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建设招标公告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建设招标公告
天长市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TCZBCG-********
采 购 人:天长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圆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发 布 日 期:二〇一五年四月
目 录
********2">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5">一、总 则... 9
********6">1.项目概况... 9
********7">2.招标范围... 9
********8">3.标段划分:... 9
********9">4.采购方式:... 9
********0">5.评标办法... 9
********1">6.计价方式... 9
********2">7.投标人资格... 9
********3">8. 投标费用... 10
********4">9. 踏勘现场... 10
********5">10. 投标预备会... 10
********6">11. 联合投标... 10
********7">12.招标代理费... 10
********8">13.交易服务费... 10
********9">14.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 10
********0">二、招标文件... 11
********1">15.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11
********2">16. 招标文件的组成... 11
********3">17.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 12
********4">18. 招标文件的发出... 12
********5">19.最高限价的作用和说明... 12
********6">三、投标文件... 14
********7">20.投标文件的语言... 14
********8">21.计量单位... 14
********9">22.投标货币... 14
********0">23.投标文件的组成... 14
********1">24.投标报价... 16
********2">25.投标有效期... 16
********3">26.投标保证金... 17
********4">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7
********5">27.投标文件格式... 17
********6">2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
********7">2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8
********8">30. 投标文件的提交... 18
********9">3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8
********0">五. 开标、评标和定标... 18
********1">32. 开标... 18
********2">33. 评标委员会... 19
********3">34. 评标... 20
********4">35. 定标... 21
********5">36. 开评标异常情况处理... 22
********6">六. 合同的授予... 22
********7">37.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2
********8">七. 纪律和监督... 23
********9">38.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23
********0">39.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3
********1">40.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3
********2">41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3
********3">八. 质疑与投诉... 24
********4">42. 质疑... 24
********5">43. 投诉... 24
********6">九.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4
********7">第三章 评标办法... 24
********8">一、总则... 24
********9">二、 投标文件初审... 26
********0">三、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28
********1">四、比较与评价... 29
********2">五、推荐中标候选人... 30
********3">第四章 项目任务及技术要求... 31
********4">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根据实际需要修订)... 43
********0">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8
********1">一、资格证明(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48
********2">二、技术标格式... 53
********3">三、商务标格式... 58
********6">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66
项目编号:TCZBCG-********
发布日期:2015年04月02日
安徽圆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天长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拟对“天长市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单位积极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天长市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地点:分别位于铜城镇、杨村镇、大通镇、永丰镇、汊涧镇、石梁镇、天长街道、冶山镇、郑集镇、金集镇、秦栏镇、仁和集镇、万寿镇;
3、标段划分:共分为三个标段(其中铜城镇、杨村镇、大通镇为I标段;永丰镇、汊涧镇、石梁镇、天长街道为II标段;冶山镇、郑集镇、金集镇、秦栏镇、仁和集镇、万寿镇为III标段);
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天长市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建设项目,具体标段情况如下。
标段 | 采购内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 数量 | 合计 | 简要技术要求 |
I标段 | 铜城镇 | 约19.92万亩 | 44.6万亩 | 通过内业解译、外业测绘、地面实测、调查每个承包农户每块承包土地面积、空间位置、形状、权属和四址边界等情况,并按照统一的地块编码进行标识,建立市级、镇级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及管理信息系统,并颁发证书。 |
杨村镇 | 约9.9万亩 | |||
大通镇 | 约14.78万亩 | |||
II标段 | 永丰镇 | 约7.27万亩 | 39.56万亩 | |
汊涧镇 | 约14.17万亩 | |||
石梁镇 | 约9.50万亩 | |||
天长街道 | 约8.62万亩 | |||
III标段 | 冶山镇 | 约7.83万亩 | 44.64万亩 | |
郑集镇 | 约5.44万亩 | |||
金集镇 | 约8.41万亩 | |||
秦栏镇 | 约8.82万亩 | |||
仁和集镇 | 约10.56万亩 | |||
万寿镇 | 约3.58万亩 |
5.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标段 | 乡镇 | 服务内容 | 数量 | 预算单价 (元/亩) | 合计(万元) | ||
I标段 | 铜城镇 | 地籍测绘 | 约19.92万亩 | 13.00 | 258.96 | ||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含建立数据库) | 3.50 | 69.72 | |||||
杨村镇 | 地籍测绘 | 约9.9万亩 | 13.00 | 128.7 | |||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含建立数据库) | 3.50 | 34.65 | |||||
大通镇 | 地籍测绘 | 约14.78万亩 | 13.00 | 192.14 | |||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含建立数据库) | 3.50 | 51.73 | |||||
I标段小计 | 预算最高限价 | 735.90 | |||||
II标段 | 永丰镇 | 地籍测绘 | 约7.27万亩 | 13.00 | 94.51 | ||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含建立数据库) | 3.50 | 25.45 | |||||
汊涧镇 | 地籍测绘 | 约14.17万亩 | 13.00 | 184.21 | |||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含建立数据库) | 3.50 | 49.60 | |||||
石梁镇 | 地籍测绘 | 约9.50万亩 | 13.00 | 123.5 | |||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含建立数据库) | 3.50 | 33.25 | |||||
天长街道 | 地籍测绘 | 约8.62万亩 | 13.00 | 112.06 | |||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含建立数据库) | 3.50 | 30.17 | |||||
II标段小计 | 预算最高限价 | 652.75 | |||||
III标段 | 冶山镇 | 地籍测绘 | 约7.83万亩 | 13.00 | 101.79 | ||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含建立数据库) | 3.50 | 27.41 | |||||
郑集镇 | 地籍测绘 | 约5.44万亩 | 13.00 | 70.72 | |||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含建立数据库) | 3.50 | 19.04 | |||||
金集镇 | 地籍测绘 | 约8.41万亩 | 13.00 | 109.33 | |||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含建立数据库) | 3.50 | 29.43 | |||||
秦栏镇 | 地籍测绘 | 约8.82万亩 | 13.00 | 114.66 | |||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含建立数据库) | 3.50 | 30.87 | |||||
仁和集镇 | 地籍测绘 | 约10.56万亩 | 13.00 | 137.28 | |||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含建立数据库) | 3.50 | 36.96 | |||||
万寿镇 | 地籍测绘 | 约3.58万亩 | 13.00 | 46.54 | |||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含建立数据库) | 3.50 | 12.53 | |||||
III标段小计 | 预算最高限价 | 736.56 |
6.计划工期: I标段 135个日历天;II标段 135 个日历天;III标段 135 个日历天
7.项目质量要求符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标准。
二、凡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实施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项目(标段)进行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同时兼中两个标段(当确定为其中两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可继续参加其他标段评审,但不得作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三、投标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事业单位;
2、具备不动产测绘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能够独立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技术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不得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具有地籍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计算机应用等相关专业的中、高级工程师职称技术人员(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且具有测绘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其他人员资格必须满足招标文件配备要求);
(2)具有数据采集、处理和成果输出所需的图形工作站、大型扫描仪、大型绘图仪等承担完成项目的相应硬、软件相应设备;
4、具有依法合法经营的良好记录;
5、具有严格健全的保密管理措施;
6、投标单位必须是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专业测绘单位或是安徽省国土资源厅针对本项目进行单项备案的测绘单位;应提供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材料或打印相关主管部门网站发布的备案信息(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近两年的财务报表(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04月02日起
2、获取方式:从天长市招标采购网(www.tczbcg.com)‘政府采购’一栏中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如投标人不及时查看下载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六、各潜在投标人,如果对该招标公告有疑议的请于2015年04月07日前将疑议发送至yfzbdl@126.com,联系电话:****-*******.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天长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安徽省天长市新河北路53号
联 系 人:范正磊、彭大永
联系电话:****-******* /138*****566、13485757377
采购代理机构: 安徽圆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长市新河南路紫薇苑小区8栋204-205室
联 系 人:周伟 朱长云
电 话:****-******* / 13721011835、18225808996
传 真:0550-7771858
天长市招标采购管理局
205年04月02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 内容 | 说 明 和 要 求 |
1.1 | 项目名称 | 天长市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建设项目 |
1.2 | 项目编号 | TCZBCG-******** |
1.3 | 计划工期 | I标段 135个日历天;II标段 135 个日历天;III标段 135 个日历天 |
1.4 | 项目实施地点 | 分别位于铜城镇、杨村镇、大通镇、永丰镇、汊涧镇、石梁镇、天长街道、冶山镇、郑集镇、金集镇、秦栏镇、仁和集镇、万寿镇; |
1.5 | 采购人及联系人 | 采 购 人:天长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 址:安徽省天长市新河北路53号 联 系 人: 范正磊、彭大永 联系电话:****-******* /138*****566、13485757377 |
1.6 | 采购代理机构 及联系人 | 采购代理机构: 安徽圆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长市新河南路紫薇苑小区8栋204-205室 联 系 人:周伟 朱长云 电 话:****-******* / 13721011835、18225808996 传 真:0550-7771858 |
1.7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
1.8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共2125.21万元(其中第I标段:735.90万元;第II标段:652.75万元;第III标段736.56万元);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此预算,否则作为无效投标。 |
2.2 | 采购内容 | 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任务及技术要求》 |
