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审讯系统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审讯系统招标公告

铁岭天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铁岭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铁岭县人民检察院审讯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FCG2015-GKZB-020)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一)采购名称:铁岭县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ZFCG2015-GKZB-020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五)采购内容:办案区同步审讯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清单)
(六)供货时间:签定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
(七)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或行业)相应技术标准
(九)质量保证期: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十)供货地点:以招标方要求为准
(十一)付款方式: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营业执照。
2、 税务登记证
3、 组织机构代码证
4、 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5、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证件报名时请携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以备存档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费用、方式及所需证件:
1、购买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4月3日-2015年4月10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 9:00时至16:00时整,节假日休息)。
2、购买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铁岭市银州区市府路龙腾大厦三楼。
3、 购买公开招标文件的费用: 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为人民币50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
4、方式:本项目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5、投标单位报名时应提供的证件:招标公告第二条,所要求的所有证件。
6、投标保证金5000元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及需携带的证件:
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4月24日10:00时(北京时间)
开 标 地 点:铁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
需携带的证件 :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以备审查。
五、招标单位、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地 址:铁岭市新城区
联 系 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24-********






招标代理机构:铁岭天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铁岭市银州区市府路24号(龙腾大厦二单元三0二室)
邮 编:112000
开 户 行:铁岭银行广信支行
银 行 帐 号 :***************
联 系 人:吕女士
电 话:***-********



2015年4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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