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2年10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升凝胶、3000公斤干粉纯化分离介质建设项目

平湖市新兴一路东侧、新明路北侧、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西侧、北市河南侧

博格隆(浙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拟在平湖经济开发区内新征工业用地*****.32㎡,新厂区将建成1幢综合类、2幢生产车间、1幢动力车间、2间甲类仓库、1间丙类仓库、1个地埋储罐区、1个三废处理区、1个危废暂存库、1个初期雨水池和1个事故应急池。项目实施后企业新厂区将形成年产*****升凝胶、3000公斤干粉纯化分离介质的生产能力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提高装备配置技术水平和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水平,完善各类废气收集设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并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加强原料仓储、生产过程以及废水处理等各环节的恶臭废气治理。该项目废气主要有投料粉尘、溶剂废气、含氯废气、含溴废气、淬灭废气、酸性废气、包装粉尘、发酵废气、消毒废气、储罐呼吸废气、桶状料上料废气、实验室废气、RTO燃烧废气、废水处理恶臭、废水处理站原水池废气、食堂油烟等,主要污染因子为甲醇、乙醇、二乙烯苯、环氧氯丙烷、二氯乙烷、NOX、SO2二噁英、甲醛、氨、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投料粉尘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含氯废气采用大孔树脂吸附装置预处理,环氧氯丙烷上料废气采用大孔树脂吸附、脱附装置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含氯废气与溶剂废气、储罐呼吸废气、废水处理站原水池废气一并采用固定式三室蓄热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包装粉尘用二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含溴废气、酸性废气、桶装料上料废气(不包括环氧氯丙烷上料废气)、淬灭废气经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发酵废气、消毒废气和废水处理站恶臭采用次氯酸钠喷淋+氢氧化钠喷淋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废气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根据环评预测,本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废水: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建立完善的厂区废水、雨水收集系统,规范设置排放口。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酸雾处理塔废水、硅烷废气处理系统排水、冷却塔废水、反渗透浓排水等。项目高浓度工艺废水、层析废水、浓缩废水、实验室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经收集后经“芬顿反应池+中和混凝池+初沉池”高浓度废水预处理单元预处理,处理后与低浓度工艺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冷却废水、初期雨水一起接入调节池,采用“生物兼氧+生物接触氧化+氧化混凝终沉”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3、噪声:合理设计厂区平面布局,充分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挡声波的传播,避免露天布置,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于厂区中央。风机等主要噪声设备应选用低噪声产品,定期维护设备,避免老化引起的噪声,必要时应及时更换,采取消声、隔声、加装减震垫等措施,确保噪声不扰民。禁止夜间生产。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固体废弃物应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固废分类分质合理处置,尽可能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废布袋等经收集后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废菌泥、废吸附材料等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场内暂存场所应按相关规范进行设置,做好危险废物的入库、存放、防漏等工作;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

通讯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标签: 审批 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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