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水北调集团中线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水质监测中心实验室通风设施、总有机碳(TOC)分析仪及固相微萃取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南水北调集团中线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水质监测中心实验室通风设施、总有机碳(TOC)分析仪及固相微萃取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水北调集团中线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 项目名称:中国南水北调集团中线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水质监测中心实验室通风设施、总有机碳(TOC)分析仪及固相微萃取等设备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ZXJ/TJ/YW/SZ-2022-005

3. 采购人名称:中国南水北调集团中线有限公司

4.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金霞路24号

5.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 采购内容:净气型通风柜7台、总有机碳(TOC)分析仪1台、全自动固相微萃取仪1台、氮吹仪1台

7. 交货地点: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金霞路24号南水北调办公楼五楼水质实验室

8.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

9. 最高磋商限价:人民币壹佰伍拾柒万玖仟元整(RMB1,579,000.00元)。其中:全自动固相微萃取仪(1台)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RMB260,000.00元);净气型通风柜(7台)、总有机碳(TOC)分析仪(1台)、氮吹仪(1台)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叁拾壹万玖仟元整(RMB1,319,000.00元)。

10.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唯一代理商。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净气型通风柜和总有机碳(TOC)分析仪的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磋商中提供该货物的唯一授权书;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若为新成立或新开户的企业,属于中国人民银行取消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试点地区的不适用但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的复印件;

(3)供应商近五年(2017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与本次磋商相同或类似的水质检测设备的制造/销售业绩,并提供自2017年10月1日-至今的业绩清单,供应商须出具主要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合同首尾页、设备名称、设备清单页及盖章页等)作为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2021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以及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不满三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以及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磋商当日,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11. 磋商文件获取:

(1)可从2022年10月11日起至2022年10月14日,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领取磋商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500元人民币/包件)。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帮助中心-招投标指南。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磋商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如在注册和支付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首页右下角在线客服或拨打客服热线:010-8639 1277。

(3)未在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登记领取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1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1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

13.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方式):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22年10月21日上午9:00前递交至天津市西青区万卉路5号天津中北假日酒店紫荆厅。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14.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0月21日北京时间上午9:00。

15.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西青区万卉路5号天津中北假日酒店紫荆厅。

16. 本次磋商分如下步骤:

步骤一: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于2022年10月21日北京时间上午9:00前将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响应方案、商务应答材料和首次报价)递交到指定地点。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商务、技术响应方案以及首次报价进行初审。

步骤二:根据各供应商应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召集所有通过响应文件初审的供应商就技术需求、服务要求以及价格进行单独磋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但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步骤三:经磋商并审核合格,并得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供应商应于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指定地点,按磋商最终确定的技术需求和服务要求将最后报价密封递交到指定地点。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7. 评审标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响应方案优劣顺序推荐。

18. 磋商公告、成交候选人公示等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南水北调集团中线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sbd.cn)。

19.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南水北调集团中线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金霞路24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西城金茂中心20层(邮编:******

业务联系人:陶晨/李茂

电话:010-5936 9342/8602(电话无法取得联系时请通过邮件联系)

传真:010-5936 9136电子邮件:limao1@sinochem.com/taochen@sinoche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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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水质监测 TOC 分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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