4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5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7.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事业单位; 2、具备不动产测绘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能够独立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技术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不得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具有地籍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计算机应用等相关专业的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且具有测绘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其他人员资格必须满足招标文件配备要求); (2)具有数据采集、处理和成果输出所需的图形工作站、大型扫描仪、大型绘图仪等承担完成项目的相应硬、软件相应设备; 4、具有依法合法经营的良好记录; 5、具有严格健全的保密管理措施; 6、投标单位必须是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专业测绘单位或是安徽省国土资源厅针对本项目进行单项备案的测绘单位;应提供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材料或打印相关主管部门网站发布的备案信息(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近两年的财务报表(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9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
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2015年 04 月07 日17时前;投标人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yfzbdl@126.com,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
10.3 | 采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 | 各投标人于2015年 04 月08日17:00时后,在天长市招标采购网(www.tczbcg.com)“政府采购”专区 “补疑、答疑”一栏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11.1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2 | 招标代理费 | 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服务类标准的50%计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请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以上费用。 |
13 | 交易服务费 | 交易服务费:2500元/标段。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足额向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请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以上费用。 |
2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期后60个日历天 |
26 | 投 标 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I标段为14万元,II标段为13万元,III标段为14万元 2、上述保证金必须在2015年04月22日09时00分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账户,不接收汇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开标时由天长市招标局监督人员向评委提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表,由评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审查确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保证金转入下列账户之一: (账户一)收款单位: 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天长三圣支行 账 号: 1313202038000054563 (账户二)收款单位: 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邮储银行天长支行 账 号: 100370045380016666 3、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天长市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建设项目第***标段”投标保证金。 |
28.1 | 投标文件份数 | 每标段正本 1份、副本3份;原件1份。 |
28.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
29.1 | 投标文件的装订 | 资信证明(资格审查)文件复印件、技术标、商务标的(正本、副本)均须分别装订;资信证明(资格审查)文件原件(无须装订)。 |
29.2.1 | 投标文件封面的 标注 |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投标人名称、日期;并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
29.2.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名称:天长市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建设项目第 ** 标段(TCZBCG-********)投标文件 在2015年04月22日09时00分前不得开启 |
29.3 | 具体密封要求 | 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为委托代理,则改为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由本人手持,不得密封,以便开标现场查验确认,否则按废标处理】; ②投标人每个标段应提交四个密封袋,其中: A、资信证明(资格审查)文件复印件正本、副本密封于资信证明(资格审查)文件复印件标袋内; B、技术标正本、副本密封于技术标袋内; C、商务标正本、副本密封于商务标袋内; D、资信证明(资格审查)原件(除上述第①条以外)密封于原件袋内。 ③本项目的资信证明(资格审查)文件复印件、技术标、商务标需分标段密封,I标段、II标段、III标段资信证明(资格审查)原件密封于一个袋内即可; ④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应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30.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5年04月22日9时00分 |
30.2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收件人:周伟 提交时间:2015年04月22日08时30分起 截止时间:2015年04月22日09时00分止 地 点: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天长市新河北路85号) 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现场向代理公司交纳招标文件费用 300元/标段(售后不退),未交纳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30.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投标人的资信证明文件原件评标结束后当场退还】 |
32.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天长市新河北路85号) |
33.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采购人依法组成。 |
35.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推荐的每标段中标候选人数:1-3人 |
35.1.2 | 中标候选人 公示媒介 | 天长市招标采购网(www.tczbcg.com) |
35.3 | 中标通知书 | 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章后方可发出。 |
37.5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10%; |
37.6 | 付款方式 | 经费的拨付: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标段支付合同价款的10%;在村、组承包地地籍图、农户宗底图、经营权台账、土地调查信息确认完成(农户在相关确认表签字)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最后经省农委、市农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中标人移交全部资料后20日内,根据实测面积进行项目预算,并支付剩余工程款(不计利息)。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44 | 本招标文件所述的时间均以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室时间为准。 | |
45 | 先开I标段,后开II标段,最后开III标段 | |
46 | 投标人可以同时对天长市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建设项目I、II、III三个标段进行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同时兼中两个标段(当确定为其中两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可继续参加其他标段评审,但不得作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
1.1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项目实施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采购人及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范围2.1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任务及技术要求》。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其中:I标段为铜城镇、杨村镇、大通镇;II标段为永丰镇、汊涧镇、石梁镇、天长街道;III标段为冶山镇、郑集镇、金集镇、秦栏镇、仁和集镇、万寿镇);
4.采购方式:本项目采购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6.计价方式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 固定单价。
7.投标人资格7.1投标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投标人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应仔细阅读该项目的资质要求,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投标费用8.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9. 踏勘现场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0. 投标预备会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澄清。
10.3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 联合投标1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招标代理费12.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交易服务费13.1 中标人应按天长市招标采购管理局相关规定向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
13.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14.1投标人一旦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宜编制页码和目录,以便评委审核。投标文件应装订整齐,封装在投标函袋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由本人手持,不得密封,以便开标现场查验确认,否则按废标处理。
14.3 投标人对采购内容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规格、数量和要求等必须完全响应,否则,该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14.4 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都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缴纳,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汇票,否则该投标文件予以拒绝。
14.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别(标段)的投标。
14.6 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国家对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维修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
(2)安徽省、滁州市及天长市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3)采购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
(4)知识产权
①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②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④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⑤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应当含有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二、招标文件15.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
16. 招标文件的组成16.1 招标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 投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项目任务及技术要求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16.2 除16.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6.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16.4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天长市招标采购网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7.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17.1 招标文件发出后,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澄清公告形式在天长市招标采购网(www.tczbcg.com)“政府采购”专区 “补疑、答疑”一栏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7.2 招标文件的解释
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8. 招标文件的发出18.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
19.最高限价的作用和说明19.1本项目每标段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每标段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下表。投标人每标段的总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该标段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同时投标人每标段的单价不得高于或等于下表中的相应单价,否则其报价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每标段的数量应与下表相应数量一致。
