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木垒县新户镇卫生院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配置(三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XJTQ2022ZB032-CG003

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木垒县新户镇卫生院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配置(三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XJTQ2022ZB032-CG003

项目概况

木垒县新户镇卫生院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配置(三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交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Q2022ZB032-CG003

项目名称:木垒县新户镇卫生院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配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木垒县新户镇卫生院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配置(三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生活护理设备、基本医疗设备、中医基础设备、预防保健设备、康复设备、突发应急设备、传染病防控设备、安防设备、信息平台。(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所购设备运至甲方指定位置并安装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商,需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的相关经营权);
2、投标人须具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上述证书或凭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须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期证明文件)。
3、投标人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需显示查询时间及网址,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0日内)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交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2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政采云客户端递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0月24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屯河北路新天地 商务港821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应上传:(1)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获取采购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委托代表人参与获取采购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其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2022年04月至2022年09月在职单位社保明细证明(不接受单位汇总明细),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2)营业执照;(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以上资料均为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2、文件费:200元,按标项缴纳(公对公到保证金账号(需备注报名费)不能与保证金混淆一起打入)。
3、投标保证金:*****(壹万肆仟元整)。
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潜在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名称: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阜康分公司、开户银行:新疆阜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户账808*****201**********、开户行行号:(402*****0012),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2年10月12日10:00时-2022年10月24日11:00时)换取保证金收据至新疆天麒新天地商务港823财务室(节假日除外)
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
5、电子标注意事项: 5.1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参加投标,自行承担因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5.2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单位,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均由投标单位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5.3投标单位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木垒县新户镇卫生院

地 址:木垒县和美苑小区

联系方式:09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昌吉市屯河北路新天地商务港815室

联系方式:09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杰、顾娜尔

电 话:0994-*******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区医养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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