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三角滩电解锰新渣场环境风险防控治理工程
秀山县三角滩电解锰新渣场环境风险防控治理工程
本招标项目秀山县三角滩电解锰新渣场环境风险防控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函[2022] 1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县清源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土壤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秀山县清源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秀山县海洋乡小坪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工程总封场治理面积约2.2万平方米,堆存锰渣20.4万立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地下水阻断导排措施、新建地表水导排系统、渣场封场、优化渗滤液集中处理 工艺、完善渣场检测系统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065.38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2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项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负责施工的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签订本项目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招标人: | 秀山县清源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荣锦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秀山中和街道渝秀大道县财政局2楼 | 地址: | 重庆市涪陵区兴华西路30号(远东花园)A栋第1至2层之间夹层2号 |
联系人: | 程老师 | 联系人: | 杨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87*****703 | 联系电话: | 157*****658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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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秀山支行 |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重庆银行秀山支行 | 670*****00014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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