标段 | 乡镇 | 服务内容 | 数量 | 预算单价 (元/亩) | 合计(万元) | ||
I标段 | 铜城镇 | 地籍测绘 | 约19.92万亩 | 13.00 | 258.96 | ||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含建立数据库) | 3.50 | 69.72 | |||||
杨村镇 | 地籍测绘 | 约9.9万亩 | 13.00 | 128.7 | |||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含建立数据库) | 3.50 | 34.65 | |||||
大通镇 | 地籍测绘 | 约14.78万亩 | 13.00 | 192.14 | |||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含建立数据库) | 3.50 | 51.73 | |||||
I标段小计 | 预算最高限价 | 735.90 | |||||
II标段 | 永丰镇 | 地籍测绘 | 约7.27万亩 | 13.00 | 94.51 | ||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含建立数据库) | 3.50 | 25.45 | |||||
汊涧镇 | 地籍测绘 | 约14.17万亩 | 13.00 | 184.21 | |||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含建立数据库) | 3.50 | 49.60 | |||||
石梁镇 | 地籍测绘 | 约9.50万亩 | 13.00 | 123.5 | |||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含建立数据库) | 3.50 | 33.25 | |||||
天长街道 | 地籍测绘 | 约8.62万亩 | 13.00 | 112.06 | |||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含建立数据库) | 3.50 | 30.17 | |||||
II标段小计 | 预算最高限价 | 652.75 | |||||
III标段 | 冶山镇 | 地籍测绘 | 约7.83万亩 | 13.00 | 101.79 | ||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含建立数据库) | 3.50 | 27.41 | |||||
郑集镇 | 地籍测绘 | 约5.44万亩 | 13.00 | 70.72 | |||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含建立数据库) | 3.50 | 19.04 | |||||
金集镇 | 地籍测绘 | 约8.41万亩 | 13.00 | 109.33 | |||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含建立数据库) | 3.50 | 29.43 | |||||
秦栏镇 | 地籍测绘 | 约8.82万亩 | 13.00 | 114.66 | |||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含建立数据库) | 3.50 | 30.87 | |||||
仁和集镇 | 地籍测绘 | 约10.56万亩 | 13.00 | 137.28 | |||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含建立数据库) | 3.50 | 36.96 | |||||
万寿镇 | 地籍测绘 | 约3.58万亩 | 13.00 | 46.54 | |||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含建立数据库) | 3.50 | 12.53 | |||||
III标段小计 | 预算最高限价 | 736.56 |
19.2以上最高限价包含工作底图、经营权证及数据库软件等由省农委统一安排而产生的费用,此部分费用由中标单位按面积或数量分摊承担,投标单位应在报价时予以考虑,不得另行单列。
三、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语言2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0.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1.计量单位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22.投标货币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23.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每标段分别由资信证明(资格审查)文件复印件(正本1份、副本3份)、资信证明(资格审查)文件原件(1份)、技术标(正本1份、副本3份)、商务标(正本1份、副本3份)四部分组成。
23.1.资信证明(资格审查)文件复印件(均为复印件每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
(5)投标人企业资质副本;
(6)项目负责人情况表【表后附:项目负责人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及有效身份证】;
(7)项目技术负责人情况表【表后附:技术负责人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8)本项目其他主要技术人员一览表【本项目其他主要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8人(其中“测绘”或“计算机信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得少于2人)】【表后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9)投标单位必须是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专业测绘单位或是安徽省国土资源厅针对本项目进行单项备案的测绘单位;应提供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材料或打印相关主管部门网站发布的备案信息(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0)近两年的财务报表。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2)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的养老保险证明凭证;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13)中国人民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4)近三年来投标人具有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颁证项目或不动产统一调查登记项目的业绩【投标人如提供业绩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①测绘合同;②由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15)其它(与评标相关的需投递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23.2.资信证明(资格审查)文件原件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由本人手持,不得密封,以便开标现场查验确认,否则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
(5)投标人企业资质副本;
(6)项目负责人情况表【表后附:项目负责人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及有效身份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由本人手持,不得密封】;
(7)项目技术负责人情况表【表后附:技术负责人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8)本项目其他主要技术人员一览表【本项目其他主要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8人(其中“测绘”或“计算机信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得少于2人)】【表后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9)投标单位必须是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专业测绘单位或是安徽省国土资源厅针对本项目进行单项备案的测绘单位;应提供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材料或打印相关主管部门网站发布的备案信息(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0)近两年的财务报表(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2)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的养老保险证明凭证;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13)中国人民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原件均可】;
(14)近三年来投标人具有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颁证项目或不动产统一调查登记项目的业绩【投标人如提供业绩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①测绘合同;②由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15)其它(与评标相关的需投递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23.3. 技术标(务必按以下顺序装订,封面及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项目总体实施方案:
①工作大纲;
②项目技术设计方案;
③项目组织实施计划和进度安排;
④质量管理措施、进度控制措施、生产安全保障措施。
2、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派驻测绘人员不得少于20人,独立测绘队不少于10人/组)。
3、承诺投入的仪器设备明细表(最低配备要求见附表);
4、质量、工期和服务承诺书;
5、投标人认为与评标相关的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3.4.商务标(务必按以下顺序装订,每页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格式见附件)
(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3)投标报价汇总表(格式见附件);
(4)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5)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24.投标报价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报价,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24.1.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24.2.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成本、运杂费、测绘费、培训费、利润、税金、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等所有费用。
24.3.投标人对所投标的价格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24.4.投标人报价中应充分考虑降价和涨价风险,此次报价包含风险成本,到交货时,中标价格将不作调整。
24.6.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24.7.总投标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采购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中标价格中扣除。
24.8.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
25.投标有效期25.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25.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25.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26.投标保证金26.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26.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26.3本次招标中标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将合同送至招标局备案,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6.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凡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全部认可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非因不可抗力不参加开标会、不提交投标文件、不提交评审证件的,视为干扰招投标秩序,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列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
(2)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
(4)在交纳投标保证金后,非因不可抗力不递交投标文件的。
(5)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署合同协议的;
(6)在确定为中标人后7日内,未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0日内,未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的;未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将合同送至招标局备案的;
(7)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27.投标文件格式27.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2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2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8.1. 投标文件:资信证明(资格审查)文件复印件、技术标文件和商务标文件均为正本1 份,副本 3份;资信证明(资格审查)文件原件1份。
28.2.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28.3.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
28.4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28.5.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
28.6.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29.1. 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应按A4纸大小进行装订,对于较大图、表,可采用A3纸,但需要按A4纸大小进行折叠、装订,资信证明(资格审查)文件复印件、技术标文件、商务标文件应当分别装订。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29.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9.2.1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29.2.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2.3投标文件具体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2.4未按本章第29.2.1项、29.2.2项及29.2.3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予拒收。
