进行逐图斑调查评价,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补充外业调查;形成县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分析报告、分类型统计表、矢量数据和补充矢量数据(自选) 等),经自检合格后上报市级复查;

履约期限:按省自然资源厅针对本项目的工期要求执行;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全额支付项目合同款;

验收标准:交付的成果资料应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及采购人的技术要求。

服务需求

1、收集资料数据处理。

需要收集耕地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耕地资源质量分类、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等基础数据,以及气象、土壤普查、农业普查、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工作成果和信息资料。获取生态条件、地形坡度、年积温、年降水量和灌溉条件、土壤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盐渍化程度、土壊pH值、土层厚度、耕作便利度等相关数据。

2、评价指标矢量化建立评价指标图层

对收集的矢量评价指标数据,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正射影像图与国土调查数据库进行匹配;对收集的纸质图件和文字描述的评价指标基础资料,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库为基准进行矢量化,形成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指标矢量数据成果。

3、外业补充调查

(1)调查评价底图。

国家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提取其他草地(0404)、盐碱地(1204)、沙地(1205)、裸土地(1206)地类图斑,与生态保护红线、年降水量、年积温和地形坡度等数据叠加,形成耕地后备资源内业评价初步结果,以县为单位,制作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底图.

省厅统一领取国家下发的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底图,并利用已收集到的资料对国家下发的图斑进行补充赋值,并下发给各市,对国家、省未标注的指标值由各市、县补充赋值。

对不在国家下发底图范围内,因局部小气候、灌溉条件等因素,县区认为宜作为耕地后备资源的其他草地、盐碱地、沙地和裸土地,由县级负责补充到调查底图中进行调查评价。

(2) 设定评价指标体系

采用生态条件、地形坡度、年积温、年降水量和灌溉条件、土壤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盐渍化程度、土壤pH值、土层厚度、 耕作便利度等10项指标进行评价,构建耕地后备资源评价指标体系。

①生态条件:后备资源地块是否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 界外,或开发是否会导致土地退化、或引起地质灾害对自然生态系统 造成重大影响。具体分为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外、生态保护 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内、开发会导致土地退化或引发地质灾害三个级别。

②地形坡度:后备资源地块地形坡度是否小于25°。具体分为 ≤25°、>25°两个级别。

③≥10℃年积温:后备资源地块是否位于年有效积温大于1800℃ 的区域.具体分为≥1800℃、<1800℃两个级别。

④年降水量:后备资源地块是否位于年降水量大于等于400mm区域或年降水量不足 400mm 但有灌溉条件.具体分为≥400mm、< 400mm有灌溉条件、<400mm无灌溉条件三个级别.<400mm有灌溉条件,需说明水资源状况,灌溉水源是地上水/地下水灌溉,地上水灌溉的需标明水源地名称及年可用水量。

⑤土壤质地: 后备资源地块是否属于砾质土或更粗质地土壤。具体分为壤质、粘质或砂质、砾质或更粗质地两个级别。

⑥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 后备资源地块土壤是否遭受污染。具体分为绿色、黄色或红色两个级别。

⑦盐渍化程度: 后备资源地块土壤盐渍化程度是否在重度以下且有灌溉排水条件.具体分为无、轻度盐化和中度盐化,重度盐化有灌溉排水条件,重度盐化无灌溉排水条件三个级别。

⑧ 土壤pH值:后备资源地块pH值是否在4.0到9.5之间。具体分为4.0-9.5、≤4.0或>9.5两个级别。

⑨土层厚度:后备资源地块是否满足大于等于60cm,或有客土土源。具体分为≥60cm、<60cm有客土土源、<60cm无客土土源三个级别。

⑩耕作便利度:后备资源地块是否方便到达耕种,是否可持续利用。具体分为方便到达、不方便到达两个级别。

(3) 补充调查

若现有资料不能满足调查评价工作要求,包括资料不足、不实、不详、陈旧等,各县级应进行外业补充调查,补充、修正评价指标数据,相关成果进行数字化。

4、开展适宜耕性评价

各县级通过内、外业调查,将生态条件、土壤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盐渍化程度、土壤pH值、土层厚度、耕作便利度评价指标矢量数据与国家下发底图叠加,并参考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结果,依据耕地后备资源数据库技术要求,逐图斑标注指标值属性。其中套合2020年度变更调查结果显示已不属于四类评价对象地类的,应予以删除。

按照耕地后备资源评价指标体系和不宜耕评价指标表要求,采用 "限制性因子"评价法(指标中任意一项为限制因素,则该图斑整体评价为不宜耕) ,对图斑逐一进行宜耕性评价.如同一图斑评价结果出现部分宜耕、部分不宜耕时,以面积超过50%的结果作为最终评价结 果,原则上不分割图斑。

各县级如有补充调查评价的耕地后备资源成果,应建立补充耕地后备资源图层。

5、成果编制,文字成果,耕地后备资源调査评价分析报吿,耕地后备资源调査评价矢量数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数据成果、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指标矢量数据),县级补充耕地后备资源调査评价矢量数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数据成果、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指标矢量数据),耕地后备资源调査评价分类型统计表。

6、成果自查

核查内容包括成果齐全性检查、规范性检查、地类一致性检查等;耕地后备资源数据库的质量检查主要包括: 数据完整性、数据规范性、逻辑一致性三个方面检查。

①成果完整性检查

主要检查数据成果目录及文件规范性,具体包括:

I.检查成果数据是否符合要求.

