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新城朱熹路五期道路(勘察设计)工程招标公告
延平新城朱熹路五期道路(勘察设计)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瑞晟南招【2015】021号
开标时间:2015-05-14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瑞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南平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南平市延平新城朱熹路五期道路(勘察设计)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平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编号为瑞晟南招【2015】021号(招标编号)的 南平市延平新城朱熹路五期道路(勘察设计)工程 已由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审批 [2014]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平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集(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瑞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及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南平市延平新城朱熹路五期道路(勘察设计)工程 ;
2.2. 建设地点: 起点位于夏道立交成功路平交口南侧,与朱熹路四期终点相接,终点位于规划新城港口,位于南平市隆辉公司南侧,形成一个环状路网;
2.3. 工程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6800米。本项目近期采用双向二车道,路基宽度13米,本道路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40km/h;(注:本项目远期采用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30米,暂不列入此次设计范围,需考虑近远期结合);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28523 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其中,建安费限额:人民币 18000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 工程勘察(包含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等)、设计(包括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及施工配合服务工作等)(本次招标内容只设计近期道路)。
2.5.2. 内容: 工程勘察、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管线综合、雨水工程、污水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其中方案、初设、施工图设计包括 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管线综合、雨水工程、污水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等专业工程。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15 年 8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30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述要求资质;
(1)岩土工程勘察资质须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市政(桥梁、道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3.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人数不超过2人),根据闽建【2013】6号文,未在我省设立土工实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试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两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方可投标。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并应由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勘察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必须相同,否则均认定为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具备 市政(或路桥) 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不要求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2015年 4 月 3日 9 时 00 分起至 2015 年 4 月 12 日23时 50分止,登录南平市招标投标网站(www.npzbtb.gov.cn)“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应在开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且必须在汇款凭据上注明 “投标报名号+朱熹路五期勘察设计”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柒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5 年 5 月 14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南平市招投标服务中心(南平亿发商贸城7号楼)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180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298.144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设计费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下浮44%计取。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的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以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18000万元, 按工程投资额的1%进行估算,工程勘察收费金额为100.8万元,具体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勘察费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下浮44%计取。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平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南平市八一路36号建工大厦5楼 ,邮编: 353000
电话:****-******* ;
联系人: 郑工、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闽江路商住楼27号C座3号 ,邮编: 353000 ;
电话:****-******* 传真: ****-******* ;
联系人: 陈工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 名: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帐 号:1391 0101 0400 2054 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平市延平支行
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
地址:南平亿发商贸城7号楼 。
注:购买标书流程及注意事项
1、投标人可在招标公告约定的招标文件销售时间内,登录南平市招标投标网站“招标公告”栏目,点击“招投标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投标报名。投标人通过网银转帐购买招标文件以及招标相关资料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资料。
2、投标人应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投标报名单,投标时须附上投标报名单做为投标报名的唯一有效凭证,如有遗失,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概不负责(注:可以通过个人网银进行报名缴费)。
3、招标文件售价包含图纸的,投标人可凭投标报名单的缴费证明到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交易科领取招标图纸。
4、投标人如需购买招标文件和图纸的收据凭证,可以在开标后凭投标报名单到招标代理机构换取招标文件销售凭证。
5、电子招标文件网上代售制度正式实施后,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再以其它方式和途径销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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