30. 投标文件的提交30.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30.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0.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30.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0.5.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3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8条、第29条和第30条有关规定密封、标注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3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五. 开标、评标和定标 32. 开标32.1 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采购人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32.2 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
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招投标管理部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32.3 对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要求
32.3.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处理。
32.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由本人手持,不得密封,以便开标现场查验确认,否则按废标处理。
32.4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介绍参加开标会的采购人、招投标管理部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投标人;
(2)监督部门宣布开标纪律;
(3)请采购人介绍项目概况;
(4)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监督部门对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到场情况,按照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进行验证并登记;
(6)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将资信证明(资格审查)文件复印件和资信证明文件(资格审查)原件报送至评标室,交于评委拆封评审;并由监督人员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到场情况登记表及财务室出具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表;
(7)宣读资格审查结果及资信部分得分情况并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将投标人的技术标送交评标委员会拆封评审;
(8)宣布技术标评审结果;
(9)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按签到次序拆封技术标评审合格的各投标人的商务标袋, 并宣读其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投标人对各自的投标报价签字确认,并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将商务标报送至评标室请评委评审;进行商务标评委评审阶段;
(10)宣布中标候选人情况;
(11)由招标局监督管理人员讲话。
(12)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
32.5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3. 评标委员会33.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33.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33.1.2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依法推荐或确定。
3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33.3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述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33.4 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废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8)投标人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的确认报告;
(9)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0)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11)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33.5评标委员会应自觉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评标委员会成员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投标文件及与评标有关的资料应当保密。
34. 评标34.1 评标准备工作
34.1.1阅读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编写的招标项目情况的说明材料;
34.1.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34.1.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34.1.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34.2 评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34.3评标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34.4 评标报告的签署
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制书面评标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34.5 投标文件的澄清
34.5.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
34.5.2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6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采购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4.7评审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
(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提供的报告、证明材料及详细说明认真研究。对存在意见分歧的,可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决定(按多数评委意见为准);
(2)招标投标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或者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认为需要重新进行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投标监督机构要求重新评标。
34.8评标过程的保密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须严格保密。
35. 定标35.1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35.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1.2中标候选人确定后,采购人应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天长市招标采购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35.2 中标人的确定
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后,若采购人未接到投诉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未通知采购人中标候选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或重新招标。
35.3 中标通知书
35.3.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将于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5.3.2中标通知书须加盖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并经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后,方可发出。
35.3.3采购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36. 开评标异常情况处理36.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脱离实际且无充分证据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6.2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六. 合同的授予37.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37.1.签订合同
37.1.1 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7.1.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7.1.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37.1.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五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份)送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备案。
37.2.本次采购合同不分包
37.3.履约保证金
37.3.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7.3.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与退还。
37.4.履行合同
37.4.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7.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7.5.验收
37.5.1中标人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任务后,由采购人依据合同组织验收,如验收合格,采购人应签署验收意见或支付通知书。
37.5.2 采购人应当在中标人完成本项目工作任务并提交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无正当理由拒不验收超过10个工作日后,视为验收合格。
37.5.3 中标人凭验收意见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退款手续(办理退款手续时,中标人需开具收据)。
37.6.支付服务费
37.6.1采购人根据中标人的服务费支付申请,根据合同约定付款节点进行支付费用。
37.6.2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标段支付合同价款的10%;在村、组承包地地籍图、农户宗底图、经营权台账、土地调查信息确认完成(农户在相关确认表签字)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最后经省农委、市农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中标人移交全部资料后20日内,根据实测面积进行项目预算,并支付剩余工程款(不计利息)。
七. 纪律和监督38.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9.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40.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0.1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40.2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41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八. 质疑与投诉42. 质疑42.1招标文件发售后,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技术要求存在倾向性、错误、遗漏、含混不清等问题,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之前,以书面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要求修改或澄清。
42.2中标公告发布后,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书面提出质疑。但属于第41.1条问题,且未在规定时间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
42.3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提出的书面质疑,负有举证的责任。在质疑函中应清楚地写明所质疑的项目名称、编号、标段号标段名(如果有分标段)、质疑的事项与事实等内容,并附上质疑事项、事实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在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上投标人公章后,将该质疑函当面递交至采购人。
42.4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说明原因退回投标人;如符合要求,则接受该质疑函并向投标人出具受理证明。
42.5处理质疑的时间,从实际接受投标人质疑函、出具受理证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42.6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招标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43. 投诉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服务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服务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天长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天长市招标采购网查询)。
九.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4、本招标文件所述的时间均以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室时间为准。
45、先开I标段,后开II标段,最后开III标段。
46、投标人可以同时对天长市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建设项目I、II、III三个标段进行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同时兼中两个标段(当确定为其中两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可继续参加其他标段评审,但不得作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三章 评标办法一、总则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抽签确定。
2.评标程序
2.1投标文件的初审
评标委员会按Ⅰ标段、Ⅱ标段、III标段先后顺序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1.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服务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服务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无论招标文件是否作出明确规定,评标委员会均应对《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和与采购项目有关的行业强制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性审查。