Ⅱ.检查成果数据是否满足国家标准对目录和文件的命名要求.

Ⅲ.检查成果数据是否能正常打开,是否能导入数据质量检查软件。

Ⅳ.检查上报数据中的图层要素代码是否为耕地后备资源数据库标准中规定的图层要素代码。

②数据规范性检查

I.检查空间数据数学基础、空间要素图层命名、结构描述、字段内容及取值是否正确。

Ⅱ.检查空间要素拓扑关系正确性.各要素是否存在线段自相交、 碎片以及不规则多边形、悬挂点或伪节点等拓扑错误。

③逻辑一致性检查

I.检查有关联关系的属性内容是否逻辑一致,面积计算是否正确。

Ⅱ.检查统计表面积与数据库汇总面积是否一致,各类统计表表内、表间数据逻辑是否一致。

7、县级成果汇总与上报,按照耕地后备资源调査评价数据库相关技术要求,形成县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数据成果,并征求当地生态 环境、农业农村、水利和林草等相关部门意见,并完成后续整改完善工作。

第三章 评标方法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价法进行评标。

详见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

二、评标原则及程序

详见本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五、评审”。

三、评审结束后,即时宣布评审结果。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磋商小组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向采购单位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项目

分项名称

评分标准

满分

价格部分

投标报价

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10

技术部分(70分)

项目实施方案

1.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思路清晰、理念先进、措施先进可靠的得20(含)-15分;

2.项目实施方案较科学合理、思路较清晰、理念较先进、措施较先进可靠的得15(含)-10分;

3.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性一般、思路基本清晰、理念先进性一般、措施先进性一般的得10(含)-5分;

4.项目实施方案不科学合理、思路不清晰、理念不先进、措施不先进的得5(含)-0分。

20

项目质量保证措施

1.质量保证措施体系完整、质量控制程序科学、合理、有效、具有针对性的得10(含)-8分;

2.质量保证措施系较完整、质量控制程序较科学、较合理、较有效、较具有针对性的得8(含)-5分;

3.质量保证措施体系完整性一般、质量控制程序科学性一般、合理性一般、有效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5(含)-3分;

4.质量保证措施体系不完整、质量控制程序不科学、不合理、无效、没有针对性的得3(含)-0分。

10

项目进度保障措施

1.进度保障措施科学、合理、详细的得10(含)-8分;

2.进度保障措施较科学、较合理,较详细的得8(含)-5分;

3.进度保障措施科学性一般、合理性一般,详细性一般的得5(含)-3分;

4.进度保障措施不科学、不合理、不详细的得3(含)-0分。

10

项目成果保密措施

1. 成果保密措施科学、合理、详细的得10(含)-8分;

2. 成果保密措施较科学、较合理,较详细的得8(含)-5分;

3. 成果保密措施科学性一般、合理性一般,详细性一般的得5(含)-3分;

4. 成果保密措施不科学、不合理、不详细的得3(含)-0分。

10

项目安全保障措施

1.安全保障措施科学、合理、详细的得10(含)-8分;

2.安全保障措施较科学、较合理,较详细的得8(含)-5分;

3.安全保障措施科学性一般、合理性一般,详细性一般的得5(含)-3分;

4.安全保障措施不科学、不合理、不详细的得3(含)-0分。

10

项目后期服务方案

1. 项目后期服务方案科学、合理、详细的得10(含)-8分;

2. 项目后期服务方案较科学、较合理,较详细的得8(含)-5分;

3. 项目后期服务方案科学性一般、合理性一般,详细性一般的得5(含)-3分;

4. 项目后期服务方案不科学、不合理、不详细的得3(含)-0分。

10

商务部分(20分)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且为注册测绘师的得4分;仅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的得2分。

注:须提供满1年以上社保证明及证书复印件。

4

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中级职称的得1分。

注:须提供满1年以上社保证明及证书复印件。

2

项目组成员

项目组成员具有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6人(含)及以上的得3分;4人(含)及以上的得2分;2人(含)及以上的得1分。

注: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不重复记分。须提供满1年以上社保证明及证书复印件。

3

供应商业绩

供应商2018年至今承独立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项目得2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6分)。

6

供应商能力

1、供应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2、供应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3、供应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4、供应商具有测绘资质单位质量管理考核证书得1分。

5、供应商具有国家测绘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和保密管理考核证书得1分。

注:以上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5

合 计

-

1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成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执行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具有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 ②供应商须具有乙级以上(含乙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设计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2日 08时00分至2022年10月1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见招标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绥中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地址: 绥中县和平街西段9号
联系方式: 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绥中县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 绥中县滨河大道8号
联系方式: 150*****111
邮箱地址: zhumingzhi1234@126
开户行: 葫芦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中和平街支行
账户名称: 绥中县政务服务中心
账号: 641*****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方嘉钰
电话: 150*****111

标签: 资源调查评价 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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