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河大道(明珠路-高速入口)道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池河大道(明珠路-高速入口)道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明光市池河大道(明珠路-高速入口)道路
改造工程监理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M115—1099-1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明光市池河大道(明珠路-高速入口)道路改造
工程监理
2、招标人:明光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明光池河大道(明珠路-高速入口)道路改造工程,道路全长3300.527米,此次改造主要是将现状慢车道整体拓宽至5米,增加2.5米宽人行道,并在慢车道增设雨水口,在机非分隔带增设流水槽。工程预算价约900万,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现对该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招标。
2、服务期限:开工后至施工项目竣工及保修期内
3、工程质量:合格
4、招标范围:全过程工程监理
5、监理中标价:监理中标价为40000元整。
三、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须为小额工程监理备选库市政公用类别中的企业
2、项目总监: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投标担保金:5000元整。带现金至开标现场,现金需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担保金的投标企业文件将被拒收。未中标单位的投标担保金待开标结束后现场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担保金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1、凡有意参加本工程的备选库内企业,请于开标时间前携带投标函(原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开标现场。
2、被授权人逾时到达的或者未达到指定地点的或未携带相关原件的投标单位,将不作为备选单位。
3、开标时间为:2015年04月07日16:50时。
4、开标地点为:明光市祁仓北路与柳湾大道交叉口(祁仓路98号)安徽省明光工业园区管委会大楼第二开标室。
五、投标须知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自工程开工至竣工及保修期内,监理单位按招标人要求所提供的全部服务所需的费用,即招标范围内监理人员工资、劳保福利、现场办公费用等成本以及公司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
2、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发放后3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及投标函的相关内容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不得签订背离其实质性内容和其他协议。如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内领取中标通知书或签订合同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担保金,同时停止小额工程项目备选资格6个月,并计入不良行为档案。
3、中标人签订合同前需向业主提交中标价款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退还。
六、合同主要条款
1、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支付到合同费用的90%,余款10%在缺陷责任期满,档案全部移交后7天内支付完毕。监理单位必须按时按规定提供发票。
2、合同其他条款的具体内容根据招标人要求签订。
七、招标费用
中标单位按皖价服[2007]226号文件交纳招标交易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按国家收费标准交纳招标代理费。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时予以考虑到成本费用中。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明光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明光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联 系 人:王选晓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风雷
电话:138*****970电话:159*****232
项目投标函
(注:该投标书需带至开标现场)
(招标人)
我公司已仔细阅读明光池河大道(明珠路-高速入口)道路改造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我方愿以40000元的费用承包上述工程开工后至施工项目竣工及保修期内的施工监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合 格 标准,并移交整个工程的资料。我公司如中标,将拟派 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总监。
我 (姓名) 系 (投标单位)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 ) 的 (姓名) 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工程名称) 项目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开标会, 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 授 权人: (签字或盖章)性别 :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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