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服务商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2.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符合性审查的依据仅限于招标文件的规定。
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4)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5)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6)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7)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2.3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按Ⅰ标段、Ⅱ标段、III标段先后顺序进行比较与评价。
2.3.1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报价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
2.3.2先比较与评价初步审核通过的I标段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I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再评审II标段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II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2.4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监督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单位应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实质性内容。
2.4.2书面答复须经投标单位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印鉴,签字或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2.4.3 采购人不接受投标单位主动提出的澄清。
2.5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每个标段推选1-3名中标候选人。
2.6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 投标文件初审3.资格性审查(资信证明文件):
3.1评审细则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
1 | 重要要求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 核验身份 |
保证金缴纳情况 | 审查确定投标保证金交纳到账时间、金额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是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 ||
2 |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 | 核验原件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 核验原件 | ||
项目负责人情况表【表后附:项目负责人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及有效身份证】 | 核验身份和原件 | ||
项目技术负责人情况表【表后附:技术负责人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 核验原件 | ||
本项目其他主要技术人员一览表【本项目其他主要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8人(其中“测绘”或“计算机信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得少于2人)】【表后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 核验原件 | ||
投标单位必须是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专业测绘单位或是安徽省国土资源厅针对本项目进行单项备案的测绘单位 | 核验原件,应提供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材料或打印相关主管部门网站发布的备案信息(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查询核实; | ||
近两年的财务报表(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核验原件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
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的养老保险证明凭证;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 核验原件 |
3.2审查办法
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要求对投标人审查资料进行核验。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未准时参加会议;
(2)不能提供原件或原件经审查不合格;
(3)投标保证金交纳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审查标准
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3.1款中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3.4审查结果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程序。
4.符合性审查
4.1评审细则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
1 | 标书的有效 性 | (1)投标文件签署 | 签字、盖章符合要求。 |
(2)投标方案 | 每个标段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
(3)报价唯一 | 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4)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 完全响应。 | ||
2 | 标书的完整 性 | (5)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6)投标文件形式内容 | 投标文件内容清晰、齐全无遗漏。 | ||
3 | 标书的响应程度 | (7)技术参数响应程度 | 完全响应。 |
(8)商务条款响应程度(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工期、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 | 完全响应。 |
4.2资格审查及评审细则中涉及到的有关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在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同时原件(身份证原件除外)必须单独装入档案袋,以供审查。
4.3.评委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4.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4.5投标人可在现场20分钟内对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提出异议,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对投标人的异议进行复议
4.6只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5.1评审阶段,评委可能会要求有关投标人就其投标书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
5.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代表签字。
5.3评委会修正错误的原则
5.3.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当货物服务报价表与投标函的总报价不一致时,以投标函的总报价为准。
5.3.2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及开标一览表;当单价小数点有明显的错位时,评委会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
5.4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调整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无论投标人是接受或是拒绝调整后的价格,都应当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予以书面确认。
四、比较与评价6.详细评审即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技术标、商务标的详细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
6.1资格审查评审细则(20分)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审细则 |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
业绩 | 20分 | 1、近三年来投标人每具有一项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颁证项目的得5分,最多得10分。 2、近三年来投标人每具有一项不动产统一调查登记的得5分,最多得10分。 | 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以原件为准):①测绘合同;②由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
6.2技术文件评审细则(符合性审查)
条款号 | 内容 | 评审细则 | 评审标准 |
技术标 评 审 | 1、项目总体实施方案 | ①工作大纲; | 进行符合性评审(评审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评审“不合格”的,不再对其商务标进行评审 |
②项目技术设计方案; | |||
③项目组织实施计划和进度安排; | |||
④质量管理措施、进度控制措施、生产安全保障措施。 | |||
2、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派驻测绘人员不得少于20人,独立测绘队不少于10人/组) | |||
3、承诺投入的仪器设备明细表(最低配备要求详附表) | |||
4、质量、工期和服务承诺书; | |||
5、投标人认为与评标相关的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如有 |
6.3.商务文件评审细则(80分)
评分因素 | 评审细则 |
商务报价 (80分) | 采购人设最高限价,各投标单位报价不得等于或高于最高限价的范围,否则按废标处理。 1、过低报价范围:投标报价<A值×90% 2、A值、B值、F值的确定 (1)、当通过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为七名(不含七名)以上时: ①、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计算出算术平均值A值,投标人的报价若低于A值×90%,将被视为报价过低; ②、所有通过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一个最低报价和低于A值×90%的报价后,其余投标人的报价参与计算算术平均值(B值)并乘以K得出F值。 (2)、当通过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为七名(含七名)以下时: ①、直接计算出算术平均值A值,投标人的报价若低于A值×90%,将被视为报价过低; ②、去掉低于A值×90%报价后,计算出算术平均值(B值)并乘以K得出F值。 3、评标基准值:F值为评标基准值。 K为调整系数, K的取值为①0.99,②0.98,③0.97,④0.96, ⑤0.95。 所有通过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工程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比,相同的得80分, 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
7.评标委员会按综合总得分从高到低按顺序每标段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7.1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抽签确定。
8.废标条款
8.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
(4)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加盖公章的(逐页签字盖章的要求除外);
(5)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
(6)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
(7)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重要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9)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如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等)。
第四章 项目任务及技术要求 第一部份 服务要求一、项目概述
(一)天长市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建设项目
(二)项目总体目标:按照保持稳定、依法规范、尊重历史、民主协商、因地制宜、县为主体的原则,稳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把“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落到实处,实现依法赋予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权能“更加充分而有保障”。
二、项目范围
项目范围内涉及到12个镇及1个街道(铜城镇、杨村镇、大通镇、永丰镇、汊涧镇、石梁镇、天长街道、冶山镇、郑集镇、金集镇、秦栏镇、仁和集镇、万寿镇);农业总人口47.5万人,农户总数约12.37万,耕地面积约129万亩。
三、测绘单位提供服务内容
(一)符合农业部和安徽省农委规定
执行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执行安徽省农委《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操作规程(试行)》。充分利用满足比例尺精度要求的国土二调成果数据,使农户充分认可调查的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信息,达到图、数、实地一致;
(二)培训
项目单位配合测绘单位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操作和填写表格等方面培训。
(三)资料收集
项目单位配合测绘单位收集户籍资料、二轮承包土地资料、权属资料、地类调查资料和基本农田资料。
(四)测绘地理面积、空间位置
1、测绘单位自备解译的遥感卫星影像工作底图,负责乡(镇)村组工作人员技术培训,和负责在卫星遥感图上绘划地块边界线(地斑)作业。
2、经村、组、农户指认地块,核实无误后,负责地块图片扫描入微机,并逐块计算出标准面积,经公示和修正公示、农户确认无误后,分户、组、村建立相关电子数据和纸质登记表。
3、参照国土二调成果数据资料,准确核实村、组边界,描绘和确认地块平面四至边界和地理空间位置。
4、测绘单位负责自备符合省农委要求的建立土地承包登记确权的信息系统软件,并根据测绘结果建立县、乡镇土地承包登记确权信息系统。
5、按农业部和项目单位要求,负责对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包地块实行规范编码。
(五)比例尺与坐标
1、比例尺。使用1:2000比例尺制作影像解译调查工作底图;
2、坐标。全县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投影方式采用标准分幅图件或数据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1:2000标准分幅图或数据按3度分带。
(六)精度
1、总体要求
使用1:10000正射影像图,按1:2000比例尺制作影像解译调查工作底图,分辨率按照农业部的规定执行。
利用像控点外业施测法和像控点内业获取法制作正射影像图。
利用制作好的DOM数据,将影像解译调查工作地图矢量数据与正射影像图套合,按1:2000比例尺图式要求详细精确采集田块、地块,除田块、地块之外的其他区域如道路、水系、居民地等按DOM影像采集,名称注记等利用现有1:10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成果,等高线、高程点不表示,但要确实保证调绘成图的位置准确、图形准确、周边准确、面积准确,基本反映出承包土地地形地貌状况,完成农村承包土地调查工作底图制作。
2、影像要求
卫星遥感影像覆盖本行政区域,地面分辨率优于等于0.5米,摄影按照布设航线覆盖全域(不得早于2012年);
3、技术指标要求
(1)坐标系统
投影方式采用高斯投影3度分带。平面坐标系采用CGCS2000坐标系。高程基准采用85国家高程基准。
(2)精度指标
①数字正射影像图(DOM)的地面分辨率为0.5m,DOM地物点精度及接边要求
地形类别 | 平面位置中误差(米) | 图幅接边误差 (像元) |
平地、丘陵地 | 5.0 | 3 |
山地、高山地 | 7.5 | 4 |
②地籍图平面位置精度
地形类别 | 平面位置中误差 |
地物点 | |
平地、丘陵 | 5.0 |
山地 | 7.5 |
③图幅规格和编号
地形图采用50cm×50cm分幅,图号均按图廓西南角坐标公里数后一位共同组成,X坐标公里数在前,Y坐标公里数在后(含带号),中间加短线连接,编号取至坐标整公里(例如:3305-39596,其中39为带号)。图名采用本图幅内较大居民地的自然名称,若图幅范围内无居民地时可采用图幅内有关自然名称表示,或相邻图幅内的居民地名称后加注东西南北表示。
④数据格式
栅格数据:Geotiff数据格式
矢量数据:SHP数据格式。
⑤DOM数据基本要求
a设置正射影像参数
影像地面采样分辨率:0.5米;
成图比例尺:1:2000
影像重采样方式:双线性内插
b正射纠正
利用像片的内外方位元素以及1:10000基础测绘数据DEM,对数字航空影像进行微分纠正重采样。
c正射影像镶嵌
镶嵌线的选取保证影像的完整性。
d“拉丝”影像的处理
对于产生变形的桥梁、高架路、部分房屋、地貌等,采用挖补原始影像的方法进行修正。
e图幅正射影像的裁切
按内图廓线最小外接矩形范围,外扩20米,裁切后生成GeoTIFF格式栅格影像文件。
(七)计量单位与面积
1、计量单位:长度单位采用米(m),面积计算单位采用平方米(m2)和亩,面积统计汇总单位镇采用公顷,村(含村)以下采用亩;均保留2位小数。
2、面积量算:承包地面积按照实测面积计算,坡(凸凹)地等地块地表倾斜面的面积应通过改正系数计算。
(八)界线来源
本市行政区域界限采用全国陆地行政区域勘界成果确定的界限。乡镇、村行政界限,采用县最新确定的界限。县、乡镇、村行政界限未予明确或存在纠纷的,应予以标注。
(九)入户实地权属调查
1、在镇、村、组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利用调查工作底图,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逐户、逐地块实地调查承包地的权属信息;
2、对影像上不能判断的承包地图斑进行补测;
3、在镇、村、组工作人员的配合下,技术单位负责制作村、组承包地地籍图及各种表册、图、证、书等。
(十)数据处理
1、数据录入;
2、制作公示图和公示表(包括村、组、户测绘的宗地索引图等);
3、制作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内含农户宗地图);
4、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确认表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台账;
5、制作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正、副本;
6、制作其他表册、图、证、书。
四、成果资料
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安徽省农委《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操作规程(试行)》
提交成果资料。
(一)主要成果
1 、调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组织进行成果整理与归档工作。调查队伍根据调查专业技术设计书,按CH/T1001的要求编写调查专业技术总结。
2 、调查成果整理包括文字、图件、簿册和数据的规范化整理。按存储介质分为电子成果和纸质等实物成果,宜保存两种介质的成果资料。
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主要包括:
a) 文字成果包括:工作方案、技术设计书、检查记录、工作总结、技术总结、申请书、委托书、报告、决议(意见)以及会议记录等材料。
b) 图件成果包括:工作底图、调查草图、地块分布图、数字正射影像图、地籍图、地形图等图件。
c) 簿册成果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台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土地承包合同正副本、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等簿册。
d) 数据成果包括:数据库、测量数据文件、元数据以及调查成果的电子数据。
e) 其他成果除上述结果以外的过程性和说明性资料。
(二)具体成果(以下成果包括所有电子版)
1、实地测绘基础工作底图1套(以村民组为单位);
2、实地测量原始记录1套(以村民组为单位);
3、套打全镇所有农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规范文本(1份),另附纸质宗地图,每户平均5张 (经营权证由招标人提供);
4、纸质全镇所有农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1份),另附纸质宗地图,每户平均5张;
5、套打全镇所有农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本规范文本(1套),另附纸质宗地图,每户平均5张(合同本由招标人提供);
6、纸质全镇所有农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副本2份 ,每户3张合计6张;
7、纸质发包方调查表 每个发包方一份;
8、纸质承包方调查表, 每户一份;
9、纸质承包地块调查表每户一份;
10、纸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以发包方为单位按承包方顺序编印;
11、纸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确认表(1份)以发包方为单位按承包方顺序编印;
12、纸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台账(一式二份)以发包方为单位按承包方顺序;
13、输入农户调查表和农户申请表;
14、纸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审批表,每户一份;
15、纸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汇总表;
16、纸质村民组地籍图,每组一张;
17、编制村合图(电子版);
18、制作农户承包地坐落示意图;
19、需要提供的其他各类数据表格;
20、相关成果:
(1)控点测量原始记录及坐标成果表;
(2)仪器的数据记录或处理结果;
(3)各环节质量检查记录;
(4)项目技术设计书;
(5)项目工作报告、项目技术总结报告、项目验收报告;
21、其他应当提交的纸质成果资料;
22、信息数据符合省农委要求的乡镇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
(三)文本输出
1、纸质文本,使用A4纸质规格、质量;
2、图幅规格,图幅能反应村、组全貌状况,每块土地平面图清晰可见;
3、电子文档具备兼容性。
(四)软件
测绘单位自备省农委统一规定的软件。
五、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要求
测绘单位负责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建立覆盖镇项目标段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信息系统,系统环境要求、系统功能要求、系统安全要求、系统性能要求,均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农办经〔2012〕19号)号文件规定,经省农委认同,并对所提供的系统问题及时修正,不得影响使用。
(一)土地承包管理系统满足全面管理和业务需要
市级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库的全面管理,同时满足镇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的业务需要。因此,系统应具备海量、异构数据的综合管理和处理、转换能力,满足镇对承包地调查数据的采集入库、编辑修改、汇总统计、数据交换、存储归档和脱密处理等方面的要求。在此基础上还应具备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管理能力,实现承包农村土地经营权登记、流转、颁证、仲裁、统计归档等业务功能。
1、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数据管理功能
调查数据包括农村承包土地调查过程中使用和产生的矢量数据、栅格数据(遥感图像)、权属数据、元数据、文档、图片和表格等。调查数据库管理主要体现为调查数据的采集、编辑、检核、转换、显示、查询、汇总、导出和归档管理。能够录入调查数据并进行空间数据和权属数据的关联;能够进行空间数据和权属数据的编辑修改、格式转换、数学基础转换、图层管理以及空间数据拓扑关系维护;能够根据数据规范要求对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逻辑一致性和数据规范性进行检查;能够支持不同范围(地块、户、村民小组、村集体、乡镇等)的产权调查宗地图、地籍图显示和输出;能够满足不同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情况的多种查询和统计分析的需求;能够满足数据库更新的业务需求;能够满足镇(街)成果归档管理和其他业务的需要。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功能
能够实现承包经营权初始登记、变更和注销登记管理。具备操作员进行承包经营权初始登记数据录入和信息化存档(入库)的功能,能够逐条录入或批量导入符合指定格式的承包经营权登记信息,包括承包人信息、共有人信息、地块空间和权属信息、承包合同信息等;具有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功能,实现对农村承包土地转让、互换、征占用等变更方式的登记功能;具有承包经营权注销登记功能;具备承包经营权登记确权、变更、注销等环节的合同管理功能,包括合同签证、备案、登记、归档等功能。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证管理功能
能够实现权证申请、审核、生成、纸质输出、备案登记和信息化归档入库的功能。由下属单位操作员提出权证办理申请并提供办证所需材料,市农委对材料进行审验,通过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承包经营权证,并进行登记归档。不符合条件的生成处理意见,并进行备案登记。权证内容由系统根据标准化格式自动生成,系统管理员通过系统配置功能进行条款公共内容和格式修改,权证编号等信息根据预先制订的规则自动由系统生成。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与服务功能
在承包管理的基础上,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各方的基本信息实现存储和管理,包括数据的储存、上报、审核、更新、查询、统计、输出、纸质、修改和表格的定制等功能。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和备案等管理服务。在不同权限管理下,分级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相关数据的录入工作,在承包地流转过程中能够提供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信息查询、验证工作。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管理功能
实现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信访工作登记及事件处理过程管理。市仲裁委员对辖区内提交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登记管理。包括申请材料的资格性审查,通过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仲裁案例,形成“仲裁立案审批表”,分别向各方下达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经过沟通组织交换证据程序,下达交换证据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送达回执、合议庭会议纪要,调解书,裁决书和纠纷调解登记,对整个仲裁过程的文档进行原始备份和输出。
6、查询与统计功能
针对市政府、乡镇政府的工作需要和权限设计查询与统计功能。为不同部门实现本辖区内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数据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业务情况的查询、汇总和统计分析。查询子系统提供以下内容的查询服务:基础数据、台帐、农户数据、各类审批流程的过程与结果、报表、图形数据等;图形数据的查询结果要求以WEB GIS方式展现。统计分析该功能实现对系统各类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应用,以数据统计分析结果辅助领导决策。
7、历史数据回溯与存档功能
通过对数据库的管理等实现变更信息的历史回溯,对已有资料实现电子化存档管理。通过数据库版本管理等技术实现变更信息的历史回溯和变更前后的前后手信息关系,对农经管理历史资料(土地台帐、登记簿、承包合同等)进行信息化资料归档。
(二)测绘单位必须履行安全保密义务
测绘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保密法》和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测绘管理工作国家保密范围的规定)的通知》(国测办字【2003】17号)的规定,其安全保密事项列入合同中。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类信息资料(含电子文件、纸质文件、工作底稿、农户信息表)不得遗失和外泄。工作完成后,所有数据资料成果,全部移交项目单位,不得备份、复制或提供给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便于修正、经项目单位同意,测绘单位可以备份,但必须执行案保密规定)。
(三)项目竣工的评审验收
测绘单位项目竣工后,市农委届时聘请省、市、县有关业务主管部门领导或专业技术人员,大学院校专家等组成验收评审机构,对项目完成达到的技术要求,以及土地承包管理系统的科学、适用、便捷和效能进行综合评审,作为项目完成验收的依据。
六、工作内容及进度安排
(一)、工作内容
1、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
全面组织清理土地承包档案,对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已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查勘测,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
2、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原则,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在现有土地承包合同、证书的基础上,根据依法确认的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等登记信息,抓紧建立。
3、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基础上,适时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换发工作,测绘单位应按照要求及时套打规范的经营权证和经营权证登记簿,市农委对原已颁发证书的地方,统一收回,以旧换新。承包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交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由原发证机关依法注销该证,并予以公告。
4、建立土地承包合同登记本
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合同登记簿的基础上,适时开展土地承包合同书的换发工作,测绘单位应按照要求及时套打规范的合同本和合同副本,市农委对原已颁发土地承包合同本的地方,统一收回,以旧换新。承包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交回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本的,由发包方召开村民会议,宣布作废。
5、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归档
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档案管理规定,坚持分级管理、集中保管的原则,建立健全整理立卷、分类归档、安全保管、公开查阅等制度。市农村土地确权办公室制定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并依法按期移交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不具备保管条件的,可提前移交。
(二)、进度安排
各标段可同时进行,各标段中标人至少须派出20名以上工作人员全面铺开工作面,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工作。
1、制作调查工作底图(2015年5月1日-2015年5月31日)
测绘单位按照合同约定,采用统一的调查测量方法,利用已有的测绘地理信息成果,以航空摄影资料为基础,采集农村土地承包地块图斑,把经解译纠偏后的航空影像图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调查底图,形成村民小组地块图,提供给乡镇(工业园区)、村和村民小组,供农户现场指界。
2、现场指界(2015年5月1日-2015年6月15日)
由镇、村、村民小组、“村民议事会”人员共同组成农户承包地指界小组,与申请农户或其委托人现场共同指界确认承包户所属地块。所指认地块承包户姓名要求与承包户填写的申请书姓名一致。现场指界后,由工作人员标注上图,并由承包户或其委托人、村组负责人在工作底图上签字确认。
3、问题修补(2015年 6月16日-2015年6月30日)
由镇、村、村民小组对各村民小组地块图及指认结果进行公示,农户提出修正意见的,要书面记录在案,并经乡镇、村、村民小组审核,发现地块图与实际出入较大的,要依托专业队伍如实进行外业修补测,运用GPS、全站仪等测量工具进行修测完善,最终形成与现状一致的村民小组地块图。
4、制作宗地图(2015年7月1日-2015年7月15日)
由参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专业队伍根据修测完善后的村民小组地籍图,制作承包农户承包地块宗地图,作为土地确权登记的重要成果记载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档案。
5、农户确认(2015年 7月16日-2015年7月31日)
由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民议事会”组织农户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农户承包地宗地图进行最终确认,并在相应的图或表上签字盖章。
6、结果公示(2015年7月16日-2015年7月31日)
将镇、村工作组、“村民议事会”人员及农户确认的成果,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将电子版的村民小组地块图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在村务公开栏和村民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要保留影像或图片资料。
7、结果审核(2015年8月1日-2015年8月16日)
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将农户承包地宗地图等确权登记资料进行汇总,上报村委会,村委会审核、汇总后,上报乡镇政府审核。
8、建立登记簿(2015年8月1日-2015年8月16日)
由镇政府对村报送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资料(包括图件、表格、数据、文字报告)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规定的,以村为单位造册,并报市农委复核、审批。市农委、镇政府对登记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分级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登记簿中要附农户承包地块宗地图。
9、登记发证(2015年9月)
由省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监制、县政府印制全省统一格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行政村为单位召开村民大会,统一颁发。
10、建立数据库(2015年8月10日-2015年8月31日)
根据政府招标采购确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软件,参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数据库规范(试行)》、安徽省农委《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操作规程(试行)》,以镇为单位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管理数据库。
11、资料归档(2015年10月1日-2015年11月30日)
由市、镇、村三级分别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建立档案的主要内容有:申请书、调查表、审批表、登记簿、宗地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台账、信息确认表、合同副本、面积汇总表、调查工作底图、地籍图、公示资料和经营权证书等。
项目进度服从安徽省农业委员会统一安排。
12、成果验收
由市组织对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七、综合技术服务范围
项目涉及市12个乡镇及1个街道,测绘确权登记面积按实际测绘的承包耕地面积为准。(二轮承包地面积756032亩,二调面积1287890亩)
共三个标段:
第I标段:铜城镇(二轮承包地面积120474亩,二调面积199195亩);杨村镇(二轮承包地面积58089亩,二调面积99009亩);大通镇(二轮承包地面积90203亩,二调面积147796亩);
第II标段:永丰镇(二轮承包地面积40600亩,二调面积72691亩);汊涧镇(二轮承包地面积79357亩,二调面积141657亩);石梁镇(二轮承包地面积50000亩,二调面积94979亩);天长街道(二轮承包地面积49400亩,二调面积86175亩);
第III标段:冶山镇(二轮承包地面积40437亩,二调面积78321亩);郑集镇(二轮承包地面积31264亩,二调面积54376亩);金集镇(二轮承包地面积52238亩,二调面积84142亩);秦栏镇(二轮承包地面积60706亩,二调面积88160亩);仁和集镇(二轮承包地面积62653亩,二调面积105557亩);万寿镇(二轮承包地面积20611亩,二调面积35832亩);
均以实际测量承包面积为准
第二部份 商务要求一、技术服务竣工的评审验收
项目竣工后,天长市农业委员会届时聘请部、省、市业务主管部门领导或专业技术人员,大学院校专家等组成验收评审机构,对项目完成达到的技术要求,以及土地承包管理系统的科学、适用、便捷和效能进行综合评审,作为项目完成验收的依据。
二、综合技术服务应提交的成果资料
(一)主要成果
1 、调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组织进行成果整理与归档工作。调查队伍根据调查专业技术设计书,按CH/T1001的要求编写调查专业技术总结。
2 、 调查成果整理包括文字、图件、簿册和数据的规范化整理。按存储介质分为电子成果和纸质等实物成果,宜保存两种介质的成果资料。
3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主要包括:
a) 文字成果包括:工作方案、技术设计书、检查记录、工作总结、技术总结、申请书、委托书、报告、决议(意见)以及会议记录等材料。
b) 图件成果包括:工作底图、调查草图、地块分布图、数字正射影像图、地籍图、地形图等图件。
c) 簿册成果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台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土地承包合同正副本、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等簿册。
d) 数据成果包括:数据库、测量数据文件、元数据以及调查成果的电子数据。
e) 其他成果除上述结果以外的过程性和说明性资料。
(二)具体成果(以下成果包括所有电子版)
1、实地测绘基础工作底图1套(以村民组为单位);
2、实地测量原始记录1套(以村民组为单位);
3、套打全镇所有农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规范文本(1份),另附纸质宗地图,每户平均5张 (经营权证由招标人提供);
4、纸质全镇所有农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1份),另附纸质宗地图,每户平均5张;
5、套打全镇所有农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本规范文本(1套),另附纸质宗地图,每户平均5张(合同本由招标人提供);
6、纸质全镇所有农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副本2份 ,每户3张合计6张;
7、纸质发包方调查表 每个发包方一份;
8、纸质承包方调查表, 每户一份;
9、纸质承包地块调查表每户一份;
10、纸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以发包方为单位按承包方顺序编印;
11、纸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确认表(1份)以发包方为单位按承包方顺序编印;
12、纸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台账(一式二份)以发包方为单位按承包方顺序;
13、输入农户调查表和农户申请表;
14、纸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审批表,每户一份;
15、纸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汇总表;
16、纸质村民组地籍图,每组一张;
17、编制村合图(电子版);
18、制作农户承包地坐落示意图;
19、需要提供的其他各类数据表格;
20、相关成果:
(1)控点测量原始记录及坐标成果表;
(2)仪器的数据记录或处理结果;
(3)各环节质量检查记录;
(4)项目技术设计书;
(5)项目工作报告、项目技术总结报告、项目验收报告;
21、其他应当提交的纸质成果资料;
22、信息数据符合省农委要求的县、乡镇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
(三)文本输出
1、纸质文本,使用A4纸质规格、质量;
2、图幅规格,图幅能反应村、组全貌状况,每块土地平面图清晰可见;
3、电子文档具备兼容性。
(四)软件
测绘单位自备省农委统一规定的软件。
三、项目经费来源及拨付方式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标段支付合同价款的10%;在村、组承包地地籍图、农户宗底图、经营权台账、土地调查信息确认完成(农户在相关确认表签字)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最后经省农委、市农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中标人移交全部资料后20日内,根据实测面积进行项目预算,并支付剩余工程款(不计利息)。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
服务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天长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技术服务范围
天长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建设项目第**标段,标段名称: 。
第I标段:铜城镇(二轮承包地面积120474亩,二调面积199195亩);杨村镇(二轮承包地面积58089亩,二调面积99009亩);大通镇(二轮承包地面积90203亩,二调面积147796亩);
第II标段:永丰镇(二轮承包地面积40600亩,二调面积72691亩);汊涧镇(二轮承包地面积79357亩,二调面积141657亩);石梁镇(二轮承包地面积50000亩,二调面积94979亩);天长街道(二轮承包地面积49400亩,二调面积86175亩);
第III标段:冶山镇(二轮承包地面积40437亩,二调面积78321亩);郑集镇(二轮承包地面积31264亩,二调面积54376亩);金集镇(二轮承包地面积52238亩,二调面积84142亩);秦栏镇(二轮承包地面积60706亩,二调面积88160亩);仁和集镇(二轮承包地面积62653亩,二调面积105557亩);万寿镇(二轮承包地面积20611亩,二调面积35832亩);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测绘面积按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该标段每亩价格:每亩 元,包括:测绘及确权登记含:影像图、信息数据软件、各种表册证、书等。
第二条 项目内容
1、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
全面组织清理土地承包档案,对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已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查勘测,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
2、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和土地承包合同本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原则,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在现有土地承包合同、证书的基础上,根据依法确认的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等登记信息。
3、建立土地承包合同正、副本2套、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各村民组组地籍图、权经营登记台账以及各类相关表格,和省农委《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操作方案(试行)》规定的各类表格;
4、测绘单位自备安装、调试省农委统一规定的镇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软件。
第三条 执行技术标准
执行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标准、安徽省农委《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操作规程(试行)》,和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和要求。
第四条 测绘工程费用及支付方式
天长市农村经营权承包土地测绘,农田工程单价为每亩人币 元,工程总价等于工程单价乘以实际测量面积。
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标段支付合同价款的10%;在村、组承包地地籍图、农户宗底图、经营权台账、土地调查信息确认完成(农户在相关确认表签字)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最后经省农委、市农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中标人移交全部资料后20日内,根据实测面积进行项目预算,并支付剩余工程款(不计利息)。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审核完成乙方的技术设计书,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发现有挂靠单位中标,将扣除乙方所有保证金,且剩余工程款不予支付。
3、协助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伙食等相关费用乙方自理;
4、每个组安排2-3人协助乙方测绘人员进行现场测绘;
5、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五日内及时组织验收。甲方负责验收的组织工作及承担验收相关费用;
6、按照第四条支付方式结算费用。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提交技术设计书,收到甲方审批的技术设计书后立即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2、自合同签订后,乙方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证书及相关注册证书须交给甲方,直至项目验收后退还。
3、各标段同时进行,各标段至少派驻20名以上工作人员。
4、乙方按照合同及技术设计书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5、自备符合遥感卫星影像解译工作底图,按照申报承诺拟派的工程人员,组织实施项目;自备符合农业部、省农委要求的软件,建立镇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
6、乙方完成所有任务应后,书面通知甲方验收。
第七条 完成工期
本标段应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并提交甲方验收(由于不可抗拒原因影响工期,则项目工期顺延),根据甲方需要,部分急需完成的村、组的图优先完成。
第八条 乙方应当提交的项目成果
(一)主要成果
1 、调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组织进行成果整理与归档工作。调查队伍根据调查专业技术设计书,按CH/T1001的要求编写调查专业技术总结。
2 、 调查成果整理包括文字、图件、簿册和数据的规范化整理。按存储介质分为电子成果和纸质等实物成果,宜保存两种介质的成果资料。
3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主要包括:
a) 文字成果包括:工作方案、技术设计书、检查记录、工作总结、技术总结、申请书、委托书、报告、决议(意见)以及会议记录等材料。
b) 图件成果包括:工作底图、调查草图、地块分布图、数字正射影像图、地籍图、地形图等图件。
c) 簿册成果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台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土地承包合同正副本、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等簿册。
d) 数据成果包括:数据库、测量数据文件、元数据以及调查成果的电子数据。
e) 其他成果除上述结果以外的过程性和说明性资料。
(二)具体成果(以下成果包括所有电子版)
1、实地测绘基础工作底图1套(以村民组为单位);
2、实地测量原始记录1套(以村民组为单位);
3、套打全镇所有农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规范文本(1份),另附纸质宗地图,每户平均5张 (经营权证由招标人提供);
4、纸质全镇所有农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1份),另附纸质宗地图,每户平均5张;
5、套打全镇所有农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本规范文本(1套),另附纸质宗地图,每户平均5张(合同本由招标人提供);
6、纸质全镇所有农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副本2份 ,每户3张合计6张;
7、纸质发包方调查表 每个发包方一份;
8、纸质承包方调查表, 每户一份;
9、纸质承包地块调查表每户一份;
10、纸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以发包方为单位按承包方顺序编印;
11、纸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确认表(1份)以发包方为单位按承包方顺序编印;
12、纸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台账(一式二份)以发包方为单位按承包方顺序;
13、输入农户调查表和农户申请表;
14、纸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审批表,每户一份;
15、纸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汇总表;
16、纸质村民组地籍图,每组一张;
17、编制村合图(电子版);
18、制作农户承包地坐落示意图;
19、需要提供的其他各类数据表格;
20、相关成果:
(1)控点测量原始记录及坐标成果表;
(2)仪器的数据记录或处理结果;
(3)各环节质量检查记录;
(4)项目技术设计书;
(5)项目工作报告、项目技术总结报告、项目验收报告;
21、其他应当提交的纸质成果资料;
22、信息数据符合省农委要求的县、乡镇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
(三)文本输出
1、纸质文本,使用A4纸质规格、质量;
2、图幅规格,图幅能反应村、组全貌状况,每块土地平面图清晰可见;
3、电子文档具备兼容性。
(四)软件
测绘单位自备省农委统一规定的软件。
(五)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要求
镇级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库的全面管理,同时满足乡镇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的业务需要。因此,系统应具备海量、异构数据的综合管理和处理、转换能力,满足县、乡镇对承包地调查数据的采集入库、编辑修改、汇总统计、数据交换、存储归档和脱密处理等方面的要求。在此基础上还应具备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管理能力,实现承包农村土地经营权登记、流转、颁证、仲裁、统计归档等业务功能。
第九条 成果和资料的保密与使用
1、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原始资料和最终成果归甲方所有。
2、乙方应对从事项目所获得的资料及成果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发表或向第三方披露提供,也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3、乙方在调查成果通过甲方验收后,其成果连同原始资料一并交甲给方。在甲方建立好内网前,乙方备份保存甲方的一切资料。在甲方建立好内网后,书面通知乙方取消备份,并销毁。
4、乙方在提交验收时,不得缺失工作底图和农户调查表,如果缺失工作底图和农户调查表,由服务商按照工作程序,重新组织制图,所产生的成本费用由服务商自己负责。
第十条 乙方按照技术方案,不能如期完成的,承担项目预期损失 万元;乙方中断履行本合同的,承担项目预期损失 万元。
第十一条 合同中未列入的有关成果,乙方应当按照国家测绘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相关数据和相关数据表格。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乙方提交的项目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按规定汇交全部成果资料,甲方支付完全部费用后,合同终止。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
甲方名称(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甲方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委托代理人字: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证明(资格审查)文件格式项目名称
注明正本或副本
资格证明(资格审查)文件
复印件/原件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目录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
(5)投标人企业资质副本;
(6)项目负责人情况表【表后附:项目负责人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及有效身份证】;
(7)项目技术负责人情况表【表后附:技术负责人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8)本项目其他主要技术人员一览表【本项目其他主要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8人(其中“测绘”或“计算机信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得少于2人)】【表后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9)投标单位必须是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专业测绘单位或是安徽省国土资源厅针对本项目进行单项备案的测绘单位;应提供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材料或打印相关主管部门网站发布的备案信息(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0)近两年的财务报表。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2)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的养老保险证明凭证;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13)中国人民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4)近三年来投标人具有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颁证项目或不动产统一调查登记项目的业绩【投标人如提供业绩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①测绘合同;②由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15)其它(与评标相关的需投递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1、一般情况 | ||||||||
姓 名 | 年 龄 | 学 历 | ||||||
毕业学校 | 专 业 | 测绘 | 职 务 | |||||
职 称 | 高级工程师 | 拟任何职 | 参加工作 时间 | |||||
2、个人简历 | ||||||||
时 间 | 专业工作经历 | |||||||
3、近3年负责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情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该项目中任何职 | 开竣工时间 | 质量等级 |
注:1、本表应附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及有效身份证;
2、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2)项目技术负责人情况表
(项目名称)
姓 名 | 学 历 | 毕业学校 |
性 别 | 职 称 | 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年限 |
年 龄 | 参加工作时间 | 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完成的项目个数 |
注: 1、本表应附技术负责人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3)本项目其他主要技术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专业 | 职称 | 完成的类似项目数 | 拟担任项目职务 |
1 | ||||||
2 | ||||||
3 | ||||||
4 | ||||||
5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 ||||||
17 | ||||||
18 | ||||||
…… |
注:1、本项目其他主要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8人(其中“测绘”或“计算机信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得少于2人)。
2、本表应附职称证书;
3、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二、技术标格式项目名称
注明正本或副本
技 术 标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技术标目录
1、项目总体实施方案:
①工作大纲;
②项目技术设计方案;
③项目组织实施计划和进度安排;
④质量管理措施、进度控制措施、生产安全保障措施。
2、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派驻测绘人员不得少于20人,独立测绘队不少于10人/组)。
3、承诺投入的仪器设备明细表;
4、质量、工期和服务承诺书;
5、投标人认为与评标相关的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专业 | 职称 | 完成的类似项目数 | 拟担任项目职务 |
1 | ||||||
2 | ||||||
3 | ||||||
4 | ||||||
5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 ||||||
17 | ||||||
18 | ||||||
…… |
注:1、本表人员应和“(1)项目负责人情况表”、“(2)技术负责人情况表”、“(3)本项目其他主要技术人员一览表”人员一致
2、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2、投入的仪器设备明细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仪器鉴定时间 | 备注 |
1 | GPS接收机 | (5mm+1ppm精度以上) | 2台 | 微机等其它仪器设备配套齐全。 | |
2 | 全站仪 | 3秒级精度以上 | 2台 | ||
3 | 水准仪 | S3级精度以上 | 2台 | ||
4 | 绘图仪 | A1幅面以上 | 1台 | ||
5 | 网络交换机 | 1台 | |||
6 | 磁带库或磁盘阵列 | 1TB以上 | 1台 | ||
7 | 影像扫描仪(含1台航片扫描仪) | 1台 | |||
...... |
注:1、投入的仪器设备明细表中“数量”为最低配备要求,否则技术表按“不合格”处理。
2、附仪器设备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密封于资信证明(资格审查)文件原件袋内)。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3、服务承诺书(格式)
服务承诺书
非常荣幸参加贵方组织的 天长市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建设项目第 标段(采购项目编号: )的投标,我方就质量和服务作出如下承诺:
1、质量保证:
2、工期保证:
3、技术服务:
4、培训服务:
5、其他: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三、商务标格式项目名称
注明正本或副本
商 务 标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商务标目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格式见附件)
(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3)投标报价汇总表(格式见附件);
(4)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5)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1)、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2)、投 标 函
(采购人) :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名称及采购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投标单价为每亩人民币 元(大写: );投标合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合同约定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工作。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元(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撤回投标;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3)、投标报价汇总表标段 | 乡镇 | 服务内容 | 数量 | 投标单价 (元/亩) | 投标总价 (万元) |
天长市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建设项目第 ** 标段 | 地籍测绘 | ||||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含建立数据库) | |||||
地籍测绘 | |||||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含建立数据库) | |||||
地籍测绘 | |||||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含建立数据库) | |||||
小计 | 投标总价 |
注:1、投标人须按上述格式详细列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
2、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以实际测量面积乘以中标单价计算总价。
3、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4)、投标报价明细表序号 | 服务范围 | 事 项 | 主要工作内容 | 投标单价 (元/亩) |
1 | 地籍测绘 | 调查图件制作 | 影像获取与正射影像图制作,影像解译,打印输出。 | |
2 | 调查指界 | 承包地块指界、承包信息上图,调查承包方信息、发包方信息、承包地块信息。 | ||
3 | 修补测 | 影像解译与现状不符或现状发生变化的部分采用图上标绘、GPS-RTK、全站仪实测等方法进行修补测。 | ||
4 | 数据录入与编辑 | 将解译数据与修补测数据进行叠加编辑,进行拓扑处理,完成面积计算与属性数据录入。 | ||
5 | 公示、勘误修正 | 制作公示图、表,进行公示,修改公示中问题。 | ||
6 | 成果输出 | 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成果输出。 | ||
7 | 证书 | 证书工本费。 | ||
8 | 小计 | 地籍测绘 | ||
9 |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 建立数据库 | |
10 | 小计 |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含建立数据库) | ||
11 | 合计 | 投标综合单价 |
注:投标人须按上述格式详细列出投标报价明细表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5)、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采购人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天长市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招标单位:天长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委托代理人:范正磊 彭大永 联系电话:****-******* /138*****566、13485757377 (单位盖章) 2015年04月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圆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周 伟、朱长云 联系电话:****-*******、18225808996 (单位盖章) 